实业集团宿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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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东莞市雅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WAD10版本号A1文件名称公司宿舍治理方法总 页 数2页 数1/2生效日期2008年6月1日一、目的:为使职员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职员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方法。二、范围:公司所有住宿职员。三、内容:(一)、住宿治理 1、住宿职员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排列清单,经职员个人与行政人事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职员及其亲属(具体细则参考职员借宿治理方法)。2、住宿职员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3、住宿职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职员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

2、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4、住宿职员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5、宿舍所耗费的水、电费用,超出公司配额由职员承担。水、电不得白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6、住宿职员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7、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桌椅、玻璃、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职员使用,如疏于治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8、公司领导或行政人事部如在合适时刻检查宿舍,职员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二)、纪律治理1、住宿职员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2:0

3、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阻碍他人安静为原则。4、住宿职员晚上外出最迟应于24时前返厂,24时后返厂须在保安室登记,并不得在宿舍发出扰人声响。5、住宿职员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6、住宿职员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7、未在厂内住宿职员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三)、安全治理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制

4、 定行政人事部审 核核 准公司名称东莞市雅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WAD10版本号A1文件名称公司宿舍治理方法总 页 数2页 数2/2生效日期2008年6月1日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3、住宿职员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四)、卫生治理1、住宿职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2、住宿职员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3、住宿职员洗晒衣物须在

5、五楼天台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宿舍楼梯转角处均已配置垃圾桶)倾倒。5、住宿职员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6、住宿职员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盆花(栽)、鞋子及其它私人物品只有上架才同意摆放在外。(五)、探访治理1、外人探访时应在保安室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刻。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行政主管或以上领导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3:00前离厂。3、外人探访时由保安发给探访证并在进入厂区时佩戴胸前,离厂时交还保安,遗失扣款5元(由被探访人承担)。4、外人探访时须由被探访人到保安室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5、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6、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六)、迁出治理1、住宿职员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洁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保安人员检查。2、住宿职员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职员,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五、附则 本方法经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制 定行政人事部审 核核 准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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