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849刑法学、民法学之民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doc

上传人:q****9 文档编号:120810166 上传时间:2020-03-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7年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849刑法学、民法学之民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7年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849刑法学、民法学之民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7年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849刑法学、民法学之民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7年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849刑法学、民法学之民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一、概念题1 抵押权【答案】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物或者财产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抵押权是抵押权人直接对抵押财产享有的权利,可以对抗财产所有人及第三人,因此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担保债的履行,而不在于对物的使用和收益。抵押权的标的物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物或者财产权利。抵押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或权利。抵押权是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上设定的,须债权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就抵押物设定抵押权进行约定。在这一点上,它与依法律规

2、定当然地产生的留置权有所不同。 2 人身权【答案】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或者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在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中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或者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的特征包括:人身权是与民事主体自身主体资格密不可分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的法定性; 人身权的固有性; 人身权是体现在人身权关系中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但同时具有可财产救济性。3 留置权【答案】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权留置该动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以动产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留置权的作用,在于担保债权

3、受偿,而不在于对物的使用、收益,因此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依法律的规定产生,而不是依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设定的。另外,留置权也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等担保物权的共同属性。 4 宅基地使用权【答案】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及其附属

4、设施,譬如厨房、院墙等。宅基地使用权人小得将宅基地使用权出卖或者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一户一宅”制;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 5 财产流转关系【答案】根据财产关系的内容,财产关系可分为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财产流转的基本内容属于商品交换关系,其典型表现是商品买卖关系、货币借贷关系、货物运送关系、物品保管关系以及知识产权转让关系等,这些关系体现了商品生产或者商品交换的不同环节或者小同形式。财产流转关系还包括一些无偿的转让关系,如财产的赠与与继承关系、物品的借用关系等。 6 自助行为【答案】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来不及

5、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对义务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对其人身自由予以约束等行为。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为保护自己的权利。情势紧迫来不及通过法院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解决。采取的方法适当。自助行为的方法应依状态和目的而定。自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自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义务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简答题7 遗嘱的法律特征。【答案】(1)遗嘱的概念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此有关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广义的遗嘱还包括死者生前对于其死亡后其他事务作出处置和安排的行为。(2)遗嘱的特征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行为。遗嘱仅是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并无相对人,

6、无须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一致; 遗嘱仅需有设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遗嘱是须由遗嘱人生前亲自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作出的处分行为,只能由遗嘱人独立自主地作出,不能由他人的意思辅助或者代理。遗嘱是死后生效的行为,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才能发生效力。遗嘱虽是由遗嘱人生前设立的,但在遗嘱人死亡时才能发生效力。遗嘱是要式民事行为,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设立的遗嘱,不能发生效力。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明确规定,遗嘱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制作遗嘱,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设立的遗嘱,不能发生效力。遗嘱是依法律规定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遗嘱是遗嘱人自由处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因而是处分财产的民事

7、行为。 8 善意占有的效力有哪些?【答案】善意占有是指无权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为无权占有的占有。善意占有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权利推定效力。善意占有人于占有物上行使权利,推定其适法有此权利。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是占有的最主要的效力。(2)状态推定效力。在没有他人举出有力的反证证明时,法律上推定善意占有人的占有为自主、和平、公开占有; 占有人主张继续占有的,只需证明前后两端有占有即可。(3)善意占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如果善意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其不负赔偿责任。善意占有人对占有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在返还原物时,有请求权利人偿还的权利。善

8、意占有人对于真正的权利人有返还占有物的义务,但如果同时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则不负此义务。当占有物因可归责于占有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时,善意占有人仅在其因占有物的毁损灭失所得到的利益(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范围内负赔偿责任。 9 合伙的相对独立性。【答案】合伙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合伙的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如下:(1)合伙人格的相对独立性。合伙拥有自己的字号,独立于各个合伙人; 由合伙的代表人对外从事民事活动。(2)合伙财产的相对独立性。合伙财产为合伙人共同共有,合伙财产与合伙人个人的财产相分离。(3)合伙民事责任的相对独立性。合伙的债务首先用合伙的财产清偿,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

9、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合伙就能以合伙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认可具备这些条件的合伙组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多种社会生活需要。反之,不认可合伙组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只能由各个合伙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便于合伙从事活动,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不便于社会生活需要。 10试述债之提存所产生的法律效力。【答案】(1)提存的含义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如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的履行,对债务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就不能清偿债务。于此情形下,债务人将因债权人不受领而继续承担着清偿责任,这对于债务人是不公平的。因此,为使债务人不因债权人的原因而受迟延履行之累,法律设提存制度。(2)提存的效力提存涉及三方当事人,一经成立后发生三方面的效力:一、概念题考研试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