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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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转让合同协议范本房地产现在是很多人都会做,但是一定要记得签好合同才可以。今天xx就给大家看看房地产合同,就给借鉴关于房地产转让合同范本转让方:(甲方)_地址:_;电话:_法定代表人:_性别_:出生:_年_月_日职务:_国籍:_身份证号码:_受让方:(乙方)_地址:_电话:_法定代表人:_性别:_出生:_年_月_日职务:_国籍:_身份证号码:_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在市_地段(地块编号:_)拥有房地产,名称:_数量: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第二条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土地面积:_m2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m2公用分摊面积_

2、m2其他面积_m2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m2物业部分为:_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币,单价_元/m2,总金额_元;并于_年_月_日前全部交完。第四条土地使用年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五条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须履行特区有关规定的义务。第六条乙方从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第七条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第八条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

3、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第十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转让方:_(盖章)受让方:_(盖章)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年月日签约地点:文书要点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合同。签订、使用房地产转让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

4、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的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三,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

5、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第四,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五,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格式一房地产抵押合同_说明(1)下列房地产或权益可以设

6、定抵押: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及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在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2)抵押物价值以市房产管理局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3)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4)本合同以中文书写。若用两种以上文字书写的,应以中文为准。抵押人(下称甲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批文:法定代表人:国籍:法定地址:电话:第三人: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电话:受押人(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电话:房地产权转让协议书协议当事人出让方:企业有限公司厂(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邮编:营业执照注册号:电话: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邮编:营业执照注册号:电话

7、:法定代表人:受让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市路号大厦层邮编:营业执照注册号:电话: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就上海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标的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厂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第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

8、、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和在建厂房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权证是房地合一吗?)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第二条产权基本情况乙方受让的上海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层、地下层,约平方米,建于年)、老厂房(层,约平方米,建于年)、在建厂房(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17375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

9、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平方米(增至共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号,施工许可证号为号。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海厂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柒仟捌佰万圆整(¥万元)。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政府的现行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无具体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

10、承担支付;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负责承担。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双方确认的产权转让总价,以第一条中所述的建筑总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产权登记证上的实际有效面积为准。(实际有效建筑面积应该除去已经拆除的房子)产权过户后登记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发生差异(不包括新厂房),差异部分应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附属建设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算找补金额)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将转让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生效起的(改成二)周内,乙

11、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的%,即人民币元整(¥万元)。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即人民币元整(¥万元)。3.三期付款:在双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交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交易手续。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产买卖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即人民币万元整(¥万元)。4.四期付款:在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万元整(¥万元)。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十个月内,乙方支付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万元整(¥万元),甲方收到乙

12、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全部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第六条产权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双方另行签订在建项目的交接协议书。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关的全套资料。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产。第七条双方的违约责任a、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

13、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项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项的差额。b、甲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或相关手续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的款项,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经乙方同意,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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