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薪酬管理制度【学院类】

上传人:沧海****3 文档编号:120923498 上传时间:2020-02-12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238.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院薪酬管理制度【学院类】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学院薪酬管理制度【学院类】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学院薪酬管理制度【学院类】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学院薪酬管理制度【学院类】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学院薪酬管理制度【学院类】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院薪酬管理制度【学院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薪酬管理制度【学院类】(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和加强单位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的作用,对教职工为学院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业绩给予合理的回报和激励,以保障和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全面快速的推进,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在册在岗教职工,除学院高层领导按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外,均依本制度实施。第三条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为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目标量化、综合考评;效益挂钩、绩效浮动。(一) 以岗定薪是指:不同岗位所做的贡献是不相同的,其岗位价值系数不同,岗位薪酬也不相同,对学院价值贡献越大的岗位,其岗位薪酬也就越高。按照学

2、院岗位价值评估模型,确定相应的岗位价值系数标准,岗位价值系数乘上岗位工资基数(K值)即为岗位薪酬;(二) 岗变薪变是指:在那个工作岗位层级上,就拿那个岗位层级的工资,岗位变动,岗位层级随之发生变化,岗位工资也按照新岗位的层级标准执行;(三) 目标量化、综合考评是指:学院每个部门、每位教职工的工作任务都要按学院的计划、目标及要求进行逐级分解和量化,对目标任务进行绩效考评;(四) 效益挂钩、绩效浮动是指:全体教职工的绩效工资都与学院实现的目标和收益挂钩,与部门、个人的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挂钩。学院根据部门整体工作完成状况,调整绩效奖金的分配比例。第四条 薪酬制度的制定原则(一) 按劳分配为

3、主的原则;(二)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三) 教职工工资增长与学院发展及效益相适应的原则;(四) 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第五条 机构设置党委会、院务会及职代会是薪酬管理体系的最高决策机构,学院办公室是薪酬体系具体执行机构第六条 机构职责(一) 院务会、党委会及职代会主要职责:负责学院整体薪酬规划、薪酬方案的审批并监督薪酬制度实施运行。(二) 学院办公室主要职责:1. 拟定学院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2. 督促、指导、检查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3. 检查、审核学院各类薪酬发放表;4. 受理教职工各类薪酬投诉。(三) 财务处主要职责:负责对学院办公室提交的教职工工资表进行复核

4、及最终发放。第三章 工资总额第七条 在学院效益基础上,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第八条 学院办公室按照两低于的原则,根据学院上年度结算的工资总额基数,测算工资总额增长量,编制学院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经院务会审议、院长审批,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第九条 提取工资总额应根据集团公司核定年度的工资总额计划数,按照当年经济效益的实际情况提取。第十条 月度工资总额的支付按照审批要求,月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表报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提取。第十一条 具体要求详见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第四章 薪酬模式及薪酬结构第十二条 薪酬模式为鼓励教职工专精所长,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提供不同的晋升通道。对不同岗位教职工实行不

5、同的薪酬制度,构成学院的薪酬模式,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制、业绩提成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行政管理人员、教师职系人员;业绩提成工资制适用于培训市场人员。第十三条 薪酬结构学院总体薪酬构成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四部分构成,并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作业方式、技术含量高低等进行不同的组合。(一) 基本工资,主要是根据教职教职工所在的岗位、职称、工龄等确定,是收入中的固定工资单元。主要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 +工龄职务工资;(二) 绩效工资,是与学院的教学计划与效益完成情况、个人所在部门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工资单元,统一考核按月和学期期一次性发放;(三)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

6、偿教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教职工的津贴等;(四) 福利是学院提供给教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包括法定福利和其它福利。第五章 岗位绩效工资制第十四条 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管理职系人员和教师职系人员第十五条 工资结构薪酬构成=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年底双薪+津贴/补贴+福利第十六条 基本工资(一) 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标准分为10级,最低400元,最高650元,以教职工工龄为依据,套入基础工资,按月发放,标准见下表:工龄123456-1011-1516-2021-3030以上级别12345678910基础工资40049051053055057059

7、0610630650(二)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依据对岗位的价值评估而确定,实行按月考核发放,岗位工资理论计算公式为: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数(K值)岗位层级系数;(三) 岗位工资基数K值由学院院长办公会根据学院效益与薪酬增长关系确定;(四) 岗位层级系数由学院56级岗位级差不同系数确定的,详见岗序表;(五) 考核系数根据单位绩效管理制度,月度考核确定;(六) 工龄职务工资(见附件3)。第十七条 绩效工资学院根据学院当期收益情况、确定绩效工资总额和发放标准。原则上行政人员绩效工资总额为当期基本工资总额的20,教师人员绩效工资总额为当期岗位工资总额的20%,绩效工资按学院和部门两级分配原则分配。(一)

8、行政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考核系数(月度、年度)1. 绩效考核分数10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个人考核系数1.2;2. 绩效考核分数85-99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个人考核系数1.0;3. 绩效考核分数60-84分之间,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考核系数0.8;4. 绩效考核分数59分(包括59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考核系数0.6。绩效工资=绩效基数*考核得分/100根据本部门管理及工勤人员绩效工资总额,结合部门各岗位月度考核得分、学期综合考评情况及岗位工资标准,分配绩效工资。1. 院长办公会结合学期(学年)实际情况,根据学院办公室测算的绩效工资基数,确定学院当期绩效工资基数。2. 院长办

9、公会根据学期(学年)内月度部门考核得分、经营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特殊或临时任务完成情况等,评定部门工作绩效系数(在1.20.8之间,每间隔0.1为标准评定级差)。3. 学院办公室按照院长办公会确定的部门工作绩效系数与绩效工资基数的乘积,确定部门绩效工资总额。4. 学院办公室向部门下发绩效工资二次分配通知及人员名单。(二) 教师岗位绩效工资制考核系数(月度、年度)1. 绩效考核分数10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个人考核系数1.2;2. 绩效考核分数85-99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个人考核系数1.0;3. 绩效考核分数60-84分之间,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考核系数0.8;4. 绩效考核分数59分(

10、包括59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考核系数0.6。绩效工资=绩效基数*考核得分/1001. 教学质量奖:依据教师在本学期各月度考核情况,结合学期(学年)末总结、综合考评,或参照教学质量奖学院分配方式分配教师教学质量奖;(1) 院长办公会结合学期(学年)实际情况,根据学院办公室测算的教学质量奖基数,确定学院当期基数;(2) 院长办公会根据学期(学年)内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月度部门考核得分、经营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特殊或临时任务完成情况等,评定部门工作绩效系数(在1.20.8之间,每间隔0.1为标准评定级差);(3) 学院办公室按照院长办公会确定的教学部门工作绩效系数与教学质量奖基数的乘积,确

11、定部门教学质量奖总额;(4) 学院办公室向部门下发绩效工资二次分配通知及人员名单。2. 授课奖励:是根据教师实际产生课时数量为基础计发的绩效工资,按照统计数据据实发放;(1) 教师超课时奖励及兼职带课教职工授课奖励标准按聘任职务不同分为:高级职称23元/课时,中级职称20元/课时,初级职称17元/课时,合班课在以上基础上增加10元/课时;(2) 学院办公室根据教务处统计的授课课时,计算教师授课奖励金额,核算后的教师授课奖励与教学质量奖一并造表,通知财务处发放;(3) 教师未完成标准课时数,按照其本人岗位工资对应课时单价核算扣发本人教学质量奖,教学质量奖不足以扣发的,从月度工资中扣发。第十八条

12、绩效考核的否决性条款(一) 以下情况,教学部门和行政部门不能获得绩效工资:1. 两学年内在各种外部教学质量检查、审核中,连续两次就同一问题被出具不合格报告或累计超过3项不合格项的;2. 两学年内在各种质量检查、审核中,两次被出具严重不合格报告的;3. 学期内被认定为发生了严重教学质量事故的;4. 部门被认定为发生了重大人身、财产责任事故或其他具有否决性指标的。(二) 以下情况,教师和行政人员不能获得绩效工资:1. 学期内考核得分累计2次不合格的;2. 学期内被学生2次或以上投诉,经有关部门调查投诉事实基本属实的;3. 由于个人原因,系部被出具质量不合格报告的。4. 个人被认定为发生了重大人身、

13、财产责任事故,直接损失在3000元以上。5. 其他具有否决性指标的。第十九条 绩效工资的发放部门将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发放表经分管副院长签字审批后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统一汇总,办理完资金审批手续后,通知财务处发放。第六章 业绩提成工资制第二十条 业绩工资提成工资制适用于学院培训部市场人员。第二十一条 工资结构薪酬构成=预支工资+业绩提成+其它补贴。第二十二条 具体发放标准详见单位培训业务管理办法。第七章 津贴、补贴及福利第二十三条 津贴(一) 值班津贴为规范学院夜间值班工作,增强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心,按照学院值班管理规定对履行值班工作职责的院领导、中干、学管、班主任、后勤维修人员给予相应的值班补

14、贴,标准如下:1. 值班人员按50元/次给予发放值班补贴,后勤维修人员按30元/次发放值班补贴。对于选择晚上不住校回家入住的(白桦林印象及奥林匹克花园小区)值班班主任,按30元/次给予发放值班补贴;2. 值班津贴由学生工作处每月统计、汇总,报学院办公室审核,发放,每月学院随月度工资一并发放。(二) 班主任津贴学院实行专职教师兼任班主任管理模式,为了充分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班主任工作积极性,学院给予兼任班主任的教职工给予班主任津贴,标准如下:1. 兼职班主任基础津贴标准为200元/班月,人数津贴标准按照学生层次分为:初中起点班级(中级工、四年高级工、五年高职)8元/人

15、;高中以上起点班级(高级工大专、预备技师)6元/人;学生层次基础津贴(元/班月)人数津贴(元/人)津贴合计(元/月)初中起点2008200+学生人数*8高中以上起点6200+学生人数*62. 学生寒、暑假以及顶岗实习期间,不予发放兼职班主任津贴。考虑学生下厂顶岗实习期间,班主任还需进行资助申报、档案管理、鉴定补考、实习就业管理等工作,班主任津贴计发学生顶岗实习前三个月的基础津贴。各系专、兼职班主任月度津贴核算发放表经学生处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随每月考勤、考核资料报学院办公室,学院每月随月度工资一并发放,费用从工资总额中列支。(三) 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技能带头人津贴 学院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院专业发展,对于聘任的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技能带头人,按照相应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考核管理,同时给于岗位津贴,标准如下:1. 依据学院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管理办法技能带头人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考核管理,同时给于岗位津贴,其中专业带头人每月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