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渗沥液扩建工程监理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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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渗沥液扩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渗沥液扩建工程监理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SDGP371700201802000025 招 标 人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二一八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1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五章 监理工作技术标准和要求4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2第1章 招标公告一、采购人: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菏泽市人民北路689号 联系人:李芹 联系电话:1885308007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2、人:韩伟 联系电话:13853010621二、采购项目名称: 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渗沥液扩建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1700201802000025 1、招标内容:生化池、渗沥液处理车间新建改建;渗沥液处理设备、自控仪器仪表设备及电气设备安装全项目的监理服务。2、承包范围: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院内。3、总预算为54万元人民币。4、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合格的投标人:(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能够为本次招标提供所需服务的投标企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3、技术能力。(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取得监理综合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针对上述条件将

4、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对于任意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3、 采购需求(见附件1)四、获取招标文件(1) 时间:2018年11月10日09:00时-2018年11月16日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请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详见招标文件内容)。(3) 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sdf.lkj/sdf.lkjccgp-)进行注册报名,找到本项目并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且在规定时间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方可视为报名成功。(4)售价:0元/套五、公告期限: 2018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5、11 月 16 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8 年 11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 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李芹 1885308007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韩伟 13853010621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

6、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李芹 电 话:1885308007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韩伟电 话:138530106211.1.4项目名称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渗沥液扩建工程监理1.1.5项目详细情况建设地点: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院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阶段的监理。1.

7、3.2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监理综合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监理人员专业配套,各阶段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本监理工作的需要,并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鲁建建字【2013】27号)。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偏离不允许有实质性偏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2.2.2招标人书面澄

8、清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2.2.3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3.3.1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3.4.1投标保证金金 额:伍仟元整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帐 号:211735615251 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述账户,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或转出至上述指定账户才视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此保证金缴纳证明应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的交换时间,以及节假日银行休班带来的影响,因资金在途时间和没有及时到账而

9、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6.5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菏泽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渗沥液扩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8年11月30日09 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时30分前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菏泽市公共资

10、源交易中心202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专家山东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2.1“暗标”评审监理大纲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2.2 投标文件电子版10.2.2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10.3 计算机辅助评标10.3.1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10.4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0.4.1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

11、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5 中标公示10.5.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6知识产权10.6.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 重

12、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0.7.1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 同义词语10.8.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 监督10.9.1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0 解释权10.10.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13、:除非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设计特点、实施特点及其他要求提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现场管理上的重点难点论述并附于技术投标文件后面。10.11.2按照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鲁建建字【2013】27号)规定,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10.11.3付款办法: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50%时,支付监理服务费的40%;全部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的80%。全部监理资料完整移交委托人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95%;余5%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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