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模板法操作指南讲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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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讲 劳动合同终止(上)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能够终止劳动合同:第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差不多养老保险待遇的;第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第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解散的;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项事实上是一个兜底条款。为了方便大伙儿记住上述五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我建议只需记住两种就能够了:第一种,劳动合同期满的;第二种,劳动合同两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丧失法定资格的。上述第二、第三种情形,差不多上讲劳动者这一方当事

2、人的法定资格消逝。比如讲第二种情形,我们前面提到,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力报废了,因此丧失了和企业再订立或者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那个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讲劳动合同,就要归于终结。这种情况不能叫解除,因为以后双方再也没有可能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了,因此只能是终止合同。假如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突然死亡,那么他的法定资格就消逝了,因此,用人单位和他的劳动关系也归于终结,因此也是终止合同。假如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资格消逝,比如讲,用人单位依法破产了,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解散,那么用人单位也就不具备法定资格了。尽管吊销营业执照不能让用人单位完全消逝,然而用

3、人单位也丧失了经营资格和用人资格,因此用人单位跟职员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归于终结。因此,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我们不用记那么多种情况,只记住一种是合同到期,一种是两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的法定资格消逝就能够了,因为依照这两种情况,能够推出来其他几种情况。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问题专门多人都会关注如此一个问题,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劳动法并没有规定,也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合同后,一般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此有的地点有专门的规定,这只是例外,并不能作为通行的法律、法规。然而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在劳动合同终止那个问题上,关于某些具体的情况

4、,用人单位就得支付补偿金了。因此这并不是讲只要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有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也有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呢?如表4-4所示:表4-4 用人单位支付和不支付补偿金的几种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提早通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解除合同类型 时刻要求 过错性解除 随时 非过错性解除提早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裁员提早30天通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议的)随时 (按约定)支付补偿金的终止情形和不支付补偿金的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续订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责令关闭的。劳动合

5、同期满,职员不续订的;职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职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比如劳动合同期满,然而用人单位不跟职员续订合同了,那个时候用人单位就要付补偿金。假如讲,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想和职员续订合同,然而职员本人不情愿续订的,那么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差不多养老保险待遇,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也不支付补偿金。假如劳动者在工作当中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不支付补偿金。假如是用人单位发生了问题,比如讲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是被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关闭,等等,因这些情况而导致的合同中止,企

6、业就要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综合上面所讲的,我们能够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内容,即假如是基于用人单位的缘故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就要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大喊:我破产了,我解散了。法律可不管你如何样,在破产、解散之前得先把职员的补偿金付了。然而假如是基于职员自身的缘故,最后使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就能够不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事实上最常见的情况,依旧劳动合同到期后,假如用人单位要求续订合同,而职员不续订的话,用人单位就能够不支付补偿金。因此有的用人单位就会为了不支付补偿金,当职员的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讲与职员续订合同,然而会告诉职员,续订合同以后,职员的职位、工资、奖金都

7、要降低。面对这种情况,职员一般都会反对,不同意续订合同。而职员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就会终止,这正中某些用人单位的下怀。因此有的企业就会讲:“我就能够不支付补偿了。”这是不对的。劳动合同法早就把这种情况考虑到里面去了,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到期以后,除非用人单位按原来的劳动条件和标准,或者是提高原来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与职员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员拒绝续订的,或者不续订的,用人单位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否则就得支付。也确实是讲,只要是基于用人单位的缘故,最后导致合同续订不成的,或者是续订不成功的,用人单位都得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那个地点建议各用人单位,不要在终止劳动合同上做太多的文章,那个地点边没有空子

8、可钻。【自检4-1】劳动者在哪几种情形下能够即时解除劳动合同?_见参考答案4-1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会有一系列相关的问题,我们具体论述如下。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有人可能会问:“企业向职员支付补偿金,是按什么标准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现行的经济补偿方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法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对企业来讲,劳动合同法采纳的方

9、法更合理一点。确实是当一个职员的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的时候,企业只需要支付给他半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超过半年以后,要支付一个月工资。比如讲一个职员在某企业工作了两年零三天,企业与他解除了合同,就要支付补偿金。那么要支付多少呢?按照经济补偿方法的规定,两年要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三天,也要按一年计算,也要付一个月的工资,因此是三个月的工资。然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只需要付两个半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确实是讲,企业支付给职员的经济补偿金所用的工资,不是职员离职那个月的工资,而是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是税前工资。按照劳

10、动法现行的一些规定,我们会看到,在解除某些劳动合同的时候,企业不仅要考虑职员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还要考虑企业的平均工资。比如讲一个职员生病了,医疗期满以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企业就要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假如他休了一年的病假,医疗期为一年,企业在解除他的合同的时候,计算他的补偿金的基数,是他离职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个工资会如何样?会专门低。因为病假工资专门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不能只按那个工资支付给他,还要按照企业平均工资来做一个计算,计算以后发觉企业平均工资高于职员的平均工资,就要按企业平均工资给他支付补偿金,这是现行的规定。也确实是讲企业的平均工

11、资和职员的平均工资相比,选择一个对职员有利的工资。假如企业平均工资高于职员平均工资,就按企业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假如职员的平均工资高于企业的平均工资,就按职员的平均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就不需要考虑企业的平均工资了,只考虑职员个人,什么缘故有如此的变化呢?最要紧的有两个缘故:第一,现在差不多扩大了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因此就没有必要考虑企业的平均工资了,假如再考虑企业的平均工资,那么企业的负担可能会更重;第二,在现行的劳动法施行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纠纷确实是,企业支付给职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专门多职员都认为企业的平均工资比自己的平均工资要高,因此应该按企业的平均工资走。而企业的

12、平均工资往往专门难算出来,因此不是讲无法核算,而是专门多企业不情愿核算。如此就专门可能发生仲裁或者诉讼,而法院和仲裁机构也专门难查实企业的平均工资到底是多少,因此就专门难操作。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都按职员本人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操作性就专门强了。这是劳动合同法与现行的劳动法的一个不同之处。关于经济补偿金还有一个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条规定是什么意思呢?确实是讲当你工资专门高,差不多高过了当地社会平均

13、工资的三倍以上,今后计算你的补偿金的时候,三倍以上的部分被就砍掉了,只按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给你。这条规定关于一些企业的高级治理人员就特不不利。什么缘故如此讲呢?因为涉及这群人的切身利益。专门多企业的高级治理人员,或者企业的核心职员,薪酬都比较高,差不多远远超过了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今后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就不能按照现在劳动法的规定,讲拿本人的实际工资来计算就能够了。而只能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把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去掉,就按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来支付。有些人可能想不明白什么缘故如此规定?可能有两个理由:第一,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扩大了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企业的人力成本

14、也相应提高了,总得给企业想方法削减一点开支。方法是什么呢?确实是让这些高薪的人少得一点,企业因此就少付出一点,也确实是降低企业的压力。第二,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一直有如此一个原则:重点爱护低端劳动者,不重点爱护高端劳动者。因为低端劳动者是专门弱势的,而企业里的高端劳动者总体来讲是不太弱势的,甚至有些个不的还比较弱势。因此关于这些高端劳动者,就没必要像低端劳动者一样得到专门好的爱护,在一些待遇上,也就有了差不。表5-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提早通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支付补偿金支付补偿金的终止情形不支付补偿金的终止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续订的;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5、; 企业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劳动合同期满,职员不续订的; 职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职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解除合同类型时刻要求补偿金 过错性解除随时不支付补偿 非过错性解除提早30天通知或额外支 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支付补偿金 裁员提早30天通知支付补偿金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议的)随时 (按约定)支付补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摘自劳动合同法与经济补偿有关的过渡期规定劳动合同法有一个关于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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