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全业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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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盐城乐洲科技有限公司 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全业务合作协议合同编号:江苏 乐洲科技 (集团) 号 2017 年 4 月甲方: 盐城乐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智能终端创业园一期9号楼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88号为更好地向客户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达成本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 合作内容1、业务定义本协议所称语音专线是指:基于中国移动的通信网络和业务运营支撑系统,采用专线接入方式向集团客户提供有线固话、综合虚拟网等通信服务的

2、业务。本协议所称数据专线是指:乙方依托自主建设的覆盖城区和各乡镇的大容量、高密度、高可靠的光纤传输网络和IP宽带城域网,向甲方提供大容量、高带宽的企业局域网广域互联服务,提供多种传输带宽、多种接口选择,可承载语音、数据、视频等各种通信业务的独享高品质的数据专线服务。本协议所称互联网专线是指:乙方依托目前华东地区规模最大、设施最优良、服务品质最高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丰富的信息资源,借助自主建设的、遍布城区及各乡镇的大容量光纤传输网络,采用光纤传输技术、IP高速交换技术、多媒体通信技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专线接入互联网的服务。本协议所称彩铃是指是江苏移动面向集团客户推出的手机和固话的个性化回铃音业务。集

3、团客户可为其集团成员统一定制铃音,定制了集团彩铃的集团成员(包括手机和固话)在设定时间内的被叫回铃音均为统一的集团彩铃,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形象、促进企业宣传。2、套餐内容办公固话月消费(单位:元)互联网专线其他融合资费(单位:元)带宽数量单价80020M11200/2000融合政策:整体月消费 2000 元,返还200元手机话费、固定电话享受800包1000元套餐优惠。二、资费明细1、语音专线1.1 甲方专网固定电话经乙方直联路由拨打电话,资费如下:(1)固网号码月租费 0 元/部,来电显示月租费 0 元/部;(2)综合虚拟网月基本费 0 元/月,免集团内通话 10000 分钟;(3)语音资费

4、市话国内长途(含拨打固网、移动电话)国际长途前三分钟0.2元,此后0.1元/分钟0.3元/分港澳台及国际长途按17951电话优惠资费收取通话费(17951未开通地区按统一采用IDD资费收取);该功能默认不开通。0.12元/分钟(4)甲方专网固定电话经直联路由拨打客户服务号码10050和10086免费;(5)优惠方式:市话 / 折,国内长途 / 折,国际长途不打折;(6)甲方承诺每月专网消费(含月租费、月基本费、通话费等)不低于 1000元,该金额为打折后的金额,实际消费不足最低消费时,乙方按最低消费金额进行收取;(7)其他:整体月消费 2000 元,返还200元手机话费、固定电话享受800包1

5、000元套餐优惠。 1.2甲乙方结算费用根据乙方计费系统提供的计费清单作为收取甲方费用依据。乙方向甲方提供 个固话号码作为主叫,具体号码及权限见业务受理单及确认表。2、互联网专线2.1乙方向甲方开放互联网端口和通道,乙方将提供 20M互联网专线 速率端口(共享/独享)、光纤直接接入、 1 个用户IP地址给甲方使用。甲方可以通过该端口和传输线路,实现互联网接入,具体业务范围是宽带上网,接入地点为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智能终端创业园一期9号楼,单位名称:盐城乐洲科技有限公司 2.2 乙方向甲方以每月 1200 元的资费标准收取1条互联网专线使用费,自网络正式开通次月起开始收费。 3、集团彩铃 集团彩

6、铃费用分为功能费和彩铃制作费两部分,具体如下: 总功能费集团彩铃业务功能费*人数(手机号码+固话号码); 集团彩铃业务功能费为 5 元/人(号码)/月; 请选择集团彩铃业务功能费付费方式: 集团付费 个人付费 甲方应支付彩铃制作费,具体标准为:_元/首。 集团成员人数达_人,可享受以下活动: 1、达标返还活动 月消费达到_元及以上的,即返还50%至信息化费用账户,活动当月不达标不返还,活动时间不顺延。 2、充值返还活动 一次性充值_元,返还_元至信息化费用账户。 3、固话彩铃语音专线融合 专线最低消费_元,返还15%的费用开通固话彩铃与手机彩铃业务。 4、免费体验三个月,到期后无异议直接转为收

7、费业务 乙方提供三个月集团彩铃免费体验活动,三个月后,业务不自动关闭,如甲方无需继续使用该业务,可联系客户经理申请关闭,如不主动关闭,则在体验结束次月进行收费。 三、 付款方式1、甲方应保证在次月5日前,将上一计费月的互联网费用交纳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结算方式可采用以下形式: 银行托收 现金或支票 银行转账银行支付账户: 开户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迎宾支行 、银行账号: 3200735136059166666 。2、甲方未按时付款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的互联网专线业务,从违约的第一天(次月1日)起计算违约金,每滞后1天收取未缴金额的千分之三

8、。违约金总额超过所欠金额的30%时,乙方有权终止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当乙方有关资费标准进行调整时,将及时对甲方的相关优惠项目和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语音专线权利与义务1.1甲方权利与义务1.1.1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语音专线业务规定的相关服务。1.1.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租用乙方语音专线,并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1.1.3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入网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入网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接入设备及免费提供机房内安装场地、配套设施(如机架、电源、空调、照明等)的准备;保证入网各机构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调配和预留

9、所在大楼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提供涉及入网实施工作的各机构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为乙方接入线路及设备提供安全保障,并为乙方进行线路接入及设备维护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甲方应保证专线甲方侧接入地点物业全面配合乙方工程实施、安装和调测等工作。如因甲方未做好上述入网前的准备工作,导致乙方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的,该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对于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接入或维护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1.1.4甲方应以语音专线业务受理单(见本协议附件)的形式向乙方书面提供语音专线开通的准确的甲方侧接入地点、线路带宽、数量、技术要求、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如甲方提供以上信息有误,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

10、承担。如因甲方提供的专线接入地点错误导致工期延误的,开通时间应相应地顺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1.1.5甲方应确保其系统中的通信设备及接口规范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且具备适合于本协议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应严格遵守乙方针对语音专线业务的管理规定,甲方所使用的用于接入乙方网络的设备须拥有进网许可,并与乙方的设备相兼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客户端设备情况,并为乙方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配合乙方制定适合甲方的技术实施方案。1.1.6甲方侧(客户端)设备由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甲方侧设备的扩容改造、技术支持及服务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的网络维护界面以甲方侧设备为界,甲方设

11、备外侧至乙方网络由乙方负责。1.1.7在乙方根据业务要求而实施相关建设工程时,甲方应保证必要的施工条件;对于安装相应光纤、设备等所需要的甲方红线以内的交接间、管道、沟槽、孔、洞等设施,甲方需要自行提供,且甲方不得擅自拆、改、更换、加装、移装乙方安装的语音专线、设施、设备。1.1.8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语音专线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活动,不得违法经营电信业务,并应确保所使用的内部网络发起、接收、转接的内容合法合规,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1.1.9甲方不得通过转售、转租、借用等方式将本协议项下的业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

12、终止本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1.1.10甲方应为集团客户单位,不得为个人客户;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1.2乙方权利与义务1.2.1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1.2.2乙方负责

13、根据甲方提供的客户端设备情况及业务需求,制定整体解决的技术方案,并负责本协议规定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实施工作,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语音专线业务相关的服务。1.2.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工信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障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乙方承诺的具体服务等级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三(SLA)。1.2.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租用专线的开通工作。如甲方在业务受理单中对开通时间另有要求,且业务受理单为乙方所接受,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通专线。因下列情况产生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1) 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网络接入所要求的线路条件,需要进行特殊线路施工或甲方所在地理

14、位置超出提供专线的有效距离;(2) 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网络接入所要求的终端接入设备,需要进行设备的更换;(3) 因无法预见的市政施工、市政审批等原因导致的线路开通受阻;(4) 由于法定节假日和遇重大活动时,乙方按照政府规定进行的封网;(5)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以及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开通的情况。1.2.5乙方为甲方提供重要客户保障机制,支持724小时故障申告,并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乙方实行一点申告,全程服务,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甲方可通过客户经理进行故障申报,也可以通过乙方服务热线【10086-8】进行业务故障申报。1.2.6在甲方以后的网络扩容及网络升

15、级中,乙方以优惠的条件为甲方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因扩容涉及新增专线线路等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1.2.7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丢失或影响其他客户业务使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或维护迟延,乙方不承担责任。1.2.8因乙方进行定期设备维护、系统升级改造、必要的专线施工、割接等可能影响语音专线业务的正常使用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说明必要情况,并尽可能减少对业务使用的影响,但乙方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1.2.9对于甲方的通信费账单数据,乙方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客户通信费账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或用户对乙方收取的通信费存有异议,应在上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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