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大学685综合知识(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诉)之宪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doc

上传人:q****9 文档编号:120693981 上传时间:2020-03-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8年武汉大学685综合知识(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诉)之宪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8年武汉大学685综合知识(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诉)之宪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年武汉大学685综合知识(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诉)之宪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8年武汉大学685综合知识(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诉)之宪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一、概念题1 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答案】(1)三权分立又称“权力分立”,是指国家的统治权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相互独立的国家机关行使,以分别发挥其权力作用的组织原则。三权分立并不是单纯的权力分工问题,它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宗旨,就是防止权力集中。(2)议行合一是一种国家机关工作的决定和执行高度协调一致的政权组织形式,有时也被看作一种政权组织原则。其政权组织为拥有立法权的议会在最上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从属于议会。由于实行的国家大多同时实行一党制,被认为较容易形成集权与专制。其基本特

2、征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3)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都是国家管理机构的分立,且国家机构分别拥有一定的处理权。但是二者也有很多的区别:法律地位不同; 产生渠道不同:授权方式不同; 相互间活动方式与功能体现不同。 2 宪法解释【答案】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具有宪法效力。宪法解释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解释主体广泛,除有权机关解释外,还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学者等对宪法的解释。狭义的宪法解释是指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根据宪法

3、的原则和精神对宪法的条文、语句和文字的含义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我国宪法解释的机关是指宪法规定的有权解释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 3 宪法实现【答案】宪法实现即宪法规范和宪法价值的落实,是指宪法的规范要求转化为主体的行为。从而形成现实宪法关系的状态。作为一个过程,则指现实宪法经过观念宪法的抽象,通过一定的立宪程序上升为成文宪法,然后成文宪法再经过观念宪法的评价作用来调节现实宪法的一个循环过程。4 宪法基本原则【答案】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它是对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的集中反映。其一般必须具有普

4、遍性、特殊性、最高性和抽象性四个基本特征。 5 表达自由【答案】表达自由是指主张和通过各种方法发表、传递自己的意见、观点的自由,是公民的主要自由权之一。各国宪法和法律对表达自由都做了规定,其中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最重要的表达自由,有些法律文件中还将言论自由视为表达自由的主要内容。 6 宪法解释的原旨主义与目的主义。【答案】(1)原旨主义又称原旨解释方法,是指根据在宪法制定或修改过程中所采纳的宪法文本欲实现的目的(制宪者的意图)为基础,对宪法含义进行的解释;(2)目的主义又称目的解释,是指对宪法上空白或有漏洞的部分,依照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意图,参照全部法条的基本原则,相关领域中的基本原则或先例而进

5、行的类推解释。 7 事先审查【答案】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是指在法律生效之前就对其合宪性予以审查的一类宪法审查方法。从立法的准备阶段到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司法机关都应到场参加,提出建议和意见,纠正违法的立法行为。立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在司法机关监督审查的视线内。事先审查可以防患于未然,避免不正当立法的出台,避免造成社会关系的混乱,同时又维护了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8 首都【答案】首都又称国都,是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所在地,通常也是国家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首都对内是一国的中心,对外是沟通各国关系的汇合点,所以具有国家象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二、简答题9 对公民基本权利

6、的剥夺,应该遵循哪些法律程序?【答案】(1)基本权利的性质作为宪法调整的权利形态,基本权利在整个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与基础地位,表征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地位。因此,关于基本权利的规定构成了宪法内容的核心和主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宪法就是关于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2)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剥夺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公民基本权利受到宪法的保护,因此剥夺基本权利也必须不违背宪法,并且依据法律规定,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对基本权利的剥夺有法定的目的。根据法治的原则,剥夺基本权利必须有明确的程序与合理目的。由于各国宪法的性质不同,在剥夺基本权利的目的上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剥夺基本权利主要有三个方面

7、的目的,即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剥夺基本权利必须有法定的机关实施。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剥夺,只能是由最高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来进行,这是宪法的一项基本原理。宪法文本中的法律在不同条文中有不同的价值表现形式,内涵也不尽相同。一般情沉下,这一项权力小可以授予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来行使,行政法规等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限制基本权利通常不具有合宪性的基础。剥夺基本权利需严格遵循具体程序。有权机关应该履行一定的程序义务,如表明身份、说明理山、告知救济渠道等较低程度的程序义务。 10辨析:行宪政必有宪法,有宪法必有宪政。【答案】(1)该观点是片面的。行宪政必有宪法,但是,有宪法未必有宪政。(

8、2)“行宪政必有宪法”看到了宪法与宪政的密切联系,这个观点是成立的。从逻辑上看,宪政以宪法为起点。没有宪法便谈不上宪政,而离开了宪政,宪法则成了一纸空文; 从内容上看,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宪政的产生、存在、发展和变化都必须服从于使纸上的宪法成为现实的宪法的目的; 从价值取向上看,宪法和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根本精神和价值取向。因此,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指导宪政实践,宪政实践完善宪法。两者是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宪法作为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权

9、力运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一系列涉及国家全局性、根本性问题的法律,是近代民主理论、法治精神和人权思想集中概括的有机统一体。宪法以其表现的规范和包含的价值指导宪政实践,使纸上的宪法内容成为活生生的社会现实,宪政正是宪法这一法律形式在实际生活中的展开和体现。(3)“有宪法必有宪政”忽视了宪法与宪政的区别,因而不成立。有宪法不一定有宪政,宪政的实现有赖于各方面条件的支持:宪法必须是“良法”,即必须符合正义原则,具有正当性。宪法规范应体现公认的宪法观念和宪法精神,即尊重人格,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平等自由,限制国家权力,充分表达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宪法的正当性还包括程序正当,即宪法的创制符合法治原则的要求

10、。宪法必须能够实现。宪政建设要求宪法得以贯彻实施。它不仅要求宪法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更要求宪法的强制力得以保障,宪法的权威得以维持。如果欠缺这些条件,就会造成“有宪法而无宪政”的情况。 11从各国宪法的变迁来分析宪法变迁与基本价值之间的关系。【答案】(1)宪法变迁的含义宪法变迁是宪法规范变动形式之一,一般是指宪法条文本身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但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宪法条文的实质内容发生变化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果。也就是说,当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时,某种宪法规范的含义已消失,在规范形式之中出现适应社会生活实际要求的新的含义与内容。各国宪法由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其宪法规范也发生着变迁,如二战后各国开始新一轮制宪运动,其中比较突出的特点就是违宪审查机制的增强。(2)宪法变迁的原因与意义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同时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根本法的作用,宪法变迁使宪法条文在-一、概念题-考研试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