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综合直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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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综合直补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粮食综合直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粮食综合直补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粮食收购价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粮食综合直补的基本原则:向粮食主产地倾斜,保护粮食主产地农民利益,促

2、进农民增收;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证粮食安全;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二、粮食综合直补的内容粮食综合直补的范围。全区种植粮食作物农户和单位为粮食直补对象,补贴品种为原按保护价收购的小麦、玉米两大品种。粮食综合直补的计算依据。以20XX年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计税面积为依据。粮食综合直补面积的核实方法。以20XX年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计税面积为基础,以20XX年农业税计税清册为依据,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面积,作为享受粮食综合补贴的面积。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面积为20XX年后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面积、日光温室面积、征占用的耕地面积、自然毁损耕地面

3、积等。经济作物面积:园艺产品、水产品、林木产品种植面积。日光温室面积:冬暖式日光温室塑棚、大拱塑棚种植面积。征占用面积:国家建设征占用地、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企业和个人征占用耕地面积。自然毁损面积:水冲河崩、滑坡、地裂缝等减少的耕地面积。核定后的每户粮食综合补贴面积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户、组、村、镇及核实人签字后确定。粮食综合直补的标准。粮食平均综合补贴标准为元/亩。粮食综合直补方式和计算办法。粮食综合直补方式按亩均综合补贴标准和粮食综合补贴面积计算每户补贴额。1、确定各镇粮食综合补贴资金总额。按照确定的亩平均综合补贴标准乘以各镇核定的粮食综合补贴面积,确定各镇综合补贴资金总额。2、确定

4、每户农民综合补贴数额。按确定的亩平均综合补贴标准乘以每户农民核定的粮食综合补贴面积,确定每户农民综合补贴数额。粮食综合直补操作的程序。由各镇负责组织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逐户核实粮食综合补贴面积,报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在广泛调研和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区粮食综合直补具体实施方案,经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批转各镇执行。 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兑付。对农民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由各镇财政所承担,直接兑付给种粮农民,不得由各镇其他部门或村集体集中代领转付。对农民补贴的总值和农业税的征收原则上实行“征补两条线”的办法,即农户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粮食补贴通知书

5、和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存折到粮食综合直补资金专户所在的金融机构领取现金。 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全部由区财政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解决。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管理。综合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各镇统一在所在地指定委托一个信用资质好的金融机构,以当地财政所名义开设“粮食综合直补资金”专户,办理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收支业务。专户中发生的利息收入,只能用于补贴符合粮食综合直补条件的种粮农民,不得用于其他开支。三、粮食综合直补的实施步骤我区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在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镇两级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30日至6月10日

6、,为宣传发动阶段。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粮食综合直补的重要意义、目的、内容和各项政策,宣传要做到进村入户,张贴上墙,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第二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为制定方案阶段。1、核实粮食综合补贴实际面积。以20XX年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计税面积为基础,以20XX年农业税计税清册为依据,剔除该户20XX年后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面积,日光温室面积、征占用的耕地面积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户、组、村、镇及有关核实人签字后,确定每户粮食综合补贴实际面积。2、各镇核定的粮食综合补贴面积于6月17日前报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批,上报内容包括:核定的农业计税

7、面积,应剔除的面积、粮食综合直补面积和等。全区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第三阶段:6月20日至7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镇要按照区上批转的审批方案,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办法,制订补贴分户清册。1、严格按照省上批复的标准,及时做好各户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分配工作。各镇要及时将补贴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农户,组织人员及时编制统一印制的粮食综合直补分户清册。清册内容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综合直补资金兑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镇要于7月10日前将清册上报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2、发放粮食综合补贴通知书和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存折。各镇按照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

8、公室核定的粮食综合直补分户清册填写粮食综合补贴通知书,同时由各镇金融机构对每一个享受综合直补的农户办理银行存折。粮食综合补贴通知书和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存折由各镇财政所人员直接送达粮食综合补贴农户。7月25日前全部发放到户,确保综合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种粮农户手中。3、严肃工作纪律。要切实做到“五个到户”: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严格做到“六个不准”: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组集体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严格实行镇长和财政所长负责制,哪个镇出了问题。追究哪个镇长、财政所长的责任。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必须在7月底前兑付完毕。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区、镇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区税改办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对改革不到位和政策执行有念头的及时进行纠正,确保粮食综合直补任务圆满完成,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精品办公范文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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