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街道办事处良渚街道良渚一小、二中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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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良渚街道良渚一小、二中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XZFCG-2019-126)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杭州金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目 录投标人注意事项2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8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29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39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3投标人注意事项一、本招标文件为2017年11月新制版本,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各项条款!二、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请投标人在

2、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传真或书面反馈的视为默认。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临【2019】6611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良渚街道良渚一小、二中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市余杭区人

3、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良渚街道良渚一小、二中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JXZFCG-2019-126)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内容为:日处理1000kg有机垃圾处理设备2套 、配套棚屋2座、除臭系统2套(包括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4、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发售时间:2019年 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注: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号)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获取。2、报名形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注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3、发

5、售地点:杭州金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和城东路交叉口,泰隆银行12楼)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八、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料);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持“五证合

6、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2020年1月8日13时30分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299号,泰隆银行12楼(杭州金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

7、明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2019年1月8日13时30分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299号,泰隆银行12楼(杭州金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十一、投标保证金(元):不采用十二、质疑和投诉:1、质疑事项: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

8、接受。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质疑受理地点:杭州金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和城东路交叉口,泰隆银行12楼)。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http:/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 具体、明

9、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 事实依据;(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10、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十三、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金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孙伟联系电话:18667187869地址: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和城东路交叉口,泰隆银行12楼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1525711232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第 40 页 共 54 页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

11、表序号名 目内 容1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良渚街道良渚一小、二中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XZFCG-2019-126 3投标保证金不采用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5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7支持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书及相关资料。符合关于

1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

13、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8企业信用融资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采20151号)的规定,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信息请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111)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56万元;2)本次采购最高单价详见采购清单,数量按实结算,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佰零陆万元整(¥560000元)。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121)本项目将在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2)如项目评标完成前,投标人授权代表已离开开标现场,则投标人不得以未公开得分情况及排名为由提起质疑、投诉。13原件提交本项目如要求提交原件的,请各投标人根据评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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