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龙口河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管理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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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大龙口河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管理评价报告1、 项目及完成情况(1) 项目总体情况1 项目基本情况西大龙口河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境内的一条山溪性河流,发源于天山东段博格达山脉北麓,东与新地沟河为邻,西同二工河相接,南以天山山脊线为界,北连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缘与阿勒泰地区福海县相接。西大龙口河以冰雪融水与大气降水为主要补给源,其产流方式以地面径流为主,河源头有东、西两大支流,分别称为东台子沟和西台子沟,两源头支流在潘家台子附近汇合后,在喇嘛昭接纳了大东沟,最后进入西大龙口水库。西大龙口河“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涉及生态改造项目0个,水电改造项目

2、1个,为西大龙口水电站,项目法人为吉木萨尔县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大龙口水电站位于西大龙口水库下游2km处,水库放水涵洞145m后接电站引水渠,引水渠总长约2km,电站位于河道右岸,电站退水进入西大龙口河道,电站厂房地理坐标为东经885345,北纬435950,海拔高程969m。西大龙口水电站为坝后引水式电站,从西大龙口水库引水,于1996年建成发电,主要由引水渠首、电站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尾水渠、升压站等建筑物组成。设计装机容量2320kW+1400kW,总装机1040kW。电站建成初期,水资源丰富,基本达到设计年发电量,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电站自身设备

3、的老化,发电量逐年递减。改造前3年年平均发电量约为303万kWh。在“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前,西大龙口水电站存在部分水轮机设备老化,效率较低;调速装置落后;水位监测系统缺失;电气设备老化,无自动化控制系统等问题。2 增效扩容改造任务根据项目初设及批复文件,西大龙口河“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为西大龙口水电站,批复投资为333.04万元,由吉木萨尔县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改造内容包括水力机械的更换、电器设备的更新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完善。具体改造内容有:发电厂房屋顶防水处理;水轮机转轮(1#、3#水轮机转轮)、水轮机附属设备、发电机(1#、3#发电机)、调速器(3台

4、)的更换;增加全液压制动系统(3台);更换电站水力测量装置;变压器、开关柜、电缆等电气设备的更新及电气自动化的完善等。通过对电站水力机械及电气设备的改造,提高西大龙口水电站的发电效率,增加电站发电量。(2) 项目完成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西大龙口河流涉及“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只有西大龙口水电站1个,各项工程任务已经按设计内容和施工合同约定于2017年11月完工,并于2019年11月完成完工验收工作。2、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情况(1) 绩效管理评价依据和原则1 评价依据(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

5、通知(财建201627号)、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914号)。(2) 财政部、水利部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有关技术标准。(3) 报水利部、财政部备案的省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项目补充及调整备案文件等。(4) 地方水利、财政部门组织编制的河流改造方案,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批复文件、项目情况表等。(5) 资金筹措、预算下达、使用管理等有关资料和文件。(6) 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货等单位出具的工作报告或技术文件及其他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文件等。(7)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机组和新增生态机组启动验收、项目完工验收,其他生态改造项目完工验收等鉴定结论,财

6、务审计报告等。(8) 其他相关资料。2 评价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本次绩效评价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的设计、管理、实施、运营、实际产出与计划产出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真实、客观公正的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2) 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1 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主要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914号)文件中的河流改造绩效目标考核表要求,从改造效果、改造工程量完成、实施管理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对照分析河流改造方案提出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因我区项目为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不涉及生态改造,因此不对生态改造相关指标作考核。2 评价方法本次项

7、目的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依据专项资金的特点,本次评价采用如下的评价方法开展:(1) 比较分析法:根据“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将项目初设、批复文件所列的目标任务,与项目资金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分析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完成(或未完成)目标因素,评价项目绩效。(2) 因素分析法: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效果以及超出(未完成)项目目标任务的主观、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项目绩效。(3) 查问询证法和实地考察法:通过对项目采取书面材料检查、实地勘察、访谈等方式,对有关情况(包括评价材料反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等)进行深入

8、具体、独立客观的了解与核实。本次绩效管理评价实行100分制,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没有不按规定备案情况、备案项目全部完成、得分90分以上且在全区前20%以内的河流为优秀,80分-90分为良好,60分-79分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3)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过程1 绩效评价前期准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91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1949号)等文件关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相关工作以及项目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

9、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评价报告及相关文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局根据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914号)第九条“项目完工验收完成后,由省级水利、财政部门委托无利害关系、具备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以河流为单元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编制河流绩效评价报告”要求,于2019年11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委托内蒙古中环能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本次评价工作。通过第三方评价的方式,以确保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完成本次“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工作任务。2 绩效评价组织实施(1) 第三方机构对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增效扩容项目有关文件、相关管理办法、指导意见、技术标

10、准等进行了解学习,明确本次绩效评价标准和工作要求。(2) 第三方机构编制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与自治区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局沟通,确定绩效评价评价项目主体、责任联系人、评价时间节点、评价填报文档等工作要求。(3) 确定各河流评价工作责任联系人,建立沟通管理机制,并将评价工作通知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4) 在现场核验工作开始前,第三方机构要求各河流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填报河流改造绩效目标考核表、河流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表、河流改造工程量完成情况表、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表等评价文档,并按考核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以备现场核验,以保障在有限的时间内高效、准确、真实的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5) 第三方机

11、构组建财务、造价、水电等行业专家团队,对项目开展现场核验工作。评价工作过程中对本项目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的省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资金预算下达、使用管理等有关资料和文件;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方的技术文件;增效扩容改造机组启动验收、项目完工验收,生态改造项目完工验收材料等进行查阅。对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和实施管理与长效机制建设三部分内容全面进行查验评价。(6) 评价工作组对上报的自评材料、现场核验资料进行分析、核实,对资料缺漏补充、项目绩效管理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并要求实施单位根据要求及时的补充上报相关材料,以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的全面性。(7) 第三方机构根据材料提交和

12、现场核验情况,按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914号)要求,编制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管理评价报告。3、 绩效管理评价基本结论(1) 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1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大龙口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西大龙口水电站项目于2017年3月启动,2017年11月完工。相关工程任务均按关于对新疆吉木萨尔县西大龙口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昌州水字201658号)及项目建设任务要求完成,项目前期申报、技施设计、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施工、监理、质量评定、资金使用等均按要求进行管理,手续齐全、档案完整,未发现有违规情况。项目于2019年11月完成完

13、工验收工作,由吉木萨尔县财政局、水利局、国电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联合验收通过。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西大龙口河水电站项目批复投资333.0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奖励资金156万元,根据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财建201627号)所规定的西部1300元/千瓦标准,共1040kW进行核算;其余177.04万元自筹。截止到2019年12月,批复投资到位333.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共到位156万元,自筹资金到位177.04万元。支出为333.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支出156万元,自筹资金支出177.04万元,暂未出具资金审计报告。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比例大于

14、1:1,符合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财建201627号)要求,剩余11.61万元由企业根据项目实际管理建设需求支付项目尾款。项目资金基本按照工作任务和测算要求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在资金管理方面,项目单位吉木萨尔县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对自筹资金、财政资金进行管理,资金使用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成本控制有效,暂未发现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挪用截留经费的情况。(2)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1 改造效果完成情况西大龙口水电站装机容量改造前为1040kW,设计目标1200kW,实际完成1200kW;年发电量改造前为303万kWh,设计目标395万

15、kWh,实际完成265万kWh;机组台数装机容量改造前为400kW+2320kW,设计目标3400kW,实际完成3400kW。由于西大龙口水电站为坝后引水式电站,从西大龙口水库引水。由于气候干旱导致年度降水偏少的原因,2019年度实际年发电量为265万kWh,少于设计目标。预计气候正常情况下,年均发电量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值395万kWh,达到预期目标要求。改造前3年平均实际发电量303万kWh,改造后装机1200kW,改造后引水设计发电流量为4.75m/s,预计年均发电量395万kWh,新增容量160kW,增加发电量92万kWh,发电量增加30.36%。改造后经济效益,按目前电站上网电价0.235元/kWh计算,可增加企业年收益21.62万元。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后显著提高现代化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供电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2 改造工程量完成情况完成了发电厂房屋顶防水及厂房粉刷1377.74平方米的厂房改造处理;水轮机转轮(1#、3#水轮机转轮)、水轮机附属设备、发电机(1#、3#发电机)、调速器(3台)的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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