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情况调查报告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21867172 上传时间:2020-02-26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8.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我县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情况调查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关于我县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情况调查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关于我县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情况调查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关于我县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情况调查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关于我县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情况调查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我县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情况调查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我县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情况调查报告(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我县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情况调查报告8月初,依照全国“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的统一安排,我会对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采掘、建筑和加工制造等行业组织开展了“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调查。通过与用工企业工会代表对话、找农民工了解、发放农民工安全生产调查问卷以及召集农民工进行座谈,到安检部门、经济贸易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等方式了解目前我县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和健康问题,并把这次“特别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相结合。据调查:一、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农民工的现状:我县有采掘业75家,建筑业13家,加工制造业119家,总计有农民工13,520人,是工

2、人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行业角度看,采掘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员的近80%,建筑业中占从业人员的71%,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农民工的安全生产问题:根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20*年全县工矿企业共发生工伤事故89起,矿山共发生工伤事故2起,死亡2人;建筑业共发生工伤事故5起,死亡1人,多数为非公有制企业。这些事故中农民工死亡人数占75%以上。在加工制作业中,农民工的工伤和职业危害也相当严重,断指断手和职业中毒屡屡发生。在乡镇企业中,83%的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职业危害,30%的工人接触有害物质,60%的企业没有为从业人员配齐必要的防护用品。农民工超时劳动现象十分严重,因疲劳作业酿成

3、的工伤事故也时常发生。这些企业的特点是农民工比较集中、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差、事故多发,安全健康权益易受侵犯。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问题:根据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统计,20*年我县企业与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到30%;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农民工不到%;按标准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不到30%;一个月加班加点超过36小时的单位占8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的占70%。二、我县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落实情况(一)农民工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从调查中发现有二大问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表现在:一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规程不规范,安全技术措施针

4、对性差。如被检查的项目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多是通用文件,形式雷同,可操作性不强;二是有些企业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能真正落实到位。一些公司技术人员没有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人员交底,缺少对某作业的验收制度,现场抽查作业人员发现有多名工人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作业;三是岗位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清楚,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较差其中显示,一是一些单位学习宣传条例还不够深入。抽查中发现一些农民工根本不知道条例的名称,不清楚条例的具体规定;二是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虽然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齐全,明确记录了教育培训

5、、安全交底等内容,但作业的农民工对本工种的安全生产常识却知之甚少。在检查中发现安全员虽为条例培训的讲授人员,但却说不出条例的名称;三是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滞后,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如建筑施工技术工种工人混凝土工、抹灰工、钢筋工等持证上岗率较低,仅占工人总人数的18%,与现场施工要求差距很大。(二)企业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情况。为使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更好地履行群众监督检查职能,我会从1995年,建立了工会劳动保护机构,配有兼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一名,并在15个基层工会中建立健全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构。但基层工会绝大多数没有将工会劳动保护列入主要工作内容,一

6、般仅设有1名兼职人员从事日常工作,企业建立健全工会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的很少,只有%的企业建立。绝大多数规模小的非公有制企业,生产条件差,劳动保护设施简陋,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存在伤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情况。工会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应该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但由于工会劳动保护专职人员较少,只参加了少数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其余更多起重大死亡事故,工会均放弃了参与的权力。随着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私企、个体工商户大量增加,职业危害日益严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域、职责、任务以及新时期党和国家对工会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工

7、会依法维护的责任越来越重,法定的工会劳动保护的任务越来越多。尤其近几年,工会劳动保护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的各种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就不一而足,更何况各级工会还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的特殊需要,开展一些独立自主的活动,显然只设劳动保护部门以及配备为数有限的专职劳动保护干部,根本无法应对如此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交给工会维护职工生命和健康的职责落到实处。(三)企业事故的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预防情况。近年来,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无序发展,三资企业的大量涌现,同时带来了大量的职业病问题,他们办厂,什么都不管,而政府重视的是创造投资环境,引进了很多没有防护措施的企业进入我县,而相当一部份企业

8、对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不力,一些用人单位无视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切实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没有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据调查,有10家企业带有职业病危害,使这部份劳动者没有得到应有的职业卫生服务,劳动用工制度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全面落实,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障。企业侵犯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情况。据调查,有40%的农民工认为企业侵犯了他们的安全健康权益。农民工的住宿、卫生条件差,生产生活环境污染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都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安全健康,而保护农民工的法律条文又很少。企业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9、。进城务工的农民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员没有稳定的职业和居所。据统计,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这部份农民工大多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不多,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比较淡薄,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不法经营者的侵害,但又不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难签、子女教育难、加入工会难等,成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和工作面临的四大突出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民工法律培训,使法律成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维护合法权益的坚强保障,促进社会稳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据调查。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占30 % 。目前,还有许多个体、私营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使

10、签订劳动合同也有一部分很不规范。有相当部份个体、私营和民营企业,与农民工只有经济上的契约,没有任何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非公企业都必须按照劳动法和有关集体合同的规定要求,建立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政府应尽快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研究制定出适合中小企业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政策性规定,并完善规范企业裁员的法规性文件。工会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如何。由于工会专职劳动保护干部过少,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劳动保护工作的需要。按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工会应当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而一些工会由于劳动保护人员少,力量弱,

11、此项工作也处于流失状态。企业办理工伤保险及劳动防护情况。据调查,一些民营企业有的工作环境恶劣,工伤事故频繁发生;有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工人常年在高温、有毒、有害的工作环境中工作;有的工伤事故不断。少数民营企业拒绝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支付或少支付工伤治疗费,不按有关法律规定支付工伤赔偿费,拒绝执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有的甚至严重侵犯劳动者的人身权利,诸如实行限制人身*的“封闭式管理”。企业对农民工反映的侵犯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合法权益问题处理情况。据调查,企业对农民工反映的涉及劳动安全与卫生内容的落实情况及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情况;企业事故

12、隐患整改及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及侵犯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的情况;企业对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企业办理工伤保险及劳动防护有关情况,包括是否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是否按时按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存在哪些问题等内容,落实不全面。三、存在问题及原因调查表明,农民工一直作为特殊群体而工作和生活着,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在矿山、建筑行业时有发生。原因是农民工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偏低,务工渠道比较狭隘,认为找一份工作不容易,怕讨薪会失去工作,加之自我维权意识弱,不能自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13、,致使工资不能得到足额按时发放。农民工的生命安全无保障,相当一部份农民工超负荷从事繁重的工作。原因是部份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基本工资并不高,企业要完成订单任务,而工人要增加收入,农民工只有延长工作时间来达到“高工资”,绝大多数不是一周工作5天,且8小时以外和节假日加班的增资制度根本不能实行。长期超时劳动,已经成为危害劳动者身心健康的严重问题。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差。原因是企业以降低生产成本为理由,不为农民工上工伤险。此外,是多数农民工缺乏参保意识,其次是保险制度不完善,农民工流动性大,保险不能顺畅衔接。农民工所从事的工种多为高危作业,且社会保障缺失、滞后,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仍然

14、较低,大多数企业只为农民工上工伤保险。四、几点建议1、建议要加大集体合同的签订力度,通过合同来约束企业规范管理。2、建议要完善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体系,加大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的力度,特别是矿山、建筑、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要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要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框架,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特别是要扩大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确保征缴率的落实,使各类企业依法履行应尽的社会保障义务。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编织社会安全网。3、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

15、移与衔接办法,研究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4、建议“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活动”要经常开展。对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在强令农民工冒险作业的情况下,工人有权拒绝作业,但应该有法律作保证,还可以向工会维权热线12351直接反映。5、建议让农民工彻底实现“同城待遇”。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不再缴费,所有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6、建议让农民工共享城市发展成果。让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让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都可以到本辖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与其暂住户口所在地城区孩子一样公平的待遇,不必再受户口限制和交纳借读费。7、要建立农民工保障制度。定期对煤炭、建材、化工、制鞋、家具制造等十余个行业中存在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农民工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活动。企业对农民工要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发放健康证明。对不组织农民工体检的企业,卫生监督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坚决给予重罚。8、建议:政府和行政部门要督促非公有制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法违规者,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精品办公范文集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