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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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四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必备的法律文 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 愿意作为公开披露文件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 募集说明 书 中自行引用或按发行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六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之目的使用 非经本 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第二节 正文 一 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一 发行人具有法人资格 发行人现持有苏州市高新区 虎丘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251615712K

2、注册资本为 779 751 57 万元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住所地苏州高新区狮山桥西堍 法定代表人 贺宇晨 经营期限为长期 经营范围为 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开发 建设 公 共服务设施建设 写字楼和酒店管理 物业管理 自有房屋租赁 厂房和设备租 赁业务 为住宅区提供配套服务 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 采购供应开发项目和配 套设施所需的基建材料和相关的生产资料 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资产管理 项目 投资 实业投资 旅游服务 项目投资开发 高新技术研发设计 提供担保业务 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 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及咨询 代理 中介服务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的唯一股

3、东为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 授权苏州高新区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 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1 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原名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由高新区管委会出资设立 1988年起筹备 1992年9月经苏州市计划委员会 苏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经济委员会以苏计工 1992 199 号文函复批准组建 由苏州市人民政府苏 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即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高新区管 委会前身 履行出资者职能的国有企业 1992 年 10 月 发行人取得苏州工商行 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时

4、名 苏 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发行人的股东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州高新区 3 管委会是其唯一出资人 依法设立并持续存续 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进行出资的资格 上述出资经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和 苏州市审计事务所 验证 并分 别于 1990 年 12 月和 1992 年 5 月出具 024 号 验资证明和 苏社审证 92 字第 001 号 企业注册资金审计公证书 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投资额 元 持股比例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50 000 000 00 100 合计 50 000 000 00 100 2 发行人股权变动 a 1993 年 12 月 22 日 经苏州市人民政

5、府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及 苏州市苏州新区财政税务局审核 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 1 5 亿元 本次增资经过苏州市中惠会计师事务所 苏中会验资全 93 77 号 验资报告 验证 b 1998 年 3 月 26 日 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以现金方式增加 注册资本 3 5 亿元 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5 亿元 发行人本次增资经过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 华业字 98 第 843 号 验资报告 验证 c 2002 年苏州新区 虎丘区两区进行区划调整 公司更名为 苏州高新 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2002 年 11 月 14 日 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以 0528 法人变更 2002 第 111

6、40000 号核准通知书予以核准 d 2003 年 7 月 30 日 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高新管 2003 197 号 批复 批准 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 10 亿元 发行人本次增资经过苏州开 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开会验内字 2003 第 206 号 验资报告 验证 e 2004 年 11 月 2 日 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高新管 2004 304 号 批复 批准 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 20 亿元 其中 29 320 11 万元以苏州市运河路 8 号 办公楼物业 含土地使用权 作为实物出资 70 679 89 万元以现金形式增资 本次增资经过苏州市苏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苏信验字

7、2004 第 483 号 验资 报告 验证 f 2006 年 12 月 26 日 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办文单 请字 2006 508 号 批准 发行人将未分配利润共计 6 亿元转增至注册资本 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 26 亿元 本次增资经过苏州开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开会验内字 2007 第 005 号 验资报告 验证 g 2008 年 6 月 26 日 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苏 高新管 2008 211 号 关 4 于同意以实物资产增加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注册资本的批复 发行 人以苏州高新区供水 污水管网等实物资产增资 120 940 89 万元 注册资本增 至人民币 380 940 89

8、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公 S 2008 B1036 号 验资报告验证 h 2008 年 9 月 9 日 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高新管 2008 286 号 关于 同意以现金方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发行 人以现金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 390 469 505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公 S 2008 B1048 号 验资报告验证 i 2009 年 4 月 27 日 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高新管 2009 122 号 关 于同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以现金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发 行人以现金方式将注册资本

9、增至 405 469 505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江苏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 天衡苏会验内字 2009 第 058 号 验资报告验证 j 2010 年 8 月 5 日 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高新管 2010 278 号 高 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 435 469 505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江苏天衡会 计事务所苏州分所 天衡苏验字 2010 097 号 验资报告验证 k 2011 年 12 月 1 日 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高新管 2011 386 号 高 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加注

10、册资本的批复 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 535 469 505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江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 天衡苏验字 2011 106 号 验资报告验证 l 2012 年 12 月 23 日 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高新管 2012 336 号 高 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 544 469 505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江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 天衡苏验字 2012 098 号 验资报告验证 m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高新管 2013 290 号 高新区管委

11、会关于同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 复 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 594 469 505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江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 天衡苏验字 2013 073 号 验资报告验证 n 2014 年 1 月 28 日 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高新管 2014 17 号 高 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 644 469 505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江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 天衡苏验字 2014 004 号 验资报告验证 o 2014 年 8 月 28 日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作出

12、 关于苏州新区自来水建 设发展管理公司改制的批复 苏高新管 2014 148 号 1 同意苏州新区自来 水建设发展管理公司企业经济性质由 全民所有制 改制为 有限公司 并将企业 名称更名为 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 估报告 中通苏评报字 2014 145 号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5 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91 796 962 32 元 同意将其全部净资产作为转制后苏州 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3 同意将改制后的苏州高新区自来水公司 的人 财 物全部划拨给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2014 年 9 月 15 日 苏州高

13、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关于拟向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 公司增资的批复 苏高新国资委 2014 116 号 同意将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持 有的苏州高新区自来水建设发展管理公司的净资产全部划给苏州高新区经济发 展集团总公司 同意将该笔资产作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的增资 2014 年 9 月 23 日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作出 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为苏州高 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苏高新管 2014 159 号 将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持有的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全部划给苏州高 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合计 491 796 962 32 元 将此笔资产作为对苏州高

14、 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的增资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为 693 649 201232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 分所 天衡苏验字 2014 007 号 验资报告验证 p 2015 年 11 月 18 日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经营范围由组 织房地产开发经营 采购供应开发项目和配套设施所需的基建材料和相关的生产 资料 为住宅区提供配套服务 公用服务设施 旅游服务 项目投资开发 提供 担保业务 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及咨询 代理 中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为 采购供应开发项目和配套设施 所需的基建材料和相关的

15、生产资料 为住宅区提供配套服务 公用服务设施 旅 游服务 项目投资开发 提供担保业务 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及咨询 代理 中介 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01日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高剑平变更为孔丽 2017 年 06 月 20 日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孔丽变更为贺宇 晨 q 2019 年 1 月 31 日 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区政府 关于同意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 公司公司制改制的批复 苏高新管 2018 260 号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 公司由

16、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原股东苏州国家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退出 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 授权苏州高新区国 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 担任发行人唯一股东 公司名称由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 集团总公司 变更为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注册 资本由 693649 201232 万元增至 694751 571612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江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 天衡苏验字 2019 00003 号 验资报告验证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 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开发 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写字楼和酒店管理 物业管理 自有房屋租赁 厂房和设 备租赁业务 为住宅区提供配套服务 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 采购供应开发项目 和配套设施所需的基建材料和相关的生产资料 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资产管理 项目投资 实业投资 旅游服务 项目投资开发 高新技术研发设计 提供担保 业务 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 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及咨询 代理 中介服务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 2019年3月15日 经有权机构决议同意 发行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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