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传人:ta****ny 文档编号:122072508 上传时间:2020-02-29 格式:DOCX 页数:116 大小:3.6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1页
第1页 / 共116页
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2页
第2页 / 共116页
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3页
第3页 / 共116页
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4页
第4页 / 共116页
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5页
第5页 / 共1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1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委托单位: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编制单位:哈尔滨泽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零年二月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1. 概述11.1任务由来11.2项目简介11.3项目特点21.4评价技术路线21.5项目分析判定情况31.6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21.7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122.总则132.1编制依据132.2环境功能区划172.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82.4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12.5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253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13.1项目概况313.2工程分析413.3 清洁生产分析514. 环

2、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34.1区域自然环境状况534.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584.3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68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1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715.2运营期735.3退役期79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816.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816.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836.3退役期生态恢复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886.4环保投资91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37.1评价目的937.2经济效益分析937.3社会效益分析937.4环境效益分析947.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95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68.1环境管理968.2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978.3环境监测10

3、18.4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102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49.1建设概况1049.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059.3污染物排放情况1059.4主要环境影响1069.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069.6环境保护措施1079.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89.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89.9总结论108附件:1. 营业执照2.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3. 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4检测报告附图:1 矿床地形地质图;2 矿区总平面图;3 矿床采掘终了平面图;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II1. 概述1.1任务由来为满足辖区内的道路基建及城建需求,需要料场生产建筑用安山。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

4、拟在后董家村西南1090m处建设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项目,主要服务于辖区内的道路基建及城建工程等。本项目产品为建筑用安山岩,拟定采矿区面积6450m2,内蕴经济资源量为156960m3,内蕴保有经济量150420m3,拟露天开采5万m3/a,服务年限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委托哈尔滨泽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展开细致的现场工作,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调研、现状监测、数据处理、预测分析等,编制完成了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主管部门及与会专

5、家审查。1.2项目简介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项目建设规模:5万m3/a项目性质:改建建设单位: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建设地点:本项目矿区隶属佳木斯市管辖,后董家村西南1090m处。工程投资:总投资100万元。服务年限:服务年限3年。1.3项目特点本项目选址在佳木斯市境内,佳木斯市属于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的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其中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应做报告书。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于2016年5月20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2308002016057130142017),于2019年5月20

6、日到期。在采矿许可期佳木斯市郊区宝山采石场未进行开采。土地所有者四丰林场,对矿区范围内的树木实施了采伐。目前矿区范围内为荒地,地表无树木。本项目采用露天开拓,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采法,全机械化开采,开采工艺为铲装、装车,汽车运输。矿山剥采和道路运输过程均会产生粉尘,对操作人员及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本项目运营期,砂石开采过程中,可能造成矿区边坡失稳,在降雨冲刷等外力作用下,造成露天采区发生水土流失,本项目应将项目生态防护措施及闭矿后的生态恢复工作作为评价重点。1.4评价技术路线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要求,本次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在研究相关技术及其他有关文件

7、基础上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了初步环境现状调查,进行了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为生态环境影响、环境空气影响和环境风险评价,确定了保护目标,进一步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及评价标准,制定出相应工作方案。二、根据第一阶段工作成果,对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与评价,详细进行工程分析,对各环境要素影响进行预测与分析。三、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并给出评价结论。为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4-1。图1-4-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路线示意图1.5项目分析判定情况1.5.1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5.1.1与产

8、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既不属于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5.1.2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 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

9、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本项目在后董家村西南1090m处,不占敏感区,不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属于禁止开采的矿产资源,所以,本项目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1.5.1.3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符合性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中要求合理性分析如下:表1-5-1 与(HJ651-2013)符合性分析(HJ651-2013)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

10、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本项目不占用上述环境敏感区。相符高寒区露天采矿、设置排土场和尾矿库时,应将剥离的草皮层集中养护,满足恢复条件后及时移植,恢复植被:严格控制临吋施工场地与施工道路面积和范围,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本项目采矿区现状主要为采矿用地,占地面积较小,设置排土场将将剥离的草皮层集中养护,满足恢复条件后及时移植,恢复植被。相符排土场应设置完整的排水系统。 排土场四周设置排水沟,防止排土场外地表径流对排土场产生冲刷相符矿山工业场地不再使用的厂房、堆料场、沉沙设施、垃圾池、管线等各项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应全部拆除,并进行景观和植被恢复。在开采期结束后,将对沉淀池

11、进行景观恢复。相符矿物和矿渣运输道路应硬化并洒水防尘,运输车辆应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本项目将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防尘,运输车辆应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相符矿井水和露天采场内的季节性和临时性积水应在采取沉淀、过滤等措施去除污染物后重复利用。本项目矿区汇水经沉淀后用于矿区抑尘。相符因此,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相符。1.5.2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5.2.1与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符合性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矿产精深加工。推进地质勘探加快生成新矿权,梳理并盘活现有探矿权和采矿权,推动矿产资源勘

12、探、开采和精深加工一体化,延长精深加工产业链。”本项目属于建筑用安山岩开采项目,在推动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的基础上,为佳木斯市城建及道路基建供应石材。所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1.5.2.2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符合性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在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农村环境质量初步改善;环境风险得到

13、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进展”;“强化燃煤污染治理。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力度。”;“着力推进多污染源协同治理,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大气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开采项目,本项目没有污水外排,冬季不生产,无需采暖,粉尘能够达标排放,因此符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1.5.2.3与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符合性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本项目选址在抚远市境内,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省限制开发区域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14、分为:水源涵养型,包括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和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型,包括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本项目选址在佳木斯市境内,属于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前进区、向阳区、东风区和郊区。功能定位:东部城市群经济中心,新能源和重化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新材料工业基地,对俄经贸合作示范基地,国家重要的绿色食品基地,全省东部物流枢纽、东北亚重要口岸物流中心、江海联运大通道重要节点,国际生态旅游名城。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开采,属于佳木斯市郊区矿产资源规划的允许开采区范围内,项目占地为采矿用地,地表树木已实施看法,地表无树木,项目施工、运营期间对植被破坏不大,从区域角度考虑,不会影响生物多样

15、性。本项目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范围内开发矿产资源,所以,本项目的选址符合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1.5.2.4与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2005年)的协调性分析本项目矿区隶属佳木斯市管辖,位于佳木斯市郊区后董家村西南1090m处。属于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中311佳木斯城镇与农业生态功能区,面积1875平方公里。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土壤保持、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城镇发展、工农业生产。本项目不占用农田,属于现有矿区,地表树木已经完成砍伐,不会影响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产。因此,本项目与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不违背。113图1-5-1主体功能区分布图1.5.2.5与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