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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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基本要求一、经营场所25m内无有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非水冲式公共厕所、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房)等污染源,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圈养、宰杀活禽畜类动物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二、有效的防鼠、防尘等设施。三、有独立的库房,冷冻库房面积一般不小于100平方米;冷藏库房面积一般不小于500平方米。四、贮存食品划分专用区域,鼓励冷库建有515的封闭式站台,并设有与运输车辆对接的门套密封装置;冷库门配有电动空气幕、塑料门帘等;食品库房与员工生活区(更衣室、厕所等)形成物理隔离。五、食品堆放要做到隔墙离地,库房内有用于堆码货物的拖板,货垛应置于拖板上,食品堆放要做到隔

2、墙离地(10cm以上),不得直接着地。六、食品应按食品类别分区放置,防止串味和交叉污染,预包装食品等应该与散装食品原料(干货等)分区域放置;散装食品应放置在食品级容器内并加贴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清真食品有特殊贮存运输要求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一般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七、食品库房内应设温度自动记录仪或温度湿度计。食品库房内设温度自动记录仪或温度湿度计,温度记录至少保存2年以上;测量仪器应放置在不受冷凝、异常气流、辐射、震动和可能冲击的地方,点的多少视库容而定;鼓励各个冷藏间配备报警装置。八、仓储作业工具应根据冷藏食品的种类区分开来,防止交叉污染,工用具容器设备主要

3、包括在食品入库、库内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工用具、容器、机械设备等。九、仓库内严禁对贮存的食品进行切割、加工、分包装、加贴标签等行为(为方便存储和运输以及促销包装粘贴等非改变商品内容物重要信息的外包装标贴除外)。十、确保库房制冷设备运转及维护情况。查看库房温度是否符合贮存食品温度要求。冷藏(冻)库房是否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整洁。冷藏温度010。冷冻温度201。冷藏(冻)库房明显区分标识,设外显式温度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冻)库房内部温度的监测。十一、划定专门区域存放过期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并有明显标示,如“待销毁过期食品暂存区”“临近保质期食品暂存区”等。十二、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盒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运输。十三、从事专用冷藏冷冻运输的,具备符合相关法定要求的运输工具;安装保温设备使用温度跟踪器进行记录。十四、食品运输台账包括食品冷藏保鲜运输车辆登记单(起运点),对出货日期、运输车辆、食品名称、数量;食品冷藏保鲜运输车登记单(卸货点);冷藏保鲜运输车辆温度记录单据。十五、食品贮存公示栏张贴于库房收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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