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葛根河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管理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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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葛根河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葛根河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管理评价报告1、 项目及完成情况(1) 项目总体情况1 项目基本情况中葛根河流域位于奇台县以南的博格达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东邻农六师奇台农场,西接奇台县碧流河乡,南以博格达山脉分水岭与吐鲁番为界,北与农六师110 团为邻。其地理位置位于东经8948208930,北纬43254355之间,东西宽约9.3km,南北长62.6km,流域总面积为582k。中葛根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8460万m。2000年河道来水量为9620万m,流域内各业需水量为7405.72万m。中葛根河“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涉及

2、生态改造项目0个,水电改造项目1个,为粉房桥水电站,项目法人为奇台县光正水电有限公司。粉房桥水电站位于奇台县域半截沟镇境内、距离中葛沟水库约2.5km。粉房桥水电站是奇台县中葛根河流域的第二级农村小水电站。粉房桥水电站于1983年建成,通过1859m灌溉渠道至压力前池,利用灌区的灌溉水贯流发电,装有2台单机容量为160k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320kW,设计水头20.0m, 引用流量为1.70m/s,设计年发电量125.8万kWh,电站因运行年代久远,设备陈旧,近三年平均发电量约72.27万kWh。该电站为一座引水式电站,装机规模较小,在电力系统中未担负基荷。粉房桥水电站无拦水坝,发电引

3、水利用中葛根灌溉渠首分水闸,经中葛根灌区的东干渠引水至压力前池。改造前电站厂房陈旧,设备老旧,装机偏小、效率低下、绝缘老化,技术落后,自动化程度低,已严重影响电厂的安全运行和水能资源的有效利用;电站现有发电引用流量严重小于河流来水平均流量,更加小于粉房桥水库建成后的灌溉放水设计流量,势必造成77.5%的水力资源浪费。因此,为提高电厂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增加机组出力,提高自动化程度,确保环保、低能耗高质量电能,项目法人单位奇台县光正水电有限公司拟对粉房桥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2 增效扩容改造任务根据项目初设及批复文件,中葛根河“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为粉房桥水电站,批复投资为392

4、.06万元,由奇台县光正水电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改造内容包括水力机械的更换、电器设备的更新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完善。具体改造内容有:引水明渠、压力管槽、主机段基坑、尾水渠、主副厂房及办公生活设施等水工建筑物改造;全面更新、增容主机设备及辅助机电、电气设备;压力钢管更换、阀门及启闭机更新维修等。通过对电站水力机械及电气设备的改造,装机容量由320kW增容至1260kW,年发电量由72.27万kWh增至298.71万kWh,提高粉房桥水电站的发电效率,增加电站发电量。(2) 项目完成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葛根河河流涉及“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只有粉房桥水电站1个,各项工程任务已经按设计内容和

5、施工合同约定于2018年11月完工,并于2019年10月完成完工验收工作。2、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情况(1) 绩效管理评价依据和原则1 评价依据(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财建201627号)、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914号)。(2) 财政部、水利部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有关技术标准。(3) 报水利部、财政部备案的省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项目补充及调整备案文件等。(4) 地方水利、财政部门组织编制的河流改造方案,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批复文件、项目情况表等。(5) 资金筹措、

6、预算下达、使用管理等有关资料和文件。(6) 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货等单位出具的工作报告或技术文件及其他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文件等。(7)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机组、项目完工验收等鉴定结论,财务审计报告等。(8) 其他相关资料。2 评价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本次绩效评价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的设计、管理、实施、运营、实际产出与计划产出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真实、客观公正的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2) 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1 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主要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914号)文件中的河流改造绩效目标考核表要求,从改

7、造效果、改造工程量完成、实施管理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对照分析河流改造方案提出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因我区项目为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不涉及生态改造,因此不对生态改造相关指标作考核。2 评价方法本次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依据专项资金的特点,本次评价采用如下的评价方法开展:(1) 比较分析法:根据“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将项目初设、批复文件所列的目标任务,与项目资金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分析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完成(或未完成)目标因素,评价项目绩效。(2) 因素分析法: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效果以及超出(未完成)项目目标

8、任务的主观、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项目绩效。(3) 查问询证法和实地考察法:通过对项目采取书面材料检查、实地勘察、访谈等方式,对有关情况(包括评价材料反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等)进行深入具体、独立客观地了解与核实。本次绩效管理评价实行100分制,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没有不按规定备案情况、备案项目全部完成、得分90分以上且在全区前20%以内的河流为优秀,80分-90分为良好,60分-79分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3)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过程1 绩效评价前期准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91

9、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1949号)等文件关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相关工作以及项目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评价报告及相关文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局根据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914号)第九条“项目完工验收完成后,由省级水利、财政部门委托无利害关系、具备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以河流为单元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编制河流绩效评价报告”要求,于2019年11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委托内蒙古中环能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本次评价工作。通过第三方评价

10、的方式,以确保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完成本次“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工作任务。2 绩效评价组织实施(1) 第三方机构对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增效扩容项目有关文件、相关管理办法、指导意见、技术标准等进行了解学习,明确本次绩效评价标准和工作要求。(2) 第三方机构编制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与自治区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局沟通,确定绩效评价项目主体、责任联系人、评价时间节点、评价填报文档等工作要求。(3) 确定各河流评价工作责任联系人,建立沟通管理机制,并将评价工作通知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4) 在现场核验工作开始前,第三方机构要求各河流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填报河流改造绩效目标考核表、河流改造资金

11、使用情况表、河流改造工程量完成情况表、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表等评价文档,并按考核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以备现场核验,以保障在有限的时间内高效、准确、真实的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5) 第三方机构组建财务、造价、水电等行业专家团队,对项目开展现场核验工作。评价工作过程中对本项目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的省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资金预算下达、使用管理等有关资料和文件;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方的技术文件;增效扩容改造机组启动验收、项目完工验收等进行查阅。对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和实施管理与长效机制建设三部分内容全面进行查验评价。(6) 评价工作组对上报的自评材料、现场核验资料进行

12、分析、核实,对资料缺漏补充、项目绩效管理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并要求实施单位根据要求及时的补充上报相关材料,以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的全面性。第三方机构根据材料提交和现场核验情况,按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914号)要求,编制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管理评价报告。3、 绩效管理评价基本结论(1) 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1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葛根河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7年3月启动,2018年11月完工,2019年10月完成完工验收工作。相关工程任务均按关于对新疆奇台县粉房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昌州水字2016260号)及项目

13、建设任务要求完成,并由奇台县财政局、水利局、国电网等部门联合验收通过。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粉房桥水电站项目批复投资392.0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奖励资金163.8万元,根据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财建201627号)所规定的西部1300元/千瓦标准,共1260kW进行核算;其余228.26万元自筹。截止到2019年12月,批复投资到位426.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共到位163.8万元,自筹资金到位228.26万元。经资金审计支出为426.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支出163.8万元,自筹资金支出262.49万元,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比例大于1:1,符合财政部

14、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财建201627号)要求。项目资金基本按照工作任务和测算要求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在资金管理方面,项目单位奇台县光正水电有限公司按照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对自筹资金、财政资金进行管理,资金使用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成本控制有效,暂未发现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挪用截留经费的情况。(2)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1 改造效果完成情况粉房桥水电站装机容量改造前为320kW,设计目标1260kW,实际完成1260kW;年发电量改造前为72.27万kWh,设计目标298.71万kWh,实际完成264.2万kWh;机组台数装机容量改造前为2160kW,设计目标2

15、630kW,实际完成2630kW。根据新疆气候中心发布2019年夏季新疆气候影响评价数据显示,2019年夏季全疆平均降水量为64.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10.1%,导致年发电量实际完成264.2万kWh,少于设计目标。预计气候正常情况下,年均发电量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值298.71万kWh。改造前3年平均实际发电量72.27万kWh,改造后装机1260kW,预计年均发电量298.71万kWh,新增容量940kW,增加发电量226.44万kWh。改造后经济效益,按目前电站上网电价0.235元/千瓦时计算,可增加水电站年收入53.21万元,可大大提升电站的发电效益。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后显著提高现代化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供电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2 改造工程量完成情况完成了引水渠、隧洞1.86千米;压力管道48.4米;更换水轮机进水阀2台、水轮机附属设备、发电机2台、调速器台的更换;增加全液压制动系统(2台);更换电站水力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的更新及电气自动化的完善等。通过对电站水力机械及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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