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手册46

上传人:012****78 文档编号:121960268 上传时间:2020-02-28 格式:DOC 页数:45 大小:3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手册46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手册46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手册46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手册46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手册46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手册46》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手册46(4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文件控制编号:CJSW-SY-SC-2003质量管理手册(第三版)本册编号持有者控制状态文件状态:受控 非受控持有人:发布日期:2003 5月1日 实施日期:2003 5月1日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质 量 手 册第 3 章第 1 页 共 2 页第 3 版 第 0 次修订主题: 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颁布日期:2003-05-013.1 质量方针质量第一是本中心检测工作方针,对外服务信守合同,报告真实公正、用户满意。管理严格、工作规范、数据准确、结论科学公正。3.2 质量目标本中心的质量目标是用户至上,科学创新,不断促进科技进步。3.2.1、 建立并不断完善

2、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持续有效运行,达到国内优良实验室的要求,成为全国水环境优秀实验室之一;3.2.2、 维护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确保量值的统一和数据的准确。检测报告不得有数据或结论性的差错。3.2.3、 坚定不移地执行“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不折不扣地执行监测中心质量方针,产品合格率达到100%,合同履约率达到100%,优良率到达90%以上,顾客满意度90%以上。3.2.4、 加强全员培训,提高中心全员素质,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统一的目标和价值观,并以规范行为、过硬的技术、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赞誉。3.25以严谨的工作作风、科学的检测方法、严格的管理制度、完善的质量体系消除可能影响检测质量

3、的各种因素,使检测全过程的工作质量均处于受控状态;3.2.6完善检测手段,不断提高所有检测人员的素质,尤其是充实各分中心的检测人员队伍及提高人员的素质,规范管理体系,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准确公正,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3.3 质量承诺3.3.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检测规程、规范和标准,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确保检测方法的科学性;3.3.2 不受来自商业、财政等方面的干预和其他内部和外部的行政压力,确保检测行为的公正性;3.3.3 报告准确无误,不得有数据或结论性差错,其他方面的差错要降到最低限度;质 量 手 册第 3 章第 2 页 共 2 页第 3 版 第 0 次修订主题: 质量方

4、针、目标和承诺颁布日期:2003-05-013.3.4 送检样品10个工作日内检出,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3.3.5 认证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做到收费合理,对于有附加要求的检测项目,与用户协议收费;3.3.6 热忱提供优质服务,对用户的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明确责任,尽快作出令用户满意的答复。为社会和客户提供准确、可靠、公证的检测数据及报告;对用户提供的样品及技术资料成果保密,并保护其所有权;遵守与客户约定的服务条款,收费合理;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质 量 手 册第 4 章第 1 页 共 18 页第 3 版 第 0 次修订主题: 组织与管理颁布日期:2003-0

5、5-014.0 概述本章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中心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了解中心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心管理的管理职责,为中心质量体系运行奠定组织和管理的保障基础。本要素的实施由中心最高管理层负责,中心综合业务室、质量保证室和分析测试室协助。4.1 组织结构4.1.1机构的法律地位(1)水环境监测中心成立批准文件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于1993年9月经长委会党组长党199346号文件批准成立,中心现归属于水利部长委会水文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处级科研事业单位,中心是水利系统在长江上游的主要监测机构。批准文件见第0章机构成立批文。(2)授权委托书见第0章“授权委托书”。(3)独立行文和独立帐目长江上游水

6、环境监测中心具有独立行文的权力,同时具有独立的账目。4.1.2检测工作质量保证措施(1)检测公正性声明文件见第0章“保证检测公正的声明”。(2)主管机关不干预检测工作公正性的保证文件见第0章“保证检测公正的声明”。(3)检测质量监督员聘任文件见第0章“质量监督员聘任文件”。4.1.3领导人员任命文件质 量 手 册第 4 章第 2 页 共 18 页第 3 版 第 0 次修订主题: 组织与管理颁布日期:2003-05-01最高管理者(中心主任、副主任)、总技术负责人及总质量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应报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备案。(1)主任任命文件见第0章“主任任命文件”。(2)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分中心主任

7、、副主任任命文件见第0章“中心管理人员任命文件”。4.1.4组织结构框图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事业单位,挂靠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担任中心主任,同时中心主任委托中心副主任全权代理中心主任管理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日常的全部工作。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设综合业务室、中心分析室和下属四个分中心,分中心主任由各地水文勘测队队长担任,形成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网络。中心主任在任期内享有一定的职责和权限,并出具保证检测公正性的声明,任何其它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中心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本中心的组织机构设置框图见下图“组织机构结构框图

8、”。4.1.5中心平面布置图详见第七章附图一十“监测中心平面布置图”4.1.6中心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项目参数详见第十章附表一“监测中心检测参数范围及检测标准一览表”。4.2 质量职能分配组织和管理的实施,不仅是要建立组织的权力机构,而且要建立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权力界限、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使全中心人员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善其事。通过质量职能分配,把每个要素的每项活动按专业归口的原则,分配落实到部门;通过岗位责任制把全中心人员及部门有机地组织起来,协调地进行工质 量 手 册第 4 章第 3 页 共 18 页第 3 版 第 0 次修订主题: 组织与管理颁布日期:200

9、3-05-01 监测中心组织机构结构框图质 量 手 册第 4 章第 4 页 共 18 页第 3 版 第 0 次修订主题: 组织与管理颁布日期:2003-05-01作和管理活动,使其组织系统最有效地运行。本要素的实施由中心最高管理层负责,中心综合业务室、质控室、分析室及相关人员配合。具体职能分配详见本章附表一“质量手册各章(节)的职责分配表”。4.2.1部门职责(1)综合业务室职责A、受中心主任委托负责中心对外联系接待工作,对内协助中心主任协调各分中心检测工作;B、负责全中心水质监测业务的指导工作,制定全中心水质监测工作计划;负责全中心水质监测成果的整汇编,建立全中心水质监测资料数据库;C、负责

10、制定全中心水质监测站网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D、组织全中心专题水质调查、排污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调查,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写;E、负责编制发布长江上游水环境状况通报、简报和年报;F、负责中心的文件、有关检测工作质量政策、法规、标准及检测规范的收集、传递和归档工作;G、承担委托和仲裁检测联络工作,负责检测委托书(合同)的签约与用户来人来函洽淡、咨询、查询处理工作;H、负责全中心监测工作经费使用计划,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和人员业务培训计划;I、承担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联系工作,负责流域监测业务方面的公文、信函处理。J、对水利部和流域中心下达的指令性检测任务,综合业务室应编制检测计划,保证检测工作按质

11、按量及时完成。(2)质量保证室职责质 量 手 册第 4 章第 5 页 共 18 页第 3 版 第 0 次修订主题: 组织与管理颁布日期:2003-05-01A、负责全中心水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技术指导工作;B、负责编制年度质检工作计划和组织落实,编制年度质检工作总结;C、负责上级主管部门质量控制考核样品的接收与组织实施,实施本中心对分中心、分析室质量控制考核;D、负责本中心标准物质和玻璃器皿最高计量标准的管理,组织开展玻璃量器的检定工作;E、鼓励各分析室参加国家、行业组织的实验室内之间的比对和能力验证,需要时,组织跟其它实验室之间的比对和能力验证;F、检查质量手册的执行情况;G、负责用户抱怨的处

12、理工作。(3)分析室职责A、根据综合业务室下达的任务书完成常规水质监测工作及其它专项水质调查任务以及开展有偿社会服务和技术咨询工作;B、接受质量保证室和上级其它部门的质量控制考核,确保检测工作质量;C、建立本室内人员岗位责任制,在检测工作中严格执行质量手册及相应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D、负责本中心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与使用,提出仪器设备购置、维修、降级、报废报告;E、负责仪器设备的送检、自检、自校工作;F、负责分析实验室安全和内容,卫生条件应符合检测工作要求。(4)各分中心职责A、承担所辖区的水资源质量调查及评价工作;B、协助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向饮水区等水域的排污进行控制管理;质 量 手

13、册第 4 章第 6 页 共 18 页第 3 版 第 0 次修订主题: 组织与管理颁布日期:2003-05-01C、负责所辖区的水环境监测归口管理工作,在发放取水许可证、审批河道工程、征收水资源费和保护水环境的监督管理中,归口对水质、水量的监测、分析和评价;D、为取水、排水和河道、水库、湖泊、渠道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及有关水事纠纷裁决提供公证监测数据;E、负责分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环境监测、评价及质控工作;F、提出分中心检测仪器和设备更新改造计划;G、参加年度水环境监测资料复审汇编会。4.2.2 岗位责任(1)中心主任责任A、负责中心全面领导工作,明确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制定质

14、量方针;B、负责确定质量目标,配备人力和物质资源,并组织实施;C、负责建立、完善、保持质量体系和实施质量体系管理评审;D、贯彻执行上级与检测工作有关的政策、法令、条例和制度;E、批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颁布质量手册,批准程序文件的使用,切实保证公正、科学、准确地进行各类检测工作;F、决定机构内部的设置,选配中层管理干部;G、审批签发水环境监测中心的重要文件,签定各种经济合同。(2)中心副主任责任A、受中心主任委托,主持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和部门协调工作;B、审批各种质量计划和检测方案;C、审批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报告;D、审批中心上报的超过保存期的资料销毁申请;E、审批对外发布的水质通报、简报、年报及专题报告;质 量 手 册第 4 章第 7 页 共 18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