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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窗口群众满意服务标准 一、服务态度 1、服务时做到礼貌、谦和、热情,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提倡讲普通话,做到语气诚恳、语音清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2、耐心听取客户意见,工作有过失应及时更正并主动向客户道歉;遇有客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向客户委婉说明,不可与客户发生争执。主动为行动不便的客户提供照顾和帮助。 二、服务作风 1、不准违规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不准违反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客户收费。 3、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不准违反业务办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户重复往返。 5、不准违反首问负责制,推诿、搪塞、怠慢客户。 6、不准对外泄露客户个人 信息
2、及商业秘密。 7、不准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上岗。 8、不准营业窗口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不准接受客户吃请和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10、不准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服务效能 1、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 3、办理居民客户收费业务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5分钟;办理业务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20分钟。 4、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
3、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5、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6、向客户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缴纳电费方式。 7、为客户提供用电申请办理进程、电费账单、科学用电等信息咨询服务;提供电力法规、供用电业务等政策及技术咨询服务。 四、服务 评价 1、设置评价器或意见簿,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广泛征集和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建议。 2、对客户的故障报修、高压业扩报装、投诉、举报等做到100%跟踪回访,开展满意度调查。 3、设立“95598”供电客户服务热线、供电服务网站,24小时受理客户咨询查询、故障报修、投诉举报等服务需求。 4、接受电话、传真、信函等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