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849刑法学、民法学之刑法学考研仿真模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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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河南警察学院849刑法学、民法学之刑法学考研仿真模拟题一、简答题1 简述伪造货币罪的构成特征。【答案】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等外部特征,制造假货币胃充真货币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秩序。犯罪的对象是货币,即指可在我国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对于以前曾经作为货币但目前己不在我国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货币如旧中国作为货币使用的银元,不属于本罪的对象。实践中伪造旧货币用以诈骗财物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了伪造即违反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等外部特征,制造

2、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伪造,是指没有货币发行权的囊仿照真货币的形状、图案、色彩等外部特征,非法制造具有真实货币外观的物品。理解本罪中的“伪造”,应当注意:必须是仿照真货币而制造假货币。如果没肴仿照的情形,而是直接从画册上剪下货币的图案,然后冒充真货币骗取他人财物的,则不构成本罪; 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按诈骗罪处理。不要求伪造的货币与真货币在形状等各个方面完全一样,只要在外观上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即可。即使伪造的货币和真货币存在细微的差别,也不应影响伪造行为的成立。伪造的方法可以各种各样,例如,机器印刷、石印、影印、手描等。至于采用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构成。(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

3、何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而且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具有意图流通或者营利的目的。但由于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成立本罪行为人必须具有上述目的,而且对于伪造面值或数量较大的货币的行为本身即属严重违反国家货币管理秩序的行为,同时通常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上述目的也极为困难,因而在司法实践中,不宜将具有上述目的作为认定伪造货币行为构成本罪的绝对标准。 2 刑罚的概念与特征。【答案】(1)刑罚的概念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2)刑罚的特征刑罚的内容为对受刑者一定权益的限制和剥夺

4、。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人。刑罚适用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在我国,刑罚适用的主体则只能是人民法院。刑罚的种类及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依据。刑罚适用必须依照刑事诉讼程序。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特定的,刑罚的执行机关不仅限于人民法院,也包括公安机关、监狱。 3 自首与坦白的异同。【答案】(1)自首与坦白的概念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所谓坦白,一般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之后,自己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的本质就在于,它是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罪行的行为

5、。(2)自首与坦白的相同之处两者均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两者都是犯罪人犯罪之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主观心理态度的外在表现形式。两者都是在归案之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两者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3)自首和坦白的区别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坦白则是犯罪人被动归案。自首所交代的既可以是已被发觉的罪行,也可以是尚未被发觉的罪行,当然,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的自首,则交代的必须是被指控的罪行以外的罪行,而坦白所交代的则只限于己被发觉、被指控的罪行。自首的犯罪分子供述自己罪行时的态度是主动的,而坦白的犯罪分子供述自己的罪行时的态度是被动的。归案的力一式和所交代的罪行的不同,表明了自首的

6、犯罪人和坦白的犯罪人在认罪、悔罪乃至悔改的时间及其程度的不同。一般说来,自首的犯罪人认罪时间早,悔罪、悔改的程度高; 坦白的犯罪人认罪时间晚,悔罪、悔改的程度也较自首的犯罪人要低。自首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轻,坦白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重,对自首的从宽幅度可以是“免除处罚”,而坦白的从宽幅度至多是“减轻处罚”。 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答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犯罪构成包括:(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7、安全的行为。“其他危险方法”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的危险方法,如私设电网、驾车冲撞人群、使用放射性物质、服用致幻药品(毒品、精神药品)驾驶车船、扩散致病微生物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即可以构成本罪。由于实践中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形式、手段很多,刑法不可能也无必要将所有的犯罪形式、手段都列举出来,因而以“其他危险方法”作概括性的规定。(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法定构成要件的自然人,即我国刑法分则条文要求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那些犯罪的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

8、故意。 5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客观要件有什么特征?【答案】危害国防利益罪危害的客体是国防利益。国防利益,是指国家为提高国防物质基础建设水平,加强国防管理,防备和抵御侵略与颠覆,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维护部队声誉而享有的进行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建设和斗争等活动的权利。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客观要件的特征是:(1)本类犯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防法规,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由于军队直接承担国防任务,所以,本类犯罪的行为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破坏装备与军事设施、妨害部队管理、扰乱军事区域秩序、逃避军事义务等内容为核心。(2)从危害行为的内容上来看,危害国防利益行为包括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危害国防物质基

9、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理秩序,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损害部队声誉的行为。(3)从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上来看,有的犯罪只能是作为,有的犯罪则只能是不作为,有的犯罪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4)从犯罪的时间要素上来说,有一部分危害国防利益罪要求战时才能构成,即有的行为只有在战时实施才成立犯罪,有的行为不管是战时实施还是平时实施都成立犯罪。 6 私放在押人员罪与询私枉法罪的区别。【答案】(1)私放在押人员罪与询私枉法罪的概念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询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拘私枉法、询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2)私放在押人员罪与询私枉法罪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在于:私放在押人员罪,实施本罪的人需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而拘私枉法罪通常通过伪造、篡改证据、伪造文书、故意曲解法律等方式,为犯罪分子“洗清”罪责或者给无辜者妄加罪名。 7 简述牵连犯的概念及其特征。【答案】(1)牵连犯的概念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2)牵连犯的特征牵连犯是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一、简答题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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