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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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物资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治理制度(暂行)的通知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51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打算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物资退(免)税治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企业出口物资退(免)税有关单证实行备案治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自营或托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物资,最迟应在申报出口物资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物资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出口物资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讲明详见附件1。(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物资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

2、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二)出口物资明细单;(三)出口物资装货单;(四)出口物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物资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物资收据)。二、备案要求(一)备案可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物资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物资备案单证目录(见附件2)。第二种方式: 由出口企业按出口物资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物资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物资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治理部门、财务部门等。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

3、员)个人保存,必须存放在企业。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2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物资退(免)税后,必须采取第一种方式备案单证: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物资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4.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1年的;5.有偷税、躲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治理规定其他行为的。(二)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关于第一条所述购销合同,属

4、于一笔购销合同项下多次出口的物资,可在第一次出口物资时予以备案,其余出口的可在出口物资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中注明第一次购销合同备案的地点。(三)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三、税务机关应督促出口企业建立备案单证的档案治理制度,加强对备案单证的日常治理和核查,并将备案单证治理纳入税收治理员的职责范围。在进行退税审核、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时,可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同时,各地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应在内部设置专职岗位,负责出口企业备案单证的日常检查工作。四、关于出口企业有本通知第二条第二种方式中所述六种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要求出口企业申

5、报出口物资退(免)税时提供备案单证。对备案单证,税务机关应着重核对以下内容:(一)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物资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是否一致。如,是否存在修改出口物资运输单据的问题。(二)备案单证开具的时刻、物资流转的程序是否合理。如,是否存在购销合同签定时刻与物资运输、报关时刻顺序不一致等。(三)出口物资明细单、出口物资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是否一致。凡对备案单证核对有疑问的,可暂停退税,将有关情况核实清晰后按规定处理。五、出口企业未按本通知第二条要求进行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第六十

6、条的规定处罚。六、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物资征税。七、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1.出口物资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讲明2.出口物资备案单证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附件1:出口物资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讲明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物资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该合同是指国内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国内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出口物资明细单。又

7、称物资出运分析单或者信用证分析单。在出口交易中,对国外开来的信用证等凭证审核无误,并预备发货的情况下,为了使有关部门经办人在备货和办理其他各种手续时熟悉和了解该笔交易要求,通常都依照信用证的要紧内容(或工厂发货单、出库单等)缮制出口物资明细单一式数份,分发各有关单位或部门。三、出口物资装货单。装货单是出口物资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四、出口物资运输单据。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物资后签发给托运人的,允诺将该

8、批物资运至指定目的港交付给收货人的一张书面凭证。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同等的,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它是国际运输中十分重要的单据,也是买卖双方物资交接、货款结算最差不多的单据。“海运提单”、“运单”或收据都属于运输单据。除海上运输称做“海运提单”外,其它运输方式,称做“运单”或收据。航空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就航空运输物资运输所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承运人出具的物资收据,不是物资所有权的凭证,不能转让流通。 铁路运单是铁路部门与货主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不代表物资所有权,不能流通转让,不能凭以提取物资;其中的“物资交付单”随同物资至到站,并留存到达站;其中的“运单正本”、“物资到达

9、通知单”联次随同物资至到站,和物资一同交给收货人;该单上面载出口合同号。物资承运收据也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我国内地运往港澳地区物资所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是承运人出具的物资收据,上面载有出口发票号、出口合同号;其中的“收货人签收”由收货人在提货时签收,表明已收到物资。邮政收据是物资收据,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附件2出口物资备案单证目录编号:序号出口退税申报日期出口发票号企业办税员备案日期备案单证存放处页数企业制表人(签字): 企业财务负责人(签字):制表日期: 年 月 日(企业公章)注:1“出口退税申报日期”和“备案日期”栏填到“月、日”。2. “出口发票号”栏填写税务机关监制出口发票或企业自制出口发票号码(要紧指出口商业发票),二者号码不一致的,应分不填写。3.“ 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应逐一标明每个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4各地可依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本表栏次进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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