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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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一、一般措施(一)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尤其是活禽畜类相关场所,垃圾、粪便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二)保持工作环境中空气流通。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开窗换气两次,每次至少10分钟,或使用排气扇保持空气流通。(三)发现不明原因病、死禽畜时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不自行处理病、死禽畜。(四)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尽量避免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接触。(五)从事禽畜养殖、分拣、运送、销售、宰杀等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口罩、工作帽、工作服、长筒胶鞋、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二、出现病、死禽畜时(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二)发现病、死禽畜要及时向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妥善处理病死禽畜。(三)如果发现有禽畜类大量生病或死亡等异常情况,立即关闭工作场所,并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三、消毒主要对清洁后的台面、地面进行消毒,可用10%含氯消毒粉按1袋(规格20克/袋)加入10斤水中,搅拌混匀,用喷壶喷洒,或擦拭或拖地,作用半小时再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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