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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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汇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面广、涉及问题多,多年来积累下来的拖欠总量比较大,不仅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而且直接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切实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县县委、政府积极行动起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的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行动措施,使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现就我县开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汇报如下:

2、一、我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情况某年月至今,我县已累计清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万元,涉及工程项目项,其中清偿拖欠工程款万;清偿农民工工资万元,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某年至今没有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产生。截止去年月,我县尚有拖欠工程款的工程项目项,拖欠工程款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万元,占;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拖欠万元,占拖欠工程款。我县建设领域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万元。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涉及行政企事业单位家,其中双方已认定并签订还款计划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家,其余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力争在去年月日前全部认定并签订还款计划。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根本原因是建设开发单位拖欠施工

3、单位工程款,同时施工单位、包工头恶意拖欠也是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造成开发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主要原因有以下个方面: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要求建筑业企业垫资施工,导致拖欠工程款。二是建设单位超越财力,建设规模过大,导致拖欠工程款。三是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恶性竞争,导致拖欠工程款。四是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做好清欠工作,我县专门成立了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同志任组长,主管城建工作的政府副县长同志,建设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

4、、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交通局、总工会、法院、公安局、卫生局、人行等部门一把手组成。同时,成立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政协常委、建设局局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建设局副局长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由建设局抽调名同志,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院和建筑企业各抽调名同志组成。其中建设局同志负责调查了解我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工程基本情况,财政局同志负责工程款数额的审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法院的同志负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援助事宜,建筑企业的同志负责将偿付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做到信息及时反馈。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

5、到有的放矢。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县的实际,我县确定了突出重点、分段实施、确保达标的清欠工作思路,把矛盾比较集中、社会反响较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近期清欠工作的重点,制定如下清欠方案:某年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分三年清偿,按年度和工程分类制定清欠目标。具体要求是:去年清偿;今年清偿;年月底以前基本清偿完毕。去年以后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不产生新的拖欠。去年以后新开工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去年以前的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限期清偿,具体时间截止为去年底。四、采取行之有效的行动措施,抓好落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清欠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县已召开清欠专题会议余次。其中: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次,其中召集各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专题会议次,组织施工企业参加塔城地区解决拖欠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会议次,并及时向拖欠单位和被拖欠单位传达中央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政府下文进行督办。政府于某年月和去年月次下发督办通知对清欠工作进行督办。并下发沙政办号文,要求各施工单位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做为一项政治任务,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新政办发号文件要求对本单位、部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三年清欠工作计划和措施。由县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欠款单位与工程承包

7、企业或个人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书,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必须由承发包双方法定代表人认可。落实分工负责制度。本着谁主管、谁牵头,谁拖欠、谁负责的原则,在县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目标责任制,做好清欠计划任务的分解落实,将清欠责任落实到欠款单位和个人。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清欠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单位、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清欠工作不得力,产生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责任。成立农民工工资信访室,设立县清欠专线电话。累计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多人次,涉及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程余项,并针对个别双方争议较大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建议

8、其寻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着力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县建设局对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项目和新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凡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限期补足资金,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公开曝光。金融系统应将其列入信用不良单位,减少其授信额度,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而又不拒不改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县建设局不得审批核发一书两证,不予进行资质年检工作,发展计划委、国土资源局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用地手续。目前,已取消县房产开发企业资质一家。做好清欠工作的监察执法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严厉打

9、击以各种名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建设局牵头,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严肃追究业主的责任,责令其限期付清工程款,施工企业收回的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依法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按照合同法第条规定,施工企业对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所得款应优先受偿。人民法院受理的拖欠工程款案件,

10、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时立案,不能适用民事简易程序的,要组成合议庭,及时审结,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县人民法院减、免、缓交诉讼费,已经审结的案件要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效力,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五、建立长效机制,杜决新的拖欠问题产生。完善制度,严格合同管理。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当事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订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企业要增强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工程质量、工期等管理,防止因质量、工期等问题造成拖欠工程款纠纷。建筑企业在招用农民工时,必

11、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用工备案和鉴证,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工会等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处罚,并不予办理相关建设批准手续。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款财政监控制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前,财政局就联系有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在确保投资效益的同时,把加强资金管理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法规紧密结合起来,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收益,使基本建设财务与资金管理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专款专用,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立项由建设单位在银行

12、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由银行对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工程支付担保,由银行担保建设单位的资金按合同如期支付。凡未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到位资信证明的建设项目,县建设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工程招标前由建设单位在银行设立农民工资专户并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由银行担保农民工工资按合同如期支付。县清欠办工作人员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确保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拖欠和克扣。因故不能按月支付工资的,须经建筑企业全体职工同意,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但延期支付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严格禁止先发生活费,工程结算的再付工资的做法,并要求

13、在今年新开工和跨年度工程使用的劳务均要求是成建制的劳务施工企业,以便于将农民工工资从工程款中分离出来,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各建设单位直接向劳务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六、我县清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一点建议对于一些拖欠工程款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较大争议,特别是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施工单位在工程款问题上分岐较大,只有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部分工程为年代末,年代初修建,由于时间久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领导更换及部分材料的遗失,给清欠工作正常进行造成阻力。有相当一部分拖欠工程款的工程,工程款支付率已达以上,有的甚至已达,拖欠款部分应为少量材料款和施工企业利润,但施工企业为尽快收回拖欠工程款便认定拖欠部分为农民工工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还款协议的签定。教育和市政工程拖欠工程款数额较大,财政压力大恳请上级领导能够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以保证我县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从立法的高度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和招投标过程中对建设资金的控制,建议将建设工程人工费从工程款中分离出来。 精品办公范文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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