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医院自动脱水机、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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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兰陵县人民医院自动脱水机、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324201802000007兰陵县人民医院自动脱水机、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324201802000007 采购单位:兰陵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山东同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26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29第五章 附 件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采购人: 兰陵县人民医院地 址:兰陵县会宝路东首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39-520036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八号楼

2、二单元501室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3188719812二、采购项目名称:兰陵县人民医院自动脱水机、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32420180200000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金额第一标段全自动封闭式脱水机(整机进口)1台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3、构代码证、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4、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出具产品授权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投标单位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并进行网上投标报名;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10、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40万元第二标段冷冻切片机(整机进口)1台40万元三、获取

4、招标文件1.时间: 2018 年9月20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9月27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 兰陵县政务大厅一楼中介窗口,报名电话:13188719812。3.方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sdf.lkjccgp-)上注册并报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办理诚信入库并网上报名后,携带成功报名回执单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和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提

5、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以上资料原件有效期内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注明“兰陵县人民医院自动脱水机、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法人或委托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4.售价: 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 2018 年9月20日 至 2018 年9 月27日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8 年 10月 11日 13 时 30 分至 2018 年10月11 日 14 时

6、30分(北京时间)2.地点: 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 一 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8 年10月 11 日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 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 一 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13188719812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适用法律及范围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7、。2.定义1) “采购人”、“招标人”系指兰陵县人民医院。2)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同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6) 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单位。7)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

8、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8)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sdf.lkjccgp-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

9、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5)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投标人1)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 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企业统一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如有犯罪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前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信用

10、中国网站()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5)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6)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7) 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要求。8) 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6.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3)投标人须以

11、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6)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保证金:A包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B包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交纳方式:以公司基本账户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投标截

12、止时间前汇入以下账户,以到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编号(18CG0228)及项目简称。开标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款底单到兰陵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开具缴纳收据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须统一汇款至以下账户:户名: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号:818880101421000417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电话:0539-5530290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

13、在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2) 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并依法追究其责任:a) 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b)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c) 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d) 因中标人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e) 投标人资格预审通过递交保证金后因主观因素放弃投标;f) 中标人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3)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

14、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沂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a)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b)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利益的情形;c)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 招标代理机构基础资料的提供1) 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2) 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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