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物资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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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柳塔煤矿物资治理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矿物资治理,有效操纵成本,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神东柳塔煤矿所属各单位。第三条 物资范围(一) 用于煤矿生产的各种设备、车辆、防爆电器、五小电器、煤矿专用工具等的专用配件。(二) 大型材料(运输带、电线电缆(含电磁线、裸电线、电话线)、钢绞线、铝绞线)。(三) 仪器仪表、工器具。(四) 橡胶(塑料)制品。(五) 支护材料、地产材料。(六) 电子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网络系统设备、通信设备及以上设备专用配件。(七) 煤矿专(常)用材料(煤钻头钻杆、风钻头,锚杆机凿岩器具(钻头、钻杆、岩石钻头、钻卡、四方尾、搅拌器等凿岩纤具截齿等)。(

2、八) 建筑金属(各种钢材、铁、铸铁管及管件)、金属制品(钢丝绳、钢丝等)。(九) 标准件。(十) 工业管道阀、水暖。(十一) 石油制品、化工产品(不含火工品)。(十二) 橡胶(塑料)制品(高压胶管及总成(含管件)、一般胶管、轮胎、三角带、传动带、风筒、橡胶板、胶条、塑料管及管件(含PE、PVC、UPVC等)、管胶垫、塑料薄膜、氧气带、乙炔带等)。(十三) 其他物资(有色金属及制品(铜制品等,含硬质合金)、磨料磨具(砂轮、磨头、砂瓦、油石、砂布砂纸、研磨膏)、小五金、焊接材料(电焊条、焊丝、焊剂等)、电工绝缘材料(自粘带、青壳纸、玻璃布、云母制品等)、石棉制品、石墨制品、电刷、电力金具等)。(十

3、四) 周转物资:管路及其附件(水管托架、管路及三通、各种阀门)、电缆及其吊挂连接附件、带面、液压单体支柱、各种复用设备(全部胶带机件、馈电开关、启动器、水泵、绞车等)、小型电器(接线盒、皮带爱护、按钮、照明灯通讯监测系统设备等)、各种电机、废锚杆、钢筋网片、各种煤钻杆、煤钻头、风门及其附件、道木、方木、木点柱、木托盘、木垫板等。(十五) 自制加工件(各种过桥、电缆挂钩、水仓栅栏、水沟盖板、单轨吊、轨道、开关支架 货架、工具箱、接地扁钢、挂电缆用角钢 、液压支架防护网、各种防护围栏、打锚杆用板凳等自行焊接、机加工件)。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经营办职责(一) 负责物资消耗定额的修订和完善。(二

4、) 负责核定各单位材料成本。(三) 负责劳保用品的审批、发放与回收的治理。(四) 督促、配合驻矿财务科对全矿资产的账务治理。第五条 生产办职责:负责地产材料、支护材料、一通三防物资、火工品等物资打算提报、验收、发放与回收治理、报废鉴定工作。第六条 机电信息中心职责(一) 负责配件、大型材料、其他材料、辅助运输车辆、油脂、乳化液等机电物资打算提报、验收、发放与回收治理、报废鉴定工作。(二) 负责制定、修改物资治理方法、绩效考核;指导物资供应治理、信息化系统应用及闲置备件和材料、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修旧利废治理,监督检查治理方法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三) 负责对驻矿供应站考核。(四) 审核物资拟报废、

5、处置目录,参与闲置备件、材料及拟报废物资鉴定和评估。(五) 编制和上报全矿年度采购打算、基建和专项中机电类设备采购打算。(六) 审核日常生产备件和常用材料采购打算。(七) 组织自购物资、电子目录采购物资的验收。(八) 编制基建专项中机电类物资的技术标书及审核全矿在技术文件平台中提报的技术标书等。(九) 协调、解决物资回收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工作。(十) 负责组织回收物资的鉴定工作。 第七条 生产指挥中心职责:负责三防物资打算、储备、使用、回收、报废鉴定治理。第八条 安管办职责:负责井下图牌板的打算提报、验收、发放与回收治理、报废鉴定工作。第九条 党政办职责:负责办公物资、

6、生活物资、地面图牌板、记录本的打算提报、验收、发放与回收治理、报废鉴定工作。第十条 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物资治理全过程实施监督。第十一条 各区队职责:负责本单位日常使用物资的打算提报、物料出入库台帐建立、物料回收、物料报废申请等。第十二条 周转库职责(一) 负责全部物资、矿公用专用工具(保管、维护工作)的库存治理,负责建立所有库房内物料台帐。(二) 负责周转材料的发放。(三) 负责各单位物资的回收保管工作。(四) 负责劳保物资入库储存发放治理。(五) 负责各类设备、材料、配件、工器具的发新收旧工作。(六) 负责物资回收利用的统计分析工作。(七) 负责物资的初步鉴定、挂牌、移交工作。(八) 负责区队

7、升井物料完好鉴定。(九) 负责配合机电信息中心对新到物料的验收、接收、卸货、物料摆放等工作。(十) 周转库每月将周转物资的发放、回收、库存等各类台帐和报表报机电信息中心。第十三条 机修车间职责:负责机电物资设备等维修、加工制作、入井检验、回收鉴定等工作。第三章 物资打算的编制和审批第十四条 月度物资打算由各单位依照生产办下达的月度生产作业打算编制,并按规定在EAM系统里提报,机电信息中心EAM分管人员、机电矿长逐级审批。机电信息中心依照各单位上报情况制定矿月度机电物资打算,并进行合理调配和储备。年度机电物资打算依照库存情况合理编制。第十五条 专门情况急需购买的紧急物资,需报机电信息中心、机电副

8、矿长逐级批阅后,提交机电治理部批示购置意见,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购置。第十六条 当机电物资库存数量不足时,各使用单位及机电信息中心及时联系驻矿供应站进货。第十七条 区队每月25日前必须提报下一月度的周转材料使用打算。第四章 物资领用第十八条 新物资领用(一) 各单位依照生产需要有打算的从驻矿供应站领用新机电物资。各使用单位领用机电物资要履行审批手续。各单位新机电物资领料单价分为进口及国产两种,进口配件单价在5000-50000元,国产配件单价在2000 -20000元,必须经领用单位机电队长或队长审批后,再经机电信息中心分管人员或主任签字后领用,机电物资领料单价进口配件超过50000元、国产

9、配件单价超过20000元的,必须经机电信息中心主任或机电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领用。凡不履行手续的,除产生的材料费由领用单位当月材料费承担外还将对责任单位队长及材料员各罚款200元。确因生产急需领用材料、配件,领用单位负责人或机电队长必须按照上述物资单价规定和机电信息中心分管人员(主任)或矿领导沟通同意后方可领用,如因为机关部门阻碍工作罚款200元/ 次。在领用后第二天必须补办物资领用签批手续,否则材料费除由使用单位当月材料费承担外还将对责任单位队长及材料员各罚款200元。(二) 当和分管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时,按照下列流程沟通:机电信息中心主任分管矿领导。(三) 配件单价超过20万元(包括20万

10、元)的由区队分月分摊费用(区队依照实际情况申请分摊)。原则上按照第一个月承担40%,第二个月承担30%,第三个月承担30%,当年内必须分摊完毕(区队也能够依照本队实际情况提早分摊完毕)。第十九条 综采队搬家倒面材料领用程序:由综采队提早一个月在系统中提报搬家倒面所需各种物资打算,机电信息中心分管人员现场核实所需物资,搬家倒面物资出库时必须依次经机电信息中心、经营分管领导、机电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领用。驻矿供应站未见到区队按照审批程序领用单就出库的由供应站自己承担责任。第二十条 各单位托付机修车间制作的加工件,加工所需材料由机修车间统一领用,加工件由机修车间负责登记发放台账并按月报经营办,加工

11、所需材料费用由经营办核算给使用单位。第二十一条 机修车间应将制做好的自制加工件及时入周转库统一治理,不许在其他地点存放(急用件除外)。第二十二条 各个区队施工的临时工程,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各分管业务科室审核,依照工程量给予集中出库。第二十三条 周转机电物资领用(一) 各单位依照生产需要到周转库领用周转机电物资,必须先填写领用单,经机电信息中心分管人员审批后到周转库领用。由周转库负责登记相关台账进行班组核算考核,月底周转库给经营办报月度各单位领用周转库材料报表。(二) 大型部件领用必须经机电信息中心分管人员、机电矿长审批后才能发放。发放时应优先发放修复的和完好回收的,最后发放新的。(三) 设备拆

12、件、截断电缆必须经机电副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方案。(四) 应急物资领用执行柳塔煤矿应急治理方法。(五) 保管员必须凭票发放物资,严禁白条发料。确因生产急需领用材料、配件,保管员与机电信息中心分管人员电话沟通,经同意后方可领用,领用人必须向保管员打借条,在领用后两天内必须补办领用手续。(六) 外委单位借用本矿机电物资,必须填写借据,审批内容填写详细(包括用途、使用地点、数量等),由分管矿领导审批后,方能到指定地点领用。(七) 每月月底各单位材料员依照领用单据进行汇总并上报到机电信息中心,以便掌握机电物资的消耗情况。(八) 各单位领用及回收材料、配件手续应妥善保管,以便查阅。第五章 物资回收治理第二

13、十四条 可回收物资范围:凡有回收、利用、修复价值或可出售的物资(包括废旧物资)均属可回收物资。第二十五条 井下所有可回收物资由各回收单位依照责任范围进行回收,升井后必须交到周转库保管。周转库必须接收并妥善保管好可回收物资,对所有可回收物资要划定区域分类挂牌治理。第二十六条 各分管部门在工作面生产前与区队对责任区内物资进行盘点,之后一次性下达详细的回收通知书(回收单位、分管单位、周转库各一联),生产后(回撤前)按月进度进行考核回收率。机电信息中心每月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回收情况。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按通知书所规定的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回收工作。各单位在认真完成回收数量的同时,必须搞好回收物资的码放

14、、杂物和浮煤清理等工作。回收物资升井及时交到周转库,周转库应严格履行验收手续,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做到及时、完整、印章齐全。所有回收物资都要经机修车间检查,损坏的要及时修理。升井后鉴定为完好的物资直接交周转库。第二十八条 除特批的备用配件外,都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生产单位在领用新件后必须将更换下的旧件交回驻矿供应站,以物资出库单日期为起算日,二日内将被替换物资回收入库,使用单位按照驻矿供应站保管员指定位置码放整齐,库房保管员填写入库登记单并出具回收单据。确因检修需要,必须先领新后交旧的配件,也必须在第二日内将旧件交回驻矿供应站。如有专门情况不能按期交回的要有本单位机电(或材料)负责人的

15、签字讲明。驻矿供应站和机电信息中心负责检查监督配件交旧领新的执行情况。第二十九条 回收件托付修理要办出库单,出库单必须由矿机电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放,修复完毕持出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以保证出入库数量一致。第三十条 周转库对回收的物资,要准确计量,按要求填写物资回收入库单,并有移交人员和回收人员签字确认。第三十一条 周转库负责指定存放位置,回收单位负责可回收物资的装、运、卸和分类分区域码放,周转库按照标准验收合格后挂标识牌。第三十二条 各回收单位要加强物资回收治理,可回收物资不同意闲置在井下。如因短期内再次使用,为幸免重复搬运,可提早2天向机电信息中心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否则视

16、为闲置。第三十三条 凡是升井的可回收物资(包括废旧物资),跟班队干部必须在装前交代清晰,装后认真核实,核实无误后在物资回收单上签字确认。司机在井口停车,主动联系井口检身工逐一核对。核对无误后,井口检身工在物资回收单上签字确认,回收物资才能交周转库。第三十四条 周转库按照跟班队长、司机、井口检身工签字的明细进行验收,凡发觉实物少于物资回收单明细的,立即上报相关单位进行追查处理。第三十五条 物资回收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联)由各回收单位跟班队干部填写并留存,必须有跟班队干部和司机签字并登记小灵通号、车牌号。第二联由井口检身工留存,井口检身工核对无误后,和司机共同在第二联上签字确认。第三联随货同行,由周转库接收并留存,保管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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