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安理工大学民事诉讼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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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长安理工大学民事诉讼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一、概念题1 执行回转【答案】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是审判监督程序或其他法律文书监督程序的必要的配套制度。2 区际司法协助【答案】区际司法协助是指一国领域内不同法域之间的司法协助。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司法协助,是中国内部不同法域之间的司法合作,它既有别于国际司法协助,又有别于一般的内国司法协作,其范围主要包括: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等

2、。同。质证导致的结果,是引起法官的认证,而认证追求的结果,则是对案件事实的确认,实现纠纷的最终解决。 3 诉讼中止【答案】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些法定情形的出现而使本案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时,受诉法院据此裁定暂停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诉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4 执行

3、竞合【答案】执行竞合是指民事执行程序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同时或者先后以不同的执行名义对同一债务人的特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各债权人的请求之间相互排斥,各债权人的权利难以同时获得满足的一种竞争状态。从类型上分,执行竞合可分为民事执行之间的竞合,民事执行与行政处罚之间的竞合,民事执行与财产刑执行之间的竞合。 5 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答案】(1)两者的含义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进行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诉讼代表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诉

4、讼当事人又是代表人。(2)两者的区别在于:诉讼地位不同。诉讼代表人本身是本案当事人,因此他与本案的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诉讼代理人不是本案当事人,与本案的诉讼结果没有利害关系。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诉讼代表人实施诉讼行为,不仅是为保护被代表人的利益,也是为保护自身的利益;诉讼代理人实施诉讼行为只是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产生的根据不同。诉讼代表人在人数不确定的情况下,是由部分当事人推选出的,即由部分当事人授权,但其实施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利害关系人有效;诉讼代理人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必须有被代理人的授权。诉讼行为的后果不同。诉讼代表人既以被代表人的名义,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因此诉讼的法律后果由代表

5、人和被代表人一起承担;诉讼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诉讼,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只由被代理人承担。 6 代位申请执行【答案】代位申请执行,也称到期债权的执行,是指执行法院强制转移被执行人收取对第三人债权的权利的执行程序,包括债权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强制执行三个阶段。它是以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为执行对象,以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实体及程序代位权为理论基础,省略了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债权的实体审理,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经过审理的债权债务关系与被执行人和第三人之间未经实体审理的债权债务关系融合在一起进行处理。二、简答题7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答案】(

6、1)诉讼保全的含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2)诉讼保全的条件案件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其判决生效以后不存在财产执行问题,所以不得适用也没有必要适用财产保全。有保全的必要,即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8 执行中止的事由。【答案】(1)执行中止的含义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出现

7、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程序,继续进行执行。(2)执行中止的事由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移送执行的案件,如果债权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应裁定中止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执行员按照法定程序审查后,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执行人,由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

8、财产。在确定义务承担人之前,应中止执行。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在确定上述义务承担人之前,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法院应根据上级法院或本级法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况。(3)中止的其他事由根据执行规定(试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况有: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

9、务人的破产申请的。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9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答案】(1)妨害民事诉讼的含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实施的扰乱民事诉讼秩序、阻挠民事诉讼进程的行为。(2)妨害民事诉讼的构成要件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必须己经实际发生,并在客观上妨害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如果仅有妨害诉讼的意一、概念题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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