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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临床诊断标准【诊断标准】一、 疑似病例:在流行区有疫水接触史并有以下临床表现:1. 急性血吸虫病:疫水接触部位的皮肤出现皮炎、发热、肝肿大,伴有肝区压痛、腹痛、腹泻、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显著增多。2. 慢性血吸虫病:无症状或慢性腹泻、可伴有腹痛、脓血便、肝脾肿大,嗜酸粒细胞高于正常。3. 晚期血吸虫病:不能用其他原因来解释的肝硬变及生长发育障碍或侏儒症,或腹部肉芽肿。二、 确诊病例:1. 粪检出现血吸虫卵或孵化检出毛蚴;2.直肠粘膜组织活检找到日本血吸虫卵;3.具有晚期血吸虫病表现,肝组织活检找到日本血吸虫卵或有虫卵肉芽肿,门脉周围纤维化病变。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1或2或3.诊断困难者,可进行血清免疫反应,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综合判定。【传播途径】 必须有三个环节构成,虫卵随粪便入水、钉螺的存在和人畜接触疫水。【消毒】 用1%氯硝柳胺碱性溶液浸泡,对尾蚴有杀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