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9_80_2004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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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市道路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的作用,规范城市道路行道树栽植和道路绿地、绿化隔离带规划、设计、施工,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城市建成区内新建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旧路拓宽改造可参照执行。 1.3本标准编制参照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天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 1.4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道路绿地Greenlandonroad 指道路工程规划

2、范围内两侧的绿地、隔离带(岛)、行道树和行道树绿带。 2.2道路绿地率Greeneryratioinroads 指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所有绿地面积占道路规划总面积的百分比。 2.3通透式配置Arrangementofornamentalplantinopenway 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植方式。 2.4胸径Diameteroftrunk 指树木主干离地表面1.3m处的直径。 2.5种植土Soilforplanting 理化性质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6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ofplantingSoi

3、lLayer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2.7种植穴(槽)PlantholeandTrough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的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2.8分枝点高Heightoftrunk 指树木从地表面到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3一般规定 3.1适地适景、因地制宜原则。应依据绿地的地形和周边环境造景。布局构图宜自然则自然,宜规则则规则。适地适树,适地适草。 3.2乡土树种为主、植物多样性及体现地方特色原则。从天津自有的自然环境、物候和地域特点出发,应以乡土树种为主,与植物多样性相结合,体现地方特色。运用植物的多样性营造景观的多样性。 3.3群落设计、复层

4、栽植、植物造景为主原则。以乔木为主,彩叶树种与绿叶树种结合,突出树木的季相变化。 3.4以人为本、整体和谐原则。达到庇荫、滤尘、减噪、利于诱导行车视线、减少驾驶员视觉疲劳、改善环境和美化景观。 3.5保护原有树种资源原则。在道路改建规划中应尽量保留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尽量保留和利用道路两侧野生和半野生自然地被的自然生境。 3.6节约资源原则。道路绿化方式应有利于节水、节能、降低养护管理成本。 3.7确保车辆行人安全原则。道路绿化应符合行人、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3.8道路绿化在植物选择、配置和绿化效果的体现上应遵循远近期结合原则。 3.9市树、市花优先选择的原则。在道路绿

5、化中注意市树、市花的应用。 3.10道路绿化应具备必需的灌溉设施,必需满足植物生长的最低土层厚度和必须的营养面积的肥力,栽植基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3.11道路临时性绿化应根据绿地存在的时间长短,本着节约和再利用的原则。乔木的胸经在3cm以上即可。 4道路绿化 4.1新建道路绿地率应达到以下指标 4.1.1规划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4.1.2规划红线宽度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4.1.3规划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4.1.4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4.2绿地种植结构应符合以下指标 4.2.1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彩叶

6、树种与一般树种合理搭配。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之比宜为1:4.常绿灌木与落叶灌木之比宜为1:3。 4.2.2绿地面积在5000m2以上可适当设计小品,道路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化总面积的70%。 4.2.31000m2以上绿地每百平方米绿地乔木数不少于3株。一般景观路段每万平方米植物种类不少于20种,重要景观路段每万平方米植物种类不少于30种。 4.320m以上宽的绿带可设计适当的片林。 4.4市郊区道路绿带宜保留适当的野生地被植物。 4.5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4.6毗邻河道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环境条件,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4.7适于道路绿化的园

7、林植物可参考附录B。 5道路分车带(岛)绿化 5.1道路分车带(岛)绿化必须服从行车安全要求。 5.2主干道路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宜小于1.2m。 5.3中间分车绿带的培植宜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1.5m之间的范围内,植物的树冠应枝叶繁茂,其株距不宜大于冠幅的5倍。 5.4因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植。 5.5绿篱植物应符合以下标准:5.5.1应选用枝条繁茂密厚、分蘖力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绿色期长、耐修剪的品种。5.5.2绿篱植物高度应控制在90cm以下。 5.5.3常绿与落叶植物、彩叶与一般植物结合

8、。 5.5.4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株型丰满面应向外,高度一致,并留出养护通道。 5.5.5绿篱栽植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7.5的规定。 绿篱种植槽规格(宽x深cm)表5.5.5 单行双行多行 4040604030n40 注:n表示绿篱的行数 适于道路绿化的绿篱植物可参考附录B。 5.6道路分车带绿化植物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6的规定。 栽植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表5.6 植物类型草本花卉草坪地被小灌木大灌木浅根乔木深根乔木 土层厚度(cm)3030406090150 5.7道路分车带绿化栽植成活率应达到95%,缺株应及时进行补栽。 5.8道路分车带宽度小于3m的,宜采用

9、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配植,高度应控制在90cm以下。道路分车带宽度35m可增加灌木和小乔木。道路分车带宽度大于10m,可进行复层式配置。 5.9道路分车岛绿化面积在300m2以下的,且宽度小于10m的,应选择低矮地被植物,整体高度应低于90cm。面积在300m2以上,且宽度大于10m的分车岛绿化,可进行复层配置。 6立交桥绿化 6.1立交桥绿化应充分利用环境空间复层栽植。乔灌花草相结合,形成层次丰富、培植合理、季相鲜明、自然和谐的绿化群落,设计风格应以疏朗开阔为主。 6.2桥下绿地内应选择种植耐荫植物。适于天津城市的耐荫植物可参考附录B。 6.3立交桥的墙体和桥墩宜进行垂直绿化,可选择吸附力强的

10、爬藤植物。 6.4立交桥的坡地、台地和较大面积的挡土墙应种植草坪、藤本或灌木,护坡固土。 6.5立交桥附属的大型绿地规划设计应参照公园设计规范(CJ48-92)的有关规定。 7行道树的种植 7.1行道树树种选择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抗逆性强,树型成型性好,易形成直立的主干,冠大荫浓,分蘖性好,寿命长,根系发达,不污染环境,耐修剪,具有良好观赏价值。 7.2行道树出圃要求:规格一致、树形周正、根系符合移植要求、植株健壮、无病虫害、主干通直。 7.3行道树的规格及种植条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7.3.1道路两侧应同时绿化,形成对称。 7.3.2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同一路段行道树树种应相同。不

11、同路段的绿化树种及形式宜有所变化。 7.3.3主干道种植行道树胸径要求:快长树不宜小于15cm;慢长树不宜小于10cm;次干道种植行道树胸径要求:快长树不宜小于10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7.3.4机动车行驶道路行道树分枝点应在3m以上,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7.3.5行道树株距不应小于4m。 7.3.6行道树种植后,宜铺设透气材料、加树篦(透气护栅)。 7.3.7行道树生长所必需最低土层厚度应达到浅根乔木不低于90cm;深根乔木不低于150cm。 7.3.8栽植穴(槽)要求:树穴尺寸不小于1.5mx1.5m,栽植槽宽度不小于1.2m。具备条件的,行道树种植

12、应采用种植带。 7.3.9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植。 7.4行道树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缺株应及时进行补植。 7.5行道树的种植季节,应根据其习性及物候期选择适宜种植时期进行。落叶树种植应在休眠期进行。树木生长季节栽植必须按照天津城市绿化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实施。 7.6行道树种植应符合定点放线要求,树型丰满面迎着主要方向,相邻植株规格应近似,树木种植后应保持直立,栽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倒伏。浅根性树种必须设永久性支护。 7.7适于天津城市的行道树可参考附录B。 8栽植土和灌溉水质要求 8.1栽植土应符合下列要求:栽植土pH应为6.58.

13、5之间,全盐含量不得大于0.3%,土壤容重应在1.45g/cm3以下,土质应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不得含胶泥块及草根杂物等。栽植穴(槽)应施足腐熟有机肥。名贵树木种植应根据其习性,采取特殊的改土措施。 8.2浇水应采用pH值和矿化度等理化指标符合树木生长需求的水源,保证水源的pH值在5.58.0之间,矿化度在0.25g/L以下。绿地灌溉用水应充分利用中水资源。 9道路绿化与相关设施 9.1道路绿化与架空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在道路绿地和行道树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 9.1.2必须在道路绿地上方设置架空线时,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9.1.2的规定。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表9.1.2 电压(Kv)11035110154220330 最小垂直距离(m)1.53.03.54.5 9.2道路绿化与地下管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9.2.1新建道路或经改建后达到规划红线宽度的道路,其绿化乔灌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绿化乔灌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表9.2.1 管线名称距乔木中心距离(m)距灌木中心距离(m) 电力电缆1.01.0 电力电缆(直埋)1.01.0 电信电缆(管道)1.51.0 给水管道1.5- 雨水管道1.5- 污水管道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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