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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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实现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对学生进行较为科学的综合定量考核,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内容由考试考查成绩和品行成绩两部分构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成绩=考试+考查成绩+品行成绩第三条 考试、考查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每门考试课和考查课乘以该门课程权重院数后相加所得。课程权重院数按有关规定执行。1、 对于实行五级积分制的课程成绩需折算成百分制后再乘权重院数。折算办法为:优为95分,良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0

2、分,不及格为50分。2、 因故缓考的课程成绩按九折计后再乘权重院数,考试作弊、无故缺考课程成绩按零计分。第四条 品行成绩计算办法:品行成绩=基础分+附加分扣分每位学生每年基础分为60分,最高附加分不超过60分,最高扣分不超过60分,每年品行成绩最高不超过120分,不低于30分。附加分具体项目为:1、学生分会正副主席、团总支正副书记各加15分。2、校学生会成员、院劳卫部、体育部、生活治保部部长、班长、团支书各加12分;其余各部部长加10分;各部委员、班委会成员、寝室长加5分。3、经院精心挑选的学生办主任完成工作任务的加10至14分。4、教师技能大赛获前三名的成员每人加5至8分;在校级以上(含校级

3、)英语演讲比赛或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奖的成员酌情加10至15分。5、本科生外语通过专业8级、专科生通过专业4级者加3分。6、计算机等级考试本科生达2级、专科生达1级者加1.5分。7、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每篇加20分;省级刊物每篇10分。8、国家级,省(部)及学习竞赛获一至三等奖者,分别加5、4、3分。9、通讯报道被校广播站采用的每篇加1至2分;被校报采用的每篇加4分;被地市级报刊(含电台、电视台)采用的每篇加7分;被省级报刊(含电台、电视台)采用的每篇加10分;被国家级报刊(含电台、电视台)采用的每篇加15分;10、运动会参加训练的运动员每人加6分,获第一名者另加10分,第二名加8分,依

4、次类推,第六名加2分;破纪录者每人每项另加5分。蓝、排球队主力队员加6分,替补4分;足球、羽毛球主力加5分,替补3分;获前三名的球队,主力加10分,替补加8分。11、冬季越野赛参训长跑运动员每人加6分,获前十名者每人另加10分,11至20名每人另加7分,21至50名另加5分,51至70名另加3分,71至100名另加2分。12、文明宿舍和标兵宿舍成员每人加10分,院文明宿舍、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宿舍工作成效显著者每人加5分。13、校级以上文艺汇演获一至三等奖者,其成员分别加5、3、2分。14、有意义活动的优秀组织者每次加5分,协助者或成员加3分。15、校级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模范班干部、社

5、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每人加10分,市级每人13分,省级每人15分,先进班集体成员每人加2分。扣分的具体项目为:1、受记过处分的扣15分,严重警告扣10分,警告扣8分,全校通报批评扣6分,因违纪被学校查处一次扣6分(包括晚归、留宿),被院学生或自律委查处一次扣4分,旷课一节扣2分(包括晚自习)。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自习时间在宿舍从事非学习活动一次扣4分。2、卫生检查中,差等宿舍成员每人扣5至10分。3、在各项集体活动中一次不到扣4分。4、每次卫生检查或内务检查中不按规定整理的床位扣5分。5、旷操一次扣(迟到、早退、中途下队均按旷操计),早读时在宿舍睡觉一次扣5分。6、在校内公共场所乱写乱画、男女

6、举止不当,受到校纪批评者,扣5分。7、一学期累计请假10天者,超过一天扣4分。附加分、减分的说明:1、同一参赛项目,一学期内,在不同级别比赛中,获不同名次者,按最高名次加分。2、一人担任多种学生干部职务者,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3、学生因同一原因违纪直至受到纪律处分者按最高处分等级扣分,不累计扣分。第五条 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在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生处负责监督,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政治辅导员具体负责。第七条 我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每年进行一次,学生上年综合测评将在下一年开学20天以内、评奖学金及评优评先之前完成。测评成绩将以书面形式在我院学生中公布,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第八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成绩作为学生专升本推荐、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和评优评先、组织发展、毕业生就业的基本依据。第九条 凡未按学校规定进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或在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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