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合同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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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合同法总论 二 合同的订立 要约 概念和条件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要约内容具体 确定 表明受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2 要约邀请 要约引诱 又称为要约引诱 是指当事人一方发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广告 招标广告 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甲乙要约甲乙承诺甲乙 要约邀请 寄送价目表 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商业广告 多项选择题 下列意思表示确定地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A 商业广告B 寄送的价目表C 拍卖公告D 招标公告E 招股说明书 3 要约的生效1 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 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要约一经生效 要约

2、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 不得随意撤回 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 变更和扩张 3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受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效力时取得承诺的资格 4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 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宣告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未生效的要约2 要约撤销 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后 受要约人承诺之前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不可撤销的要约情形 1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 2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 5 要约的失效要约仅仅是订立合同的第一个法律阶段 合同法规定要约失效的情形 1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 承诺

3、期届满 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购一批货物 要求立即发货 乙方迅速准备货源并雇车 随后甲方发出了撤销通知 甲方的要约能否撤销 要约与要约邀请 引诱 之区别是考试的热点和难点 二者区别是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而不是像要约那样由一方向他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 而是一种事实行为 换而言之 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在发出要约邀请时 当事人还未进入计约阶段 状态 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在发出邀请后 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 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 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

4、责任 二 承诺1 承诺的概念和条件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构成要件1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 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3 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 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图 甲向乙发出一份要约 向乙方订购1000公斤小麦 乙方回复条件完全同意 但是 现只有500公斤 乙方的答复是否是承诺 2 承诺的方式通知 意思表示 方式行为 意思实现 3 承诺的期限承诺期限是受要约人资格的存续期限 在该期限内受要约人具有承诺资格 可以向要约人发出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如果没有确定约定承诺期限 则依下列规定 1 要约采取对话方式 应当即时承诺 当事人

5、另有约定的除外 2 要约采取非对话方式 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合同法 第28条规定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 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 A 为新要约B 为原要约C 为新承诺D 既不为新要约 也不为承诺 甲向乙2月6日发出要约要50吨泥沙的信件 2月7日 甲不准备要了 所以发了一封快件寄给乙 快件是2月9日到达的 而乙2月6日就去外去出差了 到2月10日才回来 题目 1 要约文件是否可以撤回 为什么 2 要怎么样才能避免乙做出承诺 为什么 解析 要约可以撤回 但必须在要约生效前撤回 也就是说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也可以撤销 但撤销要约的

6、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上题中 如果甲发出的是撤回通知 由于撤回通知迟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所以该撤回通知无效 如果甲发出的是撤销要约 由于该撤销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该撤销通知有效 原要约失效 符合法定条件的撤回或撤销都可阻止乙发出承诺通知而使合同成立 4 承诺的撤回在发出承诺后 承诺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前 承诺人宣告收回承诺 取消承诺效力的行为 承诺可以撤回 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不可以撤销 5 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需要通知的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 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

7、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收件人指定特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该承诺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计算机系统的 该承诺首次进入收件人的任何计算机系统时生效 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 我处有上等棉花1000公斤 单价每公斤50元 欲售与你方 限10日内答复 若不答复则视为同意 结果 乙方没有在10日内答复 乙方是否违约 案例1998年8月底 被告某广告公司收到原告某礼品公司寄送的商品价目表和样品若干 广告公司选中其中的礼品娃娃 电子宠物狗 用作年底客户招待会上给来宾的新年礼物 遂于9月10日向礼品公司发函 提出欲购买礼品娃娃150个 电子宠物狗100个 请礼品公司于l0月初发货

8、 并在发货前提前通知广告公司 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该函于9月15日送到礼品公司 因礼品公司收发信件的工作人员的疏忽 误以为是广告公司发送的广告 没有送至业务部门 9月25日 广告公司向礼品公司发出传真 询问是否收到订单 何时发货 礼品公司称 未收到订单 但保证现货供应 请广告公司将订单发传真过来 广告公司未再发传真 礼品公司经查找 于 次日找到了广告公司所发信函 立即向供应商订货 并于10月10日向广告公司发出传真 要求发货 因广告公司招待会策划方案正在调整 故告知礼品公司称 暂时不要发货 请等候通知 后广告公司决定不再购买礼品娃娃和电子宠物狗 故未再与B礼品公司联系 在此后的半年里 B礼品公司

9、多次电话 传真催问 均无结果 被迫诉至法院 请求法院判决广告公司赔偿其损失 问 广告公司应否赔偿其损失 本案简析1 本案中 礼品公司10月10日传真要求发货 已经超过了合理的承诺期限 属于逾期承诺 一般而言 逾期的承诺在民法上被视为一项新的要约 而不是承诺 但我国 合同法 第28条规定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 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 为新要约 即 如果要约人承认其有效 则承诺视为未迟到 但要约人应当及时通知承诺人 如此 则合同成立 如果要约人不承认其有效 则迟到的承诺成为新要约 要约人处于受要约人的位置 本案中 广告公司要求礼品公司 暂不发货 等候通知 明确地承认了礼

10、品公司承诺的有效性 应理解为 合同法 第28条规定的 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 情形 因此 原被告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要约承诺 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合同依法成立 2 广告公司9月10日函未指明合同履行的具体时间 合同履行的具体时间如何确定呢 本案中 礼品公司接受了广告公司 暂不发货 等候通知 的要求 礼品公司同意由广告公司拥有决定履行期限的权利 双方对这一点达成合意 但应当注意的是 这一权利不是无限期的 广告公司负有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积极配合合同相对人履行的请求 积极确定合同履行期限的义务 在半年之长的时间里 广告公司无视礼品公司多次主张履行的要求 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是恶意拒绝承担合同

11、义务的行为 因此 法院判决广告公司应当承担违约法律责任 案例 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 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 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 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 现改为2100元一吨 其他条件不变 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 快信于2月7日到达 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 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 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 请问 甲 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A 合同未成立 原要约被撤销B 合同未成立 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C 合同成立 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D 合同成立 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三 合同的成立 一

12、合同成立的时间1 口头合同承诺人表示承诺的时间2 书面合同 1 普通的书面合同合同上签字 盖章 2 信件 数据电文形式要约人收到承诺的时间 3 有特别规定或特别约定的合同完成规定或约定程序的时间 甲乙约定签订合同 甲将签名盖章的合同寄给乙 由乙盖章后再寄给甲 请问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乙签名盖章的时间 还是甲收到合同的时间 二 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1 以对话方式缔约承诺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 以非对话方式缔约即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签字或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 应以最后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 采用数据电文形

13、式订立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没有主营业地的 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 某甲住A市 某乙住B市 2004年6月1日 某甲发给某乙一份电子邮件 欲以每件100元的价格 向某乙出售5个U盘 某乙于6月2日 在由B市开往C市的列车上 通过无线上网形式看到此封电子邮件 遂立即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 表示完全接受 此时列车正位于D市境内 问该合同成立地点为何 AA市 B B市 C C市 D D市 案例 2003年12月21日 李冰在华星国际影城花112元买了两张 手机 电影票 当他持票欲进入放映大厅时 检票人员拦住他 认为他携带的饮料不是该影院内卖品部出售的

14、饮料 所以拒绝他自带饮料入场 双方发生争执 后民警前来调解 但检票人员仍坚持拒绝李冰携带饮料入场 李冰认为 华星国际影城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严重侵犯了他的权利 同时 该影院卖品部出售的饮料和食品的价格高昂 作为一家电影院却在非主营消费项目上排斥消费者的正当 选择权 使人无法接受 故起诉要求华星国际影城赔偿其购票款和交通费共计145元 并向其赔礼道歉并且撤销影城关于禁止食用非影城出售的饮料和食品的店堂告示 华星国际影城认为 李冰自愿购买了电影票 并且他在购买电影票之前已经明知 请勿携带非本院卖品部出售的食品饮料入场 的合同预设条款 法律上也没有相关禁止性规定 所以消费者不存在误解和被欺骗的可能

15、影城还认为 看电影是一种集体消费 影院的预设条款的内容符合大多数观众的要求 同时该项预设条款也是影院行业的国际惯例 影院必须避免易燃易爆 闪光 带味 出响 冒烟等行业禁忌食品进入放映场 以保证观众的人身安全 以使观众得到高质量 高品位的艺术消费 李冰负气自愿放弃观看电影 其所谓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所以 影院不同意李冰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 法律要平等地保护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和消费服务提供者的正当经营权 华星影城提示消费者 该影城禁止消费者携带外购饮品入场观看影片 该规定目前在法律上是不被禁止的 当时影院工作人员劝阻李冰携带外购饮品入场观看影片的行为是履行经营者管理维持影院经营秩序的正当做

16、法 不存在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之处 该影城内设有卖品部 可供李冰选择消费 虽然该影城提供的食品 饮料的价位远远高于专门从事商品零售的超市 商场 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消费服务提供者在工商部门核准的 经营范围内 以自愿 公平的经营准则来追求合法的商业利润最大化是同样要受到法律保护的正当经营行为 因而判决驳回了消费者李冰对华星影院的诉讼请求 四 格式条款 一 格式合同概念及特征概念格式合同又称为定式合同 标准合同 附和缔约 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订的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做任何变更的合同 特征 1 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 持久性和细节性 2 合同条款单方事先拟订 3 合同条款具有不变性 4 合同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 二 格式合同的限制1 公平拟约2 提醒义务3 说明义务 五 缔约过失责任 一 概念及构成要件概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合同前的责任 即缔约人由于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1 缔约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2 相对方受到损失3 违反先合同义务与损失之间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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