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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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卫生监督协管技术规范目 录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 22. 非法行医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 83.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 134.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 19 5. 现制现售水自动售水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 246.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流程图 297. 非法行医卫生监督协管流程图 308.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协流程图 319.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流程图. 3210. 现制现售水自动售水机卫生监督协管流程 33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二、服务内容(1)对公共场所开展巡

2、查,建立辖区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登记一览表,对被监督对象填写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2)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督促辖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宣传相关法律和卫生知识。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公共场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3)督促辖区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申报办理卫生许可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现场审查,无证的及时填报无证信息单位信息卡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4)信息上报:每季度末向县卫生监督机构上报本季度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七)卫生违法行为协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完成县卫生局或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协管事项。三、服务流程 详见附图。四、服务要求(一)巡查1、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获得“卫生许可证”以及“许可内容”和“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l2、 检查从业人员有无有效的培训和健康合格证明,同时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操作卫生状况; l3、 检查公共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消毒以及消毒后用品是否采取有效的保洁措施; 各类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 :l旅店业:室内环境整洁;顾客用具清洗、消毒效果;卧具更换情况;卫生间清洗消毒效果;通风和排气情况。 l文化娱乐场所: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空调系统通风换气情况;动态噪声控制;茶杯具等公用物品清洗消毒效果;厕所的保

4、洁。 l公共浴室:顾客用毛巾、茶具、拖鞋等公用物品的洗换与消毒情况;浴池水的净化情况;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的措施。 l游泳场(馆):池水净化、消毒设备使用情况;池水消毒、净化效果;禁止出租游泳衣裤;游客下池前强制淋浴、浸脚消毒情况。 l体育场(馆):馆内环境整洁状况;机械通风或自然换气情况;馆内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卫生间保洁情况。 l美容、理发店:理发、美容工具以及毛巾消毒效果;染发、烫发间机械通风情况;地面保洁情况。 l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室内环境整洁;机械通风或自然换气情况;室内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噪声控制的效果;公共卫生间的保洁、排气情况。 (二)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5、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做好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相关员工和居民百姓等相关服务人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健康知识和相关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有效提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意识,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三)协助调查突发应急事件在有关突发公共场所卫生应急事件、投诉举报处理中,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抵达现场,协助卫生监督机构调查事件情况、联系相关人员、保护事发现场、做好相关记录、事后追踪复查等工作。五、信息收集和上报(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要掌握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底数及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一户一档协管工作档案,并把掌握的信息定期上报卫生监督

6、机构。巡查时要注意收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新增、变更信息,发现档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将发现情况上报卫生监督机构。(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监督巡查,要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详见附件),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记录内容上传到专用指定信息平台。要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方案开展监督巡查工作,每2个月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巡查1次。(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细心,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发现卫生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情况(详见附件)。如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应立即上报

7、卫生监督机构。(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六、考核评估 (详见附件). 专业.专注 .附表一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基础档案上报日期: 上报单位: 上报责任人:名 称负责人类别卫生许可证号许可证有效期经营规模查处情况备注附表二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登记表上报日期: 上报单位: 上报责任人:巡查地点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基础信息更新情况备注附表三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违法行为登记表上报日期: 上报单位: 上报责任人:巡查地点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备注附表四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考核评估指标项目考核内容参考分值

8、考核要点评分标准基础资料档案维护101.掌握辖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2.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档案建立和维护工作,自行建档率应为100%,合格率不低于95%;3.收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新增、变更信息,发现档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立即上报卫生监督机构。每有1家建档内容缺失或错误扣1分;发现档案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培训与宣传101.参加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培训;2.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做好指导服务; 3.根据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服务工作,有关资料发放率100。未参加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培训,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宣传服务工作,每家扣2分。协管工作日常巡查301.每2个月对辖

9、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巡查1次;2.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未完成每年巡查户次数,缺少一户扣1分;文书记录中查见一处内容不全扣0.5分,查见一处书写不规范扣0.5分。其他工作10配合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其他相关工作未按规定完成工作,每次扣2分突发应急事件101.及时抵达现场;2.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做好了解情况和事后追踪复查。未及时抵达现场扣5分;未按规定完成突发事件处置扣5分。信息上报排查笔录书写及上传10定期输入排查笔录并及时上传,上传率100。未及时上传排查笔录,每次扣2分。工作总结上报10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未及时完成工作总结,每次扣2分。发现安全

10、隐患101.发现可能引发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较大卫生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上报;2.发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传染病防控措施存在较大卫生安全隐患,立即上报;3发现其它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立即上报。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每次扣3分。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二、服务内容(一)掌握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底数及基本情况,建立完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工作档案。(二)开展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培训宣传工作,提高辖区居民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危害性的认识,提高群众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三)运用专用指定信息平台,按要求完成并及时上报各项巡查记录、报表

11、、计划、小结、总结及巡查发现的安全卫生隐患。(四)完成卫生监督机构布置的其他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三、服务流程详见附图。四、服务要求(一)巡查、协助调查1、收集辖区内各种来源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整理登记,并及时巡查和上报卫生监督机构。2、开展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的排摸和巡查,有针对性的重点深入外来人口聚集处等较易发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区域,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并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基础档案。3、在巡查中对发现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应立即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按要求协助卫生监督机构调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4、主动对辖区内发现的非法行医点发放告知书,

12、规劝其停止违法行为。5、对卫生监督机构查处后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开展追踪复查工作,并向卫生监督机构反馈复查结果。(二)宣传教育1、在巡查中应积极向辖区内居民宣传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危害,提高识别违法行为的能力,提高群众就医安全防范意识和举报意识。2、通过卫生宣传栏或向居民发放传单、小册子、小折页,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向群众普及必要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社会危害性,引导正确就医行为。五、信息收集和上报(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要能够掌握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底数及基本情况,建立完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工作档案,并把掌握的信息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机构。巡查时要注意收集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变动信息,发现档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将发现情况上报卫生监督机构。(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进行监督巡查,获得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并予以初步核实(主要核实明确地点、人员、开诊时间段、涉嫌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是否有诊疗标识等信息,详见附件),经核实存在涉嫌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及时上报。定期汇总、整理报告信息,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相关工作记录(详见附件),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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