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重点考点笔记

上传人:zengy****8888 文档编号:120176559 上传时间:2020-02-04 格式:PDF 页数:65 大小:1.4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重点考点笔记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刑法》-重点考点笔记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刑法》-重点考点笔记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刑法》-重点考点笔记_第4页
第4页 / 共65页
《刑法》-重点考点笔记_第5页
第5页 / 共65页
亲,该文档总共6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刑法》-重点考点笔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法》-重点考点笔记(6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刑法 重点考点笔记 一 刑法的概念一 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指以国家名义规定何种行为是犯罪和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 以有效对付犯罪和积极预防犯罪的法律 解析 刑法 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简单了解即可 二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 罪刑法定原则 二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 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二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 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 都予以严格适用 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是指犯多重的罪 就应承担多重的刑事责任 解析 1 刑法的基本原则 共三大原则 干

2、扰选项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不是刑法的基本准则 而是 诉讼 法 的基本原则 刑法只有三个原则 2 三大原则 1 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即只要法律没有明文写出的就不能定刑 比如 如果拐卖了小帅哥 不能定为拐卖男人罪 我国没有拐卖男人罪 也没有拐卖人口罪 只有拐卖妇女儿童罪 儿 童 指不分男女 不满 14 周岁的都是儿童 妇女指已满 14 周岁的女性 14 周岁以上的男同胞被拐卖 不能定罪 不能量刑 2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人人平等原则 任何人在适用刑法时都是平等的 不因财富 职位而不同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也可以表述为罪刑相适应或者罪刑相当 罪刑均衡 字面

3、意思 根据所犯的罪 与所承 担的责任和所受到的处罚是相适应的 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相比 故意杀人罪行更重 主观恶性更大 社会危 害性更大 应该承担更重的责任 即重罪重判 轻罪轻判 三 刑法的适用范围三 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 也称刑法的效力 是指刑法在什么空间 时间内具有适用效力 一 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 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 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 它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解析 重要内容 黄金考点 1 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2 空间效力 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 即刑法在什么地方 对什么人适用 包括四种管 辖权 法理学中已经学习过属人主义 属地主义 此

4、处与法理学并不冲突 只不过是具体到 刑法中的应用 1 属地管辖权1 属地管辖权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 都适用我国刑法 1 领域 包括领陆 领水 领空 驻外使领馆 船舶 航空器 2 犯罪地 指行为地 结果地之一即可 解析 1 属地管辖权 主权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 都适用我国刑法 即我的地盘听我的 2 领域认定 1 领陆 领水 领空 2 驻外使领馆 中国驻外国使 领馆 例如中国驻美国的大使馆也是我国的领域 3 船舶和航空器 在哪一国登记就悬挂哪一国的国旗 法律上称为旗国主义 无论船舶停在哪 航天器在哪飞 只要发生刑事案件 依据属地管辖 我国都有管辖权

5、例如我国飞机在美国上空飞行时 发生的凶杀案 我国拥有 管辖权 3 犯罪地认定 行为地或结果地之一即可 例如某俄罗斯人在边境打猎 子弹穿过边境将我国公民张三打死了 此 时俄罗斯人的犯罪地在我国 虽然行为地不在中国 但是结果地在我国 根据属地管辖权 我国可以管辖 2 属人管辖权 中国人在国外犯罪 2 属人管辖权 中国人在国外犯罪 1 最高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可以不予追究 2 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 一律追究 解析 属人管辖权 看 国籍 解决中国人在国外犯罪的问题 1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 有身份的人在国外犯罪 无条件适用我国 刑法 一律追究责任 2 普通百姓 犯罪较轻 最高刑为 3 年以下

6、有期徒刑的 可以不追究 也可以追究 3 保护管辖权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 3 保护管辖权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 1 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须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 2 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 4 普遍管辖权4 普遍管辖权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 解析 1 保护管辖权 保护 二字意味着利益受到侵犯 保护管辖权解决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 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 罪的问题 2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两者是 且 的关系 1 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须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 例如故意杀人罪 抢劫罪等 2 外国人所

7、犯之罪按照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 例如某缅甸人在泰国把中国的张三砍死了 犯罪地在我国 之外 缅甸人杀害了我国公民 侵犯了我国利益 按照法律规定须判 3 年以上有期徒刑 符合第一个条件 纵观世 界各国 故意杀人都应受到刑法处罚 第二个条件也符合 此时我国可以行使管辖权 3 普遍管辖权 一般不考 了解即可 针对侵犯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 为此缔结了国际条约 我国也可以行 使管辖权 例如海盗 海上抢劫 劫持航空器 4 江歌案 犯罪地在日本 日本依据属地管辖权进行管辖 杀人犯陈世锋是中国人 在国外犯罪 中国可以根 据属人原则进行管辖 这涉及到管辖权的冲突问题 很多刑事案件涉及到两国或者两国以上都有管

8、辖权 属于 国 家法 范畴 而考试只会考查中国 刑法 的效力 二 刑法的时间效力 二 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 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 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1 生效时间 1997 年 10 月 1 日 2 溯及力 从旧兼从轻原则 解析 1 溯及力 看法律是否有溯及既往的能力 即新法能不能管旧事 例如现在适用的是 1997 年新 刑法 如果能 管 则有溯及力 如果不能管 则没有溯及力 2 考点 1 何时涉及到溯及力 我国有两部刑法 即 1979 老法和 1997 新法 例如张三 1998 年犯罪 此时不涉及溯及 力 用 1997 年新法进行管辖即可 只有犯

9、罪在新法之前 判决在新法之后 中间横跨一部新法 才会涉及溯及力 2 原则 从旧兼从轻 原则用旧法 除非新法判更轻 用新法 例如张三在 1996 年犯法 1999 年被抓 根据 旧法需要判 10 年 根据新法判 15 年 此时用旧法 假如旧法和新法都判 10 年 此时用旧法 再如旧法判 10 年 新法判 5 年 此时用新法 3 判完的案件 例如 1992 年张三被抓 期间在监狱刻苦学习法律 发现 1997 年新法可以判更轻 此时张三不 可以要求重新判决 因为 从旧兼从轻 指的是未判刑的案件 判完的案件不涉及溯及力的问题 考点演练考点演练 1 判断 只有犯罪的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才能认

10、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解析 1 关键词 或 行为地或结果地之一即可 错误 2 判断 刑法施行前按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有效判决 继续有效 不属于刑法溯及力的问题 解析 2 判完的案件不涉及溯及力 犯罪在新法之前 判决在新法之后才涉及到溯及力问题 正确 3 单选 以下哪一条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A 罪刑法定原则 B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C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D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解析 3 选非题 A C D 项正确 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 B 项错误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是我国 诉讼法 的基本原则 选 B 4 单选 根据我国 刑法 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 除法

11、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 适用本法 这 里的 领域 不包括 A 领陆 领水 领空 B 我国的船舶 航空器 C 我国驻外使 领馆 D 外国驻我国的使 领馆 解析 4 选非题 A B C 项正确 属于我国领域 D 项错误 外国驻我国的使 领馆是外国领域 只能远远观 看 选 D 5 单选 甲于 1996 年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 于 2004 年 7 月被抓捕归案 在 1979 年 刑法 和 1997 年 刑法 中 故意杀人罪 定罪处刑标准 法定刑完全相同 对本案 A 应适用 1997 年 刑法 B 应适用 1979 年 刑法 C 由审理本案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适用 1979 年 刑法 还是 1997 年

12、 刑法 D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适用 1979 年 刑法 还是 1997 年 刑法 解析 5 考查溯及力问题 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 原则用旧法 除非新法判得更轻 用新法 两个法律判决相同 应遵循旧法 选 B 思维导图 梳理 1 刑法 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2 基本原则 考查简单 罪刑法定 平等适用刑法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 适用范围 黄金考点 1 空间效力 属地管辖权 重点 需要掌握犯罪地的认定 属人管辖权 区别对待 有身份的人 一律追究 百姓 轻罪可以不追究 保护管辖权 同时符合双重犯罪的标准 普通管辖权 基于国际条约 我国也在条约上签字 对于国际共同打击的犯罪 我国 可以管辖 2 时间效力

13、溯及力原则 从旧兼从轻 第二节犯罪与犯罪构成 犯罪 第二节犯罪与犯罪构成 犯罪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违反刑事法律规范 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 犯罪构成二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解析 考点 1 犯罪特征 多选题 严重社会危害性 违反刑事法律规范 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 2 犯罪构成 重点 四要件说 主体 主观方面 客体 客观方面 判定一个人犯罪时 四要件同时满足 缺一不可 一 犯罪主体 一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1 自然人 1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 自然人 1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年满

14、 16 周岁 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 醉酒的人 2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2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不满 14 周岁的人 精神病人 3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3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 放火 爆炸 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解析 1 犯罪主体 自然人 重点 和单位 2 重要三个年龄节点 14 周岁 16 周岁和 18 周岁 1 不满 14 周岁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杀人放火不负刑事责任 2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只对 8 种严重行为担责 3 16 周岁以上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5、 对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4 不满 18 周岁 法律对未成年人宽大处理 应从减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 注意 1 不满 14 周岁 小于 14 周岁 截止到 14 周岁生日当天 生日当天是不满 14 周岁的最后一天 也是杀人放火 不承担责任的最后一天 第二天就是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范围 2 8 种严重行为 针对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 记忆两个名词 日本鬼子和城管 日本侵华进行 烧杀 奸抢 城管来了 商贩抱头 利用谐音记忆 烧 指放火 杀 指故意杀人 奸 指强奸 抢 指抢 劫 商 指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贩 指贩卖毒品 抱 指爆炸 头 指投毒 在

16、 刑法修正案 三 中 投毒罪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但在我国 刑法总则 中依然是投毒罪 3 精神病问题 共分为三类 全疯 半疯和不疯 不疯 正常人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全疯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杀人放火不负刑事责任 半疯 包括两种 一是间歇性精神病 即一会儿疯 一会儿不疯 是 非全日制 状态 疯的时候完全无刑事责 任能力 不疯的时候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 二是半迷糊状态 量刑可宽大处理 可从减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4 醉酒的人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与正常人一样 对于醉酒的人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考试中出现对于醉酒的人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都是错误的表述 这是为了防止有些人趁着酒劲做坏事 4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4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 已满 75 周岁的人 又聋又哑的人 盲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 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为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解析 1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1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 2 已满 75 周岁的老人 3 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 如果某人只聋不哑或者只哑不聋 没有宽大处理的待遇 必须又聋又哑 4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信息产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