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宗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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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沂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宗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TTC-2018-0902交易登记号:18CGXMSZ0499 采 购 单 位:临沂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24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7第五章 附件-33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临沂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宗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DTTC-2018-0902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包号货物服务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B包生化检验科药物浓度分析系统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医疗器械销售等相应内容;6、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产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11、法律、行政

3、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5万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8年10月11日8时30分至2018年10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33号窗口。3、方式:在临沂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诚信入库、CA认证并网上报名后,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3)供应商

4、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2018年1月-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和2018年3月-8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及各级政府采购网无不良、失信记录证明

5、(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8)供应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诚信入库、CA实名认证并提供网上报名回执以及临沂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截图;(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式3份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供应商应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11月1日9时00分-2018年11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11月1

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临沂市人民医院地址:兰山区解放路27号(临沂市人民医院)联系人:周玉霞(临沂市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539-8216230(临沂市人民医院)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国际企业中心18楼联系人:庄工、相工 联系电话:0539-82091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适用于第一章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根

7、据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2.定义1) 采购人系指临沂市人民医院。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临时组织。5) “中标供应商”系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6)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

8、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采购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7)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8)“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1) 招标文

9、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 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应当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4)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

10、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1)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2) 供应商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3) 供应商应当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 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8)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 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网页页面留存。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下午17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12、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有效期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

13、绝。 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5)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B包:15000元。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用公司基本户以电汇的方式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

14、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现金等)。保证金账号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友情提示:投标单位报名完成后保证金账号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里自行查询)。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账户名称:供应商自行查询;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具体账号进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保证金入账查询”业务栏查询并汇入保证金子账号;交易登记号:18CGXMSZ049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中标单位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保证金退款申请书,携带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其复印件。若有变更须出具相关变更证明。联系电话:0539-8770092,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退还保证金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投标。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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