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复产复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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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复产复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和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复产复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导则。一、总则(一)本导则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项目可按本导则执行,业主自管项目可参照本导则执行。(二)本导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2、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分区分级防控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陕肺炎办发2020 69号)等文件定。 (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本导则的各项要求。二、基本要求 (一)日常服务为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正常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客服、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绿化保洁、秩序维护等日常服务工作。(二)疫情防控 物业服务企业应

3、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人员、物资、经费能够满足配合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三)员工个人健康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实行健康状况报告;按照分区作业的原则实行24小时轮流倒班和值班制度;分散就餐并减少员工聚集,做好员工的个人防护工作;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应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四)信息畅通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疫情防控信息沟通机制有效,与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有关疫情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五)疫情防控宣传 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人员能够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

4、护意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三、特殊要求(一)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所属地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不得随意对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设置条件和障碍,延缓开工时间。(二)人员聚集场所管控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工作场所、会议室、餐厅、电梯、卫生间、通勤工具等人员聚集区域,应设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应引导人员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应减少会议次数,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建议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

5、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的工作方式。(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四、进出管理(一)工作区域1.加强工作区域人员和车辆进出登记管理工作。2.设专人对物业管理区域的进出口进行管理,人员进出均应佩戴口罩。3.应暂时停用触摸式人员身份识别设备,采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4.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时,应在入口处对人员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人员较多时,可在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楼宇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检测体温超过37.3时,应隔离报告并禁止进入工作区域。5.要尽量减少非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人员进入本区域,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

6、,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二)对出现疫情传播并划为疫区的物业项目1.可按照要求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和车辆的进出。2.协助有关部门关闭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浴池、温泉、影院、商业等公共场所。 3.必要时按当地政府要求通知物业管理区域内企业暂时停工。(三)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可采用“健康陕西二维码”对人员流动进行查验。五、公共区域和室内的疫情防控(一)室外公共区域清洁和消毒应按要求对室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进行物业管理区域消毒作业前,应提前告知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做好人员防护工作。(二)室内公共区域清洁和消毒如停车场、设备间、大堂、走

7、廊、卫生间、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管理和空气流通。应重视门把手、门禁和电梯控制面板、楼梯扶手等常触易传染病毒部位的消毒工作。应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的消毒次数,做好消毒记录并公示。(三)电梯消毒电梯轿厢和电梯门应每日不少于3次使用消毒液或医用酒精喷洒擦拭消毒并记录。电梯轿厢通风系统应处于常开状态,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生疫情病例的建筑物,所有电梯轿厢、井道、层站和电梯机房,应全面消毒后再使用。(四)保障洗手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五)餐厅疫情期间管理1.适当延长餐厅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2.要加强循环使用餐

8、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3.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并符合间隔间距要求,不与他人交谈。(六)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和垃圾台(房)的清洁消毒工作。(七)公共活动设施消毒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室外休闲活动设施要保持清洁卫生并每日用 75%酒精消毒并记录。六、空调和通风设备的使用和消毒(一)疫情期间建议停止使用中央空调,首选开窗自然通风,必须使用空调的场所,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应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建议停用无外窗、无新风、无排风的密闭房间。(二)疫情期间使

9、用中央空调时应增加空调通风系统中空气处理设备的清洁消毒或更换频次,空气过滤器、表面式冷却器、凝结水盘等易集聚灰层和滋生细菌的部件应及时消毒或更换。(三)地下车库的通风系统应增加开启频次,确保区域内空气流通。七、异常情况处置(一)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后的应对处置1.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活动区域,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场所以及员工住处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2.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3.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二)发现确诊病例后的单位应对处置1.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

10、,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疫点消毒等工作。2.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使用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使用。编制说明:1.本导则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省物业管理协会相关人员进行编写。2.在编写过程中,主要参考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新冠肺炎流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肺炎机制综发2020 50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试行)(陕建发2020 33号)、中国物协和中国建研院联合发布疫情期公共建筑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技术指南(试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写字楼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 (试行)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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