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学院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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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和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根据劳动法及国家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第三条 定义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实习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不是生活福利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实习、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第四条 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是劳动防护用品的归口管理,负责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考核。主要负责:(一) 审核和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工作;(二) 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三) 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择、采购、入库并做好入库前的质量验收工作。第五条 财务处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一) 劳动防护用品价格限定工作;(二)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发放;(三) 有权对未经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批准而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不与拨款和报销。第六条 工会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第七条 内控

3、审计室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价格、渠道等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违纪行为、经济犯罪及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当、造成事故等进行调查处理。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第八条 发放范围:学院生产实习教师、体育教师、后勤维修人员。第九条 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需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岗位上工作的教职工享受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待遇。第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由学院提供,学院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一条 不在岗教职工不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教职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

4、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在规定期限(一般为一年内)恢复原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经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批准补发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其它劳动防护用品不再补发。第十二条 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因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应受到考核处罚。第四章 管理、采购和监督第十三条 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更换、报废等有关制度,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有权下令禁发、禁用。由此造成配备不及时引发后果的,追究采购部门的责任。第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着装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决定。第

5、十五条 采购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第十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合理公道;(二) 特种防护用品中的采购,必须经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指定地点采购。第十七条 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一) 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二)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三) 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

6、准,有售后服务能力。第五章 配备和着装标准第十八条 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2008)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必备防护用品如下:(一) 工勤人员、实习教师、与实习有关的教务员、设备管理员、安全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服:每三年发放冬装、夏装各一套;(二) 后勤维修人员每年配发安全绝缘鞋一双;(三) 体育教师每年450元标准,自购体育服装,持发票至财务处报销。标准为两年一件长袖长裤;(四) 原则上校服(西装)每三年发放一次。第十九条 着装标准(一) 进入实习现场必须穿工作服;(二) 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网眼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三) 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必

7、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正确着装;(四) 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不许戴手套、系领带和围巾;(五) 陪同检查、视察、参观人员可穿礼服或其他服装,但必须是长袖衣和长裤。外单位人员不穿长袖衣和长裤者,不得带其进入各实习现场。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院长签发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委托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附件1:权责清单附件2: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流程第4页(共6页)附件1权责清单序号管理事项各部门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财务处工会内控审计室0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监督审核监督监督02采购计划申请审核03采购负责监督04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费用限额负

8、责审核05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择、采购工作负责06保管和发放负责07入库前的质量验收工作及入库负责08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负责附件2: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流程1. 控制目标阐述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流程程序,旨在规范学院劳动防护用品管理。2.流程图3.流程说明:编号流程步骤责任部门/岗位控制编号流程步骤描述输入/输出文档01申请各部门各部门提交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申请02审核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审核03采购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C01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采购部门进行采购,特种防护用品中的采购,必须经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指定地点

9、采购。04验收后勤资产管理服务中心C02变更方案批准后由学院办公室下发文件05保管财务处财务处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管理06发放财务处C03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需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岗位上工作的教职工享受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待遇4.风险控制矩阵目标编号控制目标风险编号风险描述控制措施编号控制措施缺陷编号缺陷描述T01采购R01采购工作出现违纪现象C01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价格、渠道等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违纪行为、经济犯罪及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当、造成事故等进行调查处理。T02验收R02验收出现漏洞C02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一起进行验收,数额巨大需财务处及审计部门共同验收。T03发放R03违规发放C03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学院需要及时修订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岗位上工作的教职工享受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待遇的相关规定。第6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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