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19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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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6 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为 20 亿元 期限为 270 天 约定了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 3 亿元 发行金额上限为 6 亿元 采用固定 利率方式 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本所律师认为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 发行利率等符合 管理办法 第二条 第十一条和 业务规程 第三条 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二 募集资金用途 二 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19 津融投资 SCP001 2019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 融资券 19 津融投资 SCP002 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长期投资

2、不用于房地产及相关业务 不用 于偿还企业的股权投资 小额贷款的发放以及不用于偿还解决代理清收资产的人 民银行再贷款 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用途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相 关 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符合 业务规程 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三 发行人治理情况 三 发行人治理情况 根据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已经建 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 公司章程 发行人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和 监事会 股东会由发行人的全体股东组成 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目 前由 5 名董事组成 监事会目前由 6 名监事组成 符合 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签署之日 发行人的组织机构符合法律法 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合法合规 符合 公 司章程 的规定 四 发行人业务运营情况 四 发行人业务运营情况 根据 募集说明书 审计报告 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包括现代金融服务业 房地产业 商贸物流和生产制造四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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