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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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规范和指导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试行)、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当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 1.3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当阳市范围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局成立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疾控、医政医管、卫生监督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应急办(疾控科)、政法科、医政医管科、妇幼健康科、爱卫办、人事科、信息中心、财务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负责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按要求启动应急预

3、案,负责本市的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应急处置的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应急办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2.2专家组 为了及时、有效、快速控制疫情,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成立市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专家组: (一)医疗救治专家组主要由传染(感染)、呼吸、ICU、儿科、急诊、院感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诊疗方案;组织、协调开展病人的救治工作,对疑难危重病人的抢救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医院的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二)预防控制专家组由流行病学、消毒、检验和卫生监督专业

4、的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人禽流感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对疫情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及时提出预防控制的策略与措施建议;对防控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2.3专业技术机构 2.3.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反馈和上报;负责开展风险评估、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以及密切接触者样本采集,负责所有样本的保存与运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情况的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进行审核和上报。 2.3.2医疗机构 (1)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5、 (2)开展发热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建立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3)加强医务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培训,严守操作规程,实行首诊负责制,并做好自我防护。 (4)负责病人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5)定点医院应储备足够的病人救治设备、药品,负责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的转送、诊断、医疗救治和控制医院内感染等工作。 2.3.3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法开展市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3.4 爱卫办和健康教育机构 开展大众健康宣传教育和爱国

6、卫生运动。 3 疫情监测、报告、预测与通报 3.1疫情监测 3.1.1日常监测 市直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试行)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筛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病例;其它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必须立即将其转至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3.1.2应急监测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派专业人员,划片包干对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镇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并在医院相关科室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主动搜索。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应对饲养、贩卖野生动

7、物暴露人群和流动人口,尤其是来自疫区的人员的健康状况开展监测。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晨检、巡查制度,发现发热病例后督促病例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诊治。 3.2 疫情报告 (1)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部门,由该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健康局报告,经市卫生健康局专家组会诊排查后,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进行网络直报。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工作制度。 (3)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及所在医疗机构

8、依据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发现不明原因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医学观察病例须经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进行排查、核实和确认后,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3.3 风险评估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集国内外及本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动态,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趋势开展专题风险评估,并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必要时由市卫生健康局向市人民政府和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可依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提请市人民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3.4 疫情通报 市卫生健康局在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过程中,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林业、畜牧、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武装

9、力量通报卫生应急处置情况;并及时获取其他相关部门处置事件涉及的相关信息,以便及时掌握相关突发事件涉及的卫生应急工作情况。接到上级疫情信息通报后,应当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并将信息及时通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4 应急处置 4.1疫情状态分级与判定 4.1.1 疫情状态 发生1例以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暂定未分级)。 4.1.2 病例诊断 诊断标准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 市内所有病例均需报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按程序申报后确诊。 4.2 状态一应急处置措施 4.2.1 市卫生健康局 组织协调全市医疗卫生力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10、,并对各地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通报疫情信息;开展人员培训和大众健康宣传教育;向社会公布疫情举报电话、咨询电话、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及集中隔离场所。 4.2.2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国内外疫情信息,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疫情预警建议;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信息的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信息反馈和上报;做好物资、人员和设施等应急准备。加强疫情监测,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辖区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疫情信息反馈和上报,做好物资、人员和设施等的储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落实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工作。 4.2.

11、3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开展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疫情信息报告情况、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情况,机场、车站、码头、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发热病人监测情况。 4.2.4 市级定点医院 做好物资、人员和设施等应急准备。 4.2.5 各级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按照预检分诊制度落实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工作,对就诊病例及其陪同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每天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监测信息。 4.2.6爱卫办和健康教育机构 开展大众健康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及时组织相应的科普宣传。 5 善后处置 5.1 总结评

12、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评估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宜昌市卫生健康委。 5.2 奖惩 市卫生健康局对参加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应急处置工作不力,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5.3 抚恤、补助和补偿 市卫生健康局将会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给予合理补助;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医疗卫生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予以评估

13、补偿。 6 保障措施 6.1 健全领导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各专业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奖惩机制,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及有关单位,将为参加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 6.2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市卫生健康局将加强对应急队伍和专业机构的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

14、识的培训,要求医务人员熟练掌握不明原因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和能力以及诊疗水平。 6.3 完善实验室建设,确保安全检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开展检测工作,确保实验室检测安全、准确。 6.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市卫生健康局将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督导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5 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支

15、持 市卫生健康局将积极争取和统筹经费,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日常管理和应急支出的需要;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和目录,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 6.6 做好车辆调度,保证及时转运 定点医院负责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转运。必要时,市卫生健康局将统一协调调度,及时转送病人。 7 附则 7.1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市卫生健康局将根据职责、职能调整变化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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