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经济法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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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在投资人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这是在投资主体上与合伙企业和公司的主要区别。(2):在产权关系和组织管理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是企业财产的唯一所有者。基于此,投资人对企业的以营与管理享有绝对的控制与支配权,不受任何其他人的干扰。(3):在现任形式方面,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提无限责任,这是责任形式方面独资企业与公司的区别。(4):在法律地位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这一点与合伙企业相同而区别于公司。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的资金限额未作 限制,仅要求投资人有自己的出资即可,投资人的申报的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投资人也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同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或变更申请书上予以注明。【特别提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否则仅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应签订书面合同委托管理,须由投资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聘用他

3、人管理企业事务,须由投资人与被聘用人签要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同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个业债务承但无限连带 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其财产份额进行内部转让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的行为即为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内部转让,因不涉

4、及原合伙人以外的人参加,合伙企业存续的基础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所以不需要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只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合伙企业财产的出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均享有预先确定的相应的份额。对此,每个合伙人都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出质给第三人,以保证其债权的实现。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的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者。善意第三人又称善意取得人,是指不知道或不能知道自己取得的财

5、产是无权与人所让与并且是有偿取得的人。入伙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地位、身份的法律行为。新合伙人的权利与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的效果和结算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提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

6、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认缴的出资数额。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人可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竟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变(1)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过合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2)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提无限连带责任。(3)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

7、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提无限连带责任。第五章 公司法公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公司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承任;公司是一个组织体;公司以营利目的,具有营利性;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的分类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江组成,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合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主体资格不同;财产关系不同;意志关系不同;财产责任不同。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是规范以司的设立、组织、经营、解散以及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

8、范的总称。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由50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的章程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 有公司的住所。股东会的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 对公司合

9、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 修改公司章程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和另人现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现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过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股东之间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他部或者部份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为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10、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作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股东为一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组给机构的简化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同有限责任以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

11、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的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余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议。 第七节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债务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

12、者新设立的公司承继。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破产的概念破产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主持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管理人的概念管理人,也称破产管理人,是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事务的人。管理人的产生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的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云

13、职务。管理人辞云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 第六节 债权申报债权申报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字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人月。对于案件比较简单、债权人较少的,可以确定较短申报期限,但不得短于30日;对于案件较为复杂、债权人数较多且涉及多额巨大的,可以确定交长的申报期限,但不得长于3个月。债权人也可以在破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第八节 重整与和解重整的概念重整是指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债务人继续营业,并在一期限内全部或部分偿还债务的制度。

14、第七章 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承诺的有效要求1、 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4、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同到达要约人。合同成立的时间1、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2、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生效3、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签订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订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当事人约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爱的,合同成立。对方接爱履行时合同成立。5、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

15、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要件1、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 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 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五种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行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表见代理(概念)表负代理是指代理人员不具有代理权,但具有代理关系的某些表面要件,这些表面要件足 以使无过错的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从而法律规该无权代理行为有效。越权行为(概念)越权行为也叫表见代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以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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