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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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市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今天,市委组织部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干部工作,我认为很有必要,对于推动我市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有重要意义。根据市委组织部领导的要求,下面我就领导干部交流、干部实绩考核、贯彻条例等方面的工作,谈谈我们的作法和领会。一、关于领导干部交流工作95年以来,我县领导干部交流力度较大,全县共交流县管副局级以上干部410人,其中上下交流101人,乡镇之间交流52人,部门之间交流54人,乡镇与部门之间交流114人,系统内部轮岗交流89人,涉及正局级干部156人,副局级干部254人。实行领导干部交流,锻炼了干部,提高了全县干部的整体素质,改善了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减少了

2、班子内耗,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95年以来,全县提拔35岁以下、副局级以上干部220人,目前,85以上的县直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了35岁以下的干部,21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至少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40岁以下、党政正职22人。我们的主要作法是:、加强领导,创造良好的交流环境。一是大力宣传领导干部交流的意义,使广大干部树立在交流中成长,在轮岗中提高的观念,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大力提拔在交流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大部分乡镇党委书记、镇长都是副书记交流表现突出提拔起来的。三是各级党组织切实为交流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如子女上学、就业、住房等具体问题,为他

3、们解除后顾之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把握重点,多层次多渠道交流。具体地说,是坚持“八结合、八为主”,即:把正职干部与副职干部交流结合起来,以正职干部交流为主;把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交流与乡镇、部门内部轮岗交流结合起来,以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交流为主;把培养性交流与回避性交流结合起来,以培养性交流为主;把互补性交流与调整性交流结合起来,以互补性交流为主;把换届成批交流与平时个别交流结合起来,以换届成批交流为主;把下派交流与上挂交流结合起来,以下派交流为主;把平职交流与提拔交流结合起来,以平职交流为主;把党政机关干部交流与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结合起来,以党政机关干部交流为主。、严肃纪律,规范干部交流工

4、作。为了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多岗位锻炼干部,县委专门作出规定,后备干部提拔任用要轮岗交流;凡年龄在35岁以下提拔进县属一级单位领导班子的,除专业较强的部门外,一般要易地交流任职;在纪检、组织(人事)、政法、经济监督部门领导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要适当交流。为了保证干部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委制定了干部调动纪律,规定,凡是组织作出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作出调动决定的干部,必须在三日内到职,凡不服从组织调动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就地免职。97年,有一名副镇长,不服从组织安排,我们免除了他的副镇长职务。尽管我们在领导干部交流方面作了较大努力,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

5、题。一是存在盲目性。对部分干部的交流,目的不算明确,往往是为了交流而交流,或者只考虑了一个方面的需要,而忽略了另一个方面的实际。二是存在随意性。应该交流多大比例、范围、数量,缺乏系统、全面的计划,有时是“灵机”一动。三是存在局限性。往往局限在县“四大家”干部到乡镇、乡镇干部到县属部门,而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交流不多,企业与部门之间交流则更少;四是不平衡。乡镇干部交流过频,部门和中层干部交流过缓,存在有的乡镇干部未干满一届就调动了,有的部门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干一生也没有动的情况。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研究解决。二、关于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干部考核是干部工作的基础,是选拔任用干部的

6、一个重要环节。近几年,我县对干部考核工作十分重视,并就如何搞好干部考核工作特别是进行实绩考核作了一些探索。、健全考核制度,注重考核结果。考核工作能不能坚持下去,能否发挥作用,关键是有没有比较健全的考核制度,重视不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根据目前干部管理制度和选拔任用过程,我们坚持了年度考核、届中、届末考核、任用前个别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专项工作考核等,既改变了以往不调整干部不考核的状况,又做到不考核不研究干部,没有经过考核的干部不提拔。在坚持和完善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那些在考核中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重用、重奖。对那些实绩平平、禄禄无为的干部调离重要、关键岗位,在职务上

7、予以调整。对那些工作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实绩差、不胜任现职的干部予以降、免职,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近三年,我们通过实绩考核,共免、降职干部25人,重奖有突出贡献的干部75人,真正把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从而维护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了考核作用。、明确实绩考核内容,确立实绩考核重点。考核干部实绩,首先要明确考核目标,才能有的放矢,有所比较。为此,我们在县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确立了相应的考核指标,主要是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指标、党的建设成果、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等,通过对这些具体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使实绩考核具体化、钢化。除此之外,针对不同层次

8、、不同类型的干部,明确考核重点。对党政“一把手”,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看其在决策、驾驭、综合和协调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对副职及班子成员,主要依据工作分工,重点考核积极配合、独立负责完成分管工作的情况;对党务领导干部,重点看党的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对政务领导干部,重点看主要经济指标和具体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做到因人而异,重点分明。、坚持考核程序,规范考核方法。主要是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在认真听取领导干部个人述职,充分利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和有关综合监督部门提供的数据材料的同时,通过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个别座谈等形式,掌握第一手材料,全方位多层次地了

9、解干部工作实绩和取得工作实绩的途径,增强考核的真实性。二是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凡是能量化的工作项目,尽可能考核工作指标,不能量化的工作,也尽可能具体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实绩评定的主观随意性。三是定期考核与跟踪考核相结合,除坚持年度考核、届中、届末考核等常规性考核外,我们还十分重视对领导干部进行跟踪考核,及时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和阶段性工作实绩,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核了解。、把握实绩考核的原则,处理好考核中的关系。如何评定干部实绩的大小、真伪,从而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是实绩考核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我们在考核和使用干部过程中,特别注意把握了以下几个关系:一是现实和长

10、远利益的关系,既要看到当前的效益,又要分析长期结果,既要看到显型实绩,更要看到隐型实绩。二是主观能动性和客观条件的关系,既要看到完成任务的好坏,又要看到外界条件、工作基础、工作难易的不同;三是个人作用与领导集体的关系,既要看到个人在工作中的作用,又要分析领导群体的作用,既不平摊,又不“独揽”。四是实绩与手段的关系,既要看实绩,又要看取得实绩的手段和途径,既要看到实绩对局部的影响,又要看实绩对全局的影响,努力做到全面、公正、求实地评判干部实绩,使真正有作为、有实绩的干部得到重奖、重用,使考核实绩一般的干部心服口服,使某些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实绩的“能人”恢复本来面目。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比较重要,也比

11、较复杂,在实际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难以把握。如:设立哪些考核项目、指标,哪些工作应该量化,定性如何具体化,个人政绩与集体功能如何区分,外部条件对个人实绩的影响如何评判,考核体系、标准如何确立等等,都没有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弹性较大。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实践。三、关于贯彻执行条例的工作1995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发4号)。去年,中央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中办发10号),在贯彻执行条例和处理规定的工作中,我们主要有以下作法:、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提高认识条例和处理规定下发后,县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县党员

12、干部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一是县委常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和讨论,并根据我县实际提出了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二是举办了全县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组织和引导他们学习条例、处理规定的重要内容,对如何贯彻条例,按条例规定办事,作了具体细致的指导;三是组织副局长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专题宣讲条例、处理规定,使参训人员对条例和处理规定的基本内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处理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有了深刻认识。、联系我县实际,制定细则,规范管理条例下发后,我们根据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结合我县干部管理实际,制订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意见。一是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内设科室干部的选拔任用工

13、作进行了规范,形成了关于规范干部培养、选拔、任免、监督工作的讨论纪要。97年,四大家机关共呈报调整中层干部职务的54人,涉及提拔38人,按纪要规定,我们最后审批了35人,提拔20人。二是配合县工商企业改革,制订印发了*县企业干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按照条例的基本精神,结合公司法,对企业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了改革,既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又突出了工商企业的特点,得到工商企业的好评。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发区干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对开发区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定。四是制定下发了关于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管理暂行规定。五是制定下发了中共*县委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若干意见(新发1

14、6号)。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的条件、程序、要求,是贯彻执行条例和处理规定的具体措施,对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我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坚持选任条件,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按条例办事。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件和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标准把握是否准确,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关键所在。县委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章和条例提出的六个方面的基本条件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标准,大胆选拔任用坚持改革开放路线、群众公认并有政绩的人。在坚持选拔任用条件方面,我们重点抓了政治素质这一关,既重视对干部“文革”期间表现、对改

15、革开放的态度及89年中政治表现的审查,又重视审查在现实工作中,能否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立场是否坚定,是非是否分明。其次,是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这一关。对于那些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灯红酒绿的考验,滥用权力,谋求私利,生活腐化的人,坚决不予提拔和重用,并明确提出“重用干的,帮助看的,搬掉绊的,惩处贪的,大胆启用开拓者”。在坚持选拔任用标准的同时,从工作的需要出发,严格资格审查,不搞迁就照顾。对于有些单位有职数,但拟提拔对象的任职条件尚不成熟的,我们不予推荐;对于有的同志的任职条件成熟,但单位的领导职数已满,又不便于交流的,也暂不推荐。二是加强考核。为了加大对县属一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

16、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和透明度,我们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试用期”满和专项考核,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改变了以往不调整领导班子,就不考核的状况。三是严格按程序办事。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五不”,即不具备任职资格,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提出讨论;没有经过基层党组织集体研究的干部,我们不考核;没有经过组织考核的干部,组织部不提方案;县委常委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讨论干部人事问题;讨论中不搞临时动议,即使有个别需要调整提拔的,也要经组织考核后,组织部拿出方案,再研究。97年,我县共提拔使用副局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56名,其中正局长级干部28名、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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