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之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分析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122118635 上传时间:2020-03-01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632.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港台之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港台之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港台之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港台之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分析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港台之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分析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港台之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港台之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分析(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港台之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分析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其中,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各个国家与地区发展概况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其主要特点与该地方的各种体制以及政策相一致。相对于大陆的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而言,香港与台湾都各不相同,覆盖的人群以及具体实施方法也因地区而异。一、 台湾健保制度(一)台湾健保制度的概念全民健康保险,一般简称为“全民健保”或“健保”,是一种强制性保险的福利政策,也是一种变相的社会保险税。法源是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所实施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二)台湾健保制度的发展历史台湾光复后,原本只有劳工保险(劳保)、农民保险(农保)、公务人员保险(公保)、军人保险

2、(军保)等医疗保险,无法照顾到全体国民。为增进全体国民健康,中华民国于1995年3月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主要法律依据为全民健康保险法,而全民健康保险法的法源为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十条第五项以及中华民国宪法第155条、157条。台湾全民健保开办15年,曾经被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杂志评鉴为全球第二名的健保制度,仅次于老牌福利国家瑞典。(三)台湾健保制度的类别以及具体实施办法1.健保制度类别全民健保将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者,除特殊情形(如服刑中、失踪达半年以上及因长期出国而申请停保者),均纳入强制加保对象,且依身份分为六大类:第一类:有雇主之公民营机构员工;第

3、二类:无雇主但有加入同业工会之人;第三类:农渔业从业人员;第四类:服兵役及替代役人员;第五类:合于法规规定之低收入户;第六类:荣民及其眷属和不属第一至第五类之人。各类均有各自的投保单位,纳保对象向投保单位申请加保后,每个月要缴交一定的保费,有的投保单位全额或部分负担纳保对象的保费。保费会上缴到健保局,而健保局会透过投保单位发给纳保对象一张卡片,此卡片称为“全民健康保险卡”(2004年1月起改为IC芯片卡(智能卡),之前则是纸卡)当纳保者到有参与全民健保的医疗院所就医时,可以只缴纳部分的医疗费以及药物费,医疗院所则凭纳保者的就医资料向健保局申请费用。但并非每一种病症均可获得健保的给付,如整形手术

4、,而也非每一种药物及医疗器材均可获得健保给付。是否给付及给付的额度由健保局订定。2.民众权利健保实施后,可让民众获得医疗保障,而健保所提供的成人健康检查服务,提供了免费的基本检查,增进了民众的健康。健保实施后,由于有的民众滥用健保,加以部分医疗院所不正当浮报费用,造成健保基金有亏损的情形。健保局正研拟二代健保以改革目前健保的缺失。3.保费缴纳二代健保制度采取“双轨制”,保费包括:基本保费与补充保费以及个人缴费:占月收入的4.91%(部分职业群体再缴2%补充保费)对象:台湾居民,甚至只是在那工作或居住满4个月的“外籍”人员,都会被要求依法参加“全民健保”,这样一旦生病,你就可以到任何一家医院自由

5、就诊,医疗开支均可由“健保”埋单。其给付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牙医、中医、检验检查、居家护理、处方药品、预防保健8个方面。“健保”买单后,自付比例十分低。例如,做个全身检查,在最好的医院,都只需要付20的检查费,称为“部分负担”,而且以300元为上限。若贫穷线以下的家庭和民众,政府也会补贴保费,最高可以全额补贴。重病需要住院,个人也需要负担一部分费用,但仅限于病房的使用费,如慢性病房根据时间只需个人支付5、10不等,急性病房则是30天以内个人负担10、61天后个人负担30,收费均十分低廉。如果病人实在支付不起,可以选择四人(以上)的病房,便可省下病房费,全部由健保买单。这笔钱由地方政府、雇主和

6、民众以4:3:3的比例分担,保费基准原则上是以被保险人的薪资为基础,但不是直接用薪资计算。中华民国实施全民健保时,为了将公保、劳保、农保、军保的旧有保险体系整合纳入全民健保中,故而采取依身份别强制纳保的制度。不同身份的加保人不因健康病史问题而有不同保费,而是根据行业身份而有不同纳保费率。民众加保后,以健保卡到医疗院所就医时即仅须负担挂号费以及部份负担费用。而医疗院所则是以量计酬,根据病患病历就诊纪录向健保局请领医疗给付。不收取补充保费情况:个人海外所得;个人退职所得;境外基金;(但国内投信发行基金、ETF,配息金额若达5,000元也将会被课征补充保险费)公务人员的国民旅游卡补助费(凡是补助性质

7、之给与或代金,都不列入扣缴补充保险费奖金项目,例如结婚补助、教育补助费、旅游补助、丧葬补助、学分补助、医疗补助、保险费补助、交际费、差旅费、差旅津贴、工作服代金、作业用品代金、慰问金、补偿费,或者中乐透或彩券的奖金等。但以上仅限于公务人员。);教师/教授,限制为班导师(导师费不包含于二代健保应扣取补充保险费6项所得及收入);教师/教授的超钟点费(所得税编号50之薪资所得)学校项目人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外(下班后或例假日),兼领非属本职工作之临时性酬劳(如出席费、监考费及翻译费),该笔薪资所得如为所属投保单位所支付,且非具奖励性质之给予,不列入个人补充保险费全年累计超过投保金额4倍之奖金计算,亦不

8、计兼职所得之补充保险费;一间企业有成立另外一家有统一编号的职工福利会,统筹处理员工各类福利事项,则不用扣缴补充保险费;财产交易所得:出售房屋,属于所得税法上之财产交易所得,尚非属补充保险费之扣取范畴。二、 香港医疗保障制度(一)香港居民享用公共服务的资格政府的政策是确保不会有人因为经济困难而不能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医院管理局和卫生署提供的公共医疗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人士是永久性公主或非永久性居民而有所不同。不过,没有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的病人,使用医疗服务时不会获得公共资助,他们需要支付所使用服务的全数成本作为费用。医疗收费方面,医院管理局辖下的医院门诊服务均按照列于政府宪报之收费表收费。医疗收费

9、可分为下列三类:公众收费符合资格人士、公众收费非符合资格人士以及私家收费。1.“符合资格人士”及“非符合资格人士”之定义只有下述类别的病人,才有资格按照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的收费率缴费:持有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所签发香港身份证的人士,但若该人士是凭借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身为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儿童;或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认可的其他人士。上述类别以外的人士将被定义为非符合资格人士。2.公立医院及诊所费用减免机制在公立医院及诊所收费架构重整后,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会贯彻政府的基本理念,即是不会有市民因经济原因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照顾。因

10、此,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称综援)的病人,只要出示特别向综援受助人发出的有效医疗费用豁免证明书,可以继续获豁免公营医疗服务的收费。此外,为保障没有领取综援的三类人士:低收入人士、长期病患者及贫困年长病人,政府已经制订措施加强现行的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以免他们承受沉重的经济负担。非综援受助人如因经济困难未能负担医疗服务收费,可向各公立医院和诊所的医务社会服务部、社会福利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或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申请减免缴费。医务社会工作者(下称医务社工及社会福利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或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社工(下称社署家庭服务社工)会处理有关申请,并会以家庭为基础作出资格评估,考虑因素包括申请人患病所

11、引致的经济、社会和医疗情况。3.经济准则只要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经济准则,可以根据加强后的机制申请医疗费用减免(如果未符合经济因素,也可以向医务社工/社署家庭服务社工提供其他考虑因素):(病人的每月家庭入息,不超过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75%;以及病人的家庭资产值低于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指定上限。至于病人家庭所拥有的自住物业则不计算入这项资产值内。此外,由于大部分长者已不再赚取任何收入,而且需倚赖个人积蓄生活,有长者成员的家庭资产限额将较没有长者成员的家庭为高。4.非经济因素医务社工/社署家庭服务社工除了根据病人每月家庭收入和资产值去评估经济情况外,会同时考虑各项非经济因素,例如

12、:病人的临床情况(根据病人使用各项公营医护服务的频密程度和病情严重性来界定);病人是否残疾人士、须供养子女的单亲家长,或其他弱势社群人士;减免收费能否促使和帮助病人解决家庭问题;病人是否需付任何特别开支,令其难以支付公共医疗费用;或其他社会因素。医务社工/社署家庭服务社工考虑上述非经济因素时会确保经常使用公共医疗服务的长者和长期病患者,如有需要时也会得到医疗费用的减免。由于各类社会因素不能尽列,医务社工/社署家庭服务社工将按个别情况酌情处理。减免医疗服务收费的准则及指引将会定期检讨,以确保需要的病人得到适当的医疗照顾。5.减免有效期医务社工/社署家庭服务社工经评估后批准的收费减免会分为只限生效

13、一次,或在某段期间内有效。如属后者,医务社工/社署家庭服务社工可视乎病人的实际需要和情况,酌情决定这段有效期的长度(最长为十二个月)。为方便需经常到专科门诊覆诊的长期病患者,医务社工/社署家庭服务社工也会因应个别病人的情况,预先审批专科门诊费用的减免。此外,为了更方便已获医疗费用减免的病人,医务社工所签发的减免证明书不单适用于病人留院、求诊或获发减免证明书的公立医院/诊所,同时亦适用于属医管局及卫生署提供同一服务的其他医院/诊所,包括住院服务、门诊服务及社康服务等。6.申请减免医疗费用的方法病人若因经济困难,未能缴付应缴的医疗款项而需要申请医疗费用减免,可于办公时间内,带同下列文件(正本及副本

14、各一份),前往公立医院/诊所的医务社会服务部、所住地区的社会福利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或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以便进行有关的评估。病人及家庭成员的同住证明;公屋租约;病人及同住家人的收入证明;受雇人士:银行户口簿及/或月结单(显示最近结余及最少六个月内的提存账目纪录)、薪俸结算书、报税表、雇主发出的入息证明、强积金供款纪录或其他收入的文件证明。自雇人士:报税表、收入声明或其他有关收入的证明文件;病人及家庭成员的资产证明;所有个人及联名银行户口,包括储蓄、定期存款、外币存款、投资、股票及证券户口、支票户口及综合户口等的银行户口簿月结单(显示最近结余及最少六个月内的提存账目纪录)等;含有投资或储蓄成份

15、保单的证明文件(例如:投资连系的保险计划,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及红利)拥有的股份、股票、基金、债券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物业拥有权证明(包括在香港、内地及海外)等;病人及家庭成员的主要支出证明、按揭月结单、租金收据、支出纪录、医疗单据纪录等(家庭成员意指与病人居于同一住所的人士,例如病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姊妹及子女等)。医疗费用减免机制是为贫困的病人而设。病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提供完整、准确、适时及真确的数据予医院管理局社会福利署。医院管理局设有复核机制,会就已批核之医疗费用减免申请个案作定期复核,以确立有关申请所提供的资料之准确性。(二)长者医疗券计划年满70岁并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证或豁免

16、证明书的长者,即合资格使用医疗券。长者医疗券计划旨在资助长者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私营指没有接受政府资助)。以下于香港注册的医护专业人员可登记参与长者医疗券计划:西医、中医、牙医、脊医、注册护士和登记护士、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放射技师、医务化验师(专职医疗及化验服务须按现行的转介安排)及于注册名册第1部分注册的视光师。医疗券使用者可透过其有效医健通户口内的医疗券,支付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商的医疗服务费用。有关的医疗券金额,将会以月结形式,付还予医疗服务提供商。欲参与长者医疗券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商须预先向卫生署登记。成功登记参加计划的服务提供商会获发计划标志,张贴于其执业地点,以方便长者识别。他们亦会获发用户名称、个人密码及保安编码器以登入医健通系统。1.使用医疗券的规限医疗券可用于私营西医、中医、牙医、脊医、注册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