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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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 一. 引论及常用概念的定义 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罗纳得.高斯在受奖演说中强调,他及其它制度经济学家 的主要贡献在于研究了生产的制度结构(脚注1).如果经济学可以定义为是研究生产, 消费,与交换的一种社会学科(脚注2),那么主流经济学的重点在于对交换的研究 ,其核心部分是市场的研究及价格理论.主流经济学当然可以推广到制度方面的研究,家庭经 济学的结果说明家庭制度如何影响消费结构,以贝克为首,在这方面的研究事实上建立了把 社会学因素引入家庭行为的经济学描述的典范,从而可以描述消费结构如何随家庭结构的演 变而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关于生产的制度结构的研究,是从对企业内

2、部制度的研究开始的. 例如高斯于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实质一文,以及此前Berle和Means 1933年的研究(脚注 3).其后约五十年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说明,与家庭的研究类似,当企业内部的制度发生变 化时,其生产行为亦随之变化,导致例如供给结构的变化. 综此看来,主流经济学关于价格由需求与供给确定的原则被制度的研究推广到了关于供 给与需求是如何受家庭与企业内部制度影响的原则.而所谓新制度学派的贡献在于从交 易成本的角度说明,服从某种最大化行为的人关于家庭及企业内部制度的选择受着交易成 本的结构的影响.高斯之所以把他的文章定名为生产的制度结构,我以为其理由在于,家庭 制度的研究实质上是家庭生

3、产制度的研究,故迄今为止关于经济制度的研究可以认为是关于 资源通过某种制度下的生产行为转换成更有价值的形态这一过程的研究. 基于以上的理解,经济制度的演化可以认为是人为减低生产的交易成本所作的努力,另一 方面,技术进步可以认为是人为减低生产的直接成本所作的努力(脚注4).那么一个自然的 处理方法就是把技术进步和制度演变都看成是一种创新过程.诺斯于1990年发表的制度 ,制度变迁,与经济效果一书,就清楚地表达了这一看法(脚注5). 严格地说,这篇文章是对以上所说研究成果的一个回顾或加入了笔者个人理解的转述.成 功的转述比不成功的创造更有价值.读者会同意,有时只是将不同作者的成果放在同一篇文 章里

4、就会产生剩余价值(脚注6). 在以下的论述中,对常用名词作了较为正式的定义以避免混淆.这些定义中不可避免地包 含了笔者个人的研究结果,正如黑格尔说的那样,概念在其展开的过程中就表现为理论.对于 名词的不断加细的定义过程就是概念的展开过程(脚注7). 对于制度变迁的论述可由对社会的定义开始.任何社会的生产过程都涉及到人与人 及人与自然这两种关系.此处社会一词指处于分工状态中的人群的结合(脚注8).本文 所使用的 制度 一词,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某种契约形式或契约关系.而技术在本 文中指人与自然关系的某种状态. 任意两人之间的某种契约关系可用如下的方式描述: (1).规则,或正式的规则.这些规则可用

5、如下的,但不无重迭的分类来描述: (1a)界定两人在分工中的责任的规则.用亚当.斯密著名的制针的例子来说明,就是 约定哪些工作由哪些人做,所有的工人一起来完成针的制作.也可用市场的例子来说明,就是 约定哪些商品由哪些人生产.用新古典经济学的话说,就是为人们给出行动的目标. (1b)界定每个人可以干什么和不可以干什么的规则.因为每个人追求以最小的努力换 取约定的好处的行为可能会危害他人的利益,例如强取豪夺.或者,用新古典学派的话,就是 为人们定出选择空间的边界. (1c)关于惩罚的规则.约定对(1b)中规则的违反要付什么样的代价.这相当于把新古 典理论中关于约束的描述加以推广,从而新古典的约束成

6、为把罚函数定为无穷大时(1c)的一 个特例. (1d)度量衡规则.交换的各方需要约定如何度量每个人的物理投入与物理产出.在 此基础上才可能确定交换的价值量. 以上的诸种规则绝不是处处清晰或有定义的.例如(1a),若用在排球场上,一个球落下 来,也许落向同一方某两队员之间的某处使这两人不知所措,因为不可能有事先的明确分 工指定一人接此位置上的球(脚注9).又例如规则(1b),可以放在关于天赋人权的讨论中考 察.巴塞尔认为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它依赖于被赋予该权利的人所作的保护其权利的努 力(脚注10).因此,例如,自然人关于呼吸到新鲜空气的权利就是可伸缩的,很难确定把 空气污染到什么程度就算是侵

7、犯了自然人生存的权利.一般说来,当某种行动所采用的技术 服从所谓双值逻辑时(即要么使用这种技术并产生可度量到的结果,要么不使用这种技术 从而不产生任何可度量到的结果),例如砍头术,权利或选择空间的边界才是可以定义的.当 某种行动所采用的技术服从所谓多值甚或连续逻辑时,例如污染环境,权利的界定就成 了问题.又例如规则(1c),首先是如何确定犯规这件事,这在上边的讨论中已经说过.但还 有一个监督的问题,例如损坏机器是一种犯规,但如何监督机器的磨损程度呢? 其次是如何 执行惩罚,确定某人犯规,但其时其地的条件使惩罚成为不可能,或执行惩罚的成本高昂, 这是常有的事.如果某惩罚规则因不合时宜而常常不能执

8、行,就会失去定义,被社会遗忘.至 于规则(1d)的无定义情况,就更比比皆是了.现代技术往往使人难以确定个人所投入的心智 上的努力,正是这种情况的重要性使得艾智仁与德姆塞茨提出他们的团队理论(脚注11 ). 在正式的规则没有定义的地方,非正式的规则起着约束人们相互间关系的作用.因此需要 引入契约关系中的第二类因素: (2).习惯,或非正式的规则.这里必须注意的是区分习惯与习俗.在英文中,前者是 Habits,后者是Customs.许多习俗可归入正式的规则一类,只要上述的规则,(1a),(1b) ,(1c),(1d),在该习俗中有定义.因此,这里所使用的习惯一词可定义为所有在正式规则无定 义的场合

9、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的惯例或作为标准的行为(脚注12). 对契约关系必须有充分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稍后将说明,现代生产关系的发展使企业 与市场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不清.试问近年兴起的多层销售网络(Multiple-Layer Marketin g)是企业还是市场呢?事实上,只有用契约关系才能无误地描述各种各样的生产关系.不仅 如此,更高层次上的契约关系还可描述其他的社会组织,如政府,法律体系,非盈利性组织,等 等.总之,任何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状态都可以用某种契约关系来表述.从以上的定义可以 看出,契约关系中诸种规则,尤其是非正式规则,与该社会所由以生长的文化有密切联系.因 为习惯,按照上面的

10、定义就是某种被当做标准的行为.而标准行为,在规则没有定义的 场合通常只能表现为前人或多数人或年长的人的榜样式的行为.另一方面,在文化的众多 定义中较为常用的一种,包义德与李查森的定义是:文化是一代人通过教育和示范传授给下 一代人知识,价值,或其它影响人们行为的因素的过程(脚注13).注意,这里文化被定义为 一种过程,可以认为是一种人类知识积累和筛选的过程.习惯于是可以被理解成由文化过 程和个人在某时刻以前所积累的经验所决定的标准行为.熊彼特(见脚注6所引其书)认为 ,若没有习惯的帮助, 无人能应付的了每日必须干的工作,无人能生存哪怕是一天.尼尔森和 温特尔认为,一种行为若能成功地应付反复出现的

11、某种环境,就可能被人类理性(工具理性) 固定下来成为习惯(脚注14).诺斯(见前引其书)称这种过程为习惯性行为(Habitual Be havior),他因此认为,制度的功用在于告诉人们关于行为约束的信息. 以上的论述所要说明的,是契约作为对制度的一种最一般的描述以及文化对契约关系中 非正式约束或习惯的影响.下面一节的论述要说明那些影响着契约关系中正式规则的因素, 以及那些与文化相互作用着的因素.第三节将转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该理论虽然早为人熟 知,但只在尼尔森和温特尔书及诺斯书中才被正式地与制度创新结合起来,成为一种崭新的 理论.在转述中,笔者要发挥的是这样一种思想,即制度与技术的创新都可以

12、被描述为内生的 变量(严格说,是内生的过程),这样才能理解哈耶克的互动的秩序(见脚注9).只有当 理论完成了将制度,技术,文化,政治,及其它重要的社会组织形态内生于理论本身时,社会的 发展才不再被理解为是被社会外部的某种规律所决定,社会发展的自身规律才会被更充分地 理解.第四节是理论在中国情形中的应用.最后一节是结论,其中重要的一点是指出了现代制 度经济学的发展意味着在一个新的基础上对马克思的回归. 二. 制度变迁的理论 .墨尔基阿德斯的部落由于越出了人类智慧的界限, 在地球上消灭了.-马尔克斯 百年孤独,页35 当我们说到制度变迁时,通常指的是制度变迁的历史.因此制度学派出名的经济学家都首

13、先是经济史领域的专家,如诺斯或巴塞尔.也因此我们应把希克斯算作最早研究制度,甚至最 早的制度经济学家之一(脚注15).当我们说到制度史时,通常是指可观察到的,更多表现为 正式规则的那些制度,例如法律和商业规则,例如宪法和政治组织的规则,例如经济政策和政 府管理的规则.然而,这些规则的具体执行和进一步的演变则更多地是作为某种结果,制度 中人的习惯性行为的结果.对于中国就更是如此,政策在执行中会走样,法律往往断不了家庭 内部的案,政府官员受贿,都是实例.因此在讨论制度变迁时,首先应区分规则的变迁与习惯 的变迁. 规则的变迁是需要有关各方的明确认可的.制定和修改宪法需要召开全国人民的代表大 会,修改

14、党章要开全党大会,类似地还有全体股东大会,学生大会,神学大会,诸侯大会,等等 .这些大会的功能在于交流信息并取得一致(脚注16).这一点至少在表面上非常重要,因为 习惯的变迁并不需要召开什么大会.高斯定理可以帮助理解这一区分,因为若没有交易成 本,则根本不需要召开大会(脚注17,这个脚注对于不很熟悉高斯定理或高斯1991年在诺贝 尔奖授奖仪式上的讲话的读者是很重要的).然而恰恰是由于交易成本的普遍的存在,习惯 对于正式的规则而言就占着极大的优势了. 在非常微观的层次上,一个行为所带来的全部后果中,有一个是新古典理论所忽视了的. 那就是这个行为在人的脑中留下的记忆,经济学上叫做经验(脚注18).为产生这种 记忆所需付的代价必定已经由该经济行为的可度量的成本例如劳动(不完全地,由工资来表 现)所承担了.换言之,记忆是行为的一种白来的副产品(脚注19).罗素曾把人类知识分 成三类:直接的经验(指个人直接),间接的经验(他人或前人),内省的经验 (神学的或用中国 人的话,悟出来的).这里的记忆可说包含了它们中的前两类.关于一个行为的记忆反复多 次就成为习惯.因此习惯是 白来的(见脚注19).与正式的规则指导下的行为相比,习惯 性行为是容易得多了.这个命题在下面的讨论中要用到. 对正式规则的演变的考察是与对经济史的考察同时进行的,因此其结论往往只适用于那 一考察所针对的社会.从具体到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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