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科技企业股权激励总则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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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型科技企业股权激励方案与制度以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运作情况,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不可能上市,因此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策略和长短期经营目标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员工所在层次和岗位选择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根据我国的经验,借鉴国外的做法,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也可有多种方案: 1、期股激励方案。期股激励就是公司和经营者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营者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有的企业是按一定比例再配给经营者或员工一定数量的期股。它的特点有较大的灵活性,规模可以大也可以小,通过延期兑现实现长期激励。这个方案的目的是股东让

2、渡收益权和所有权,执行的期限和规模可以由企业自己定,由股东大会认可。该方案的缺点就是方案从设计到执行和评估容易出现内部化倾向,经营者长期收益风险很大,股权流动性差。目前国内不少国有控股企业和一些独资企业,将年薪制与期股计划结合起来,对经营者进行激励。2、持股方案。就是通过公司奖励或参照股权当前市场价值向主要经营者出售的方式,使主要经营者即时地直接获得股权,同时规定主要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必须持有股票,不得出售。不论是经营者还普通员工持股计划都可以考虑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安排,也可以作为一种福利计划来推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强调团队认同,在创业时所有员工都可以参与持股计划。广大员工的持股往往由预先成立的持

3、股会或信托机构负责管理。该机构应有一定的融资能力和交易功能,包括当员工离开公司,要以适当的价格买回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是一次性的一揽子安排,而非上市企业员工持股计划更像一个福利计划。因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有高成长性,资产和收益结构时常在变动,公司要根据收益变动&股份额度变动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华为公司的做法值得研究,它的计划的实质是将虚拟股份期权与员工持股结合进行。企业蛋糕年年增大,企业将个人业绩与股权激励结合起来,实现了员工股份非线性同比例的再分配,起到有效激励的作用。这种方案执行起来较复杂,需要定期对企业资产和个人绩效做出评估。 3、股份期权或虚拟股票方案。期权激励就是公司给予

4、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以股票期权为蓝本,设计一个变通方案的股份期权或虚拟股票激励方案。 一般来说只针对高管层及骨干层实施这样的计划: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以认股权证的方式给所有员工,科技型企业在初创阶段也会给全部员工以股份期权,与高管层有量的差别。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经营者在一定时间按照某个约定价(一般以上一年资产收益为基准)购买公司一定份额公司股权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施股份期权激励首先将公司的所有权划分为若干个虚拟股份

5、,然后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经营者在一定时间按照某个约定价购买公司一定份额公司虚拟股权的权利。这种内部价格型的虚拟股票激励机制的优点就是在股票市场效率不高和股份异常波动时仍能发挥很好的激励作用。它的弱点是计算和管理起来稍微复杂一些,难点是在于对公司的虚拟股票的价值进行客观而准确的评估,它主要是靠专家意见来取代股票市场对股价的评判。我国股票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市场弱效率,有时甚至无效率、所以,有的专家建议绩效好的非上市公司暂缓上市,不上市也可以设计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它的优势在于在企业高成长阶段最大限度用好企业的“内部因素”。4.科技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后附示例:天道酬勤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期权激励

6、制度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股权期权的来源第三章 股权期权受益人的范围第四章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及方式第五章 股权认购预备期和行权期第六章 股权期权的行权第七章 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第八章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第九章 股权转让的限制第十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股权期权的有关定义1、股权期权:本制度中,股权期权是指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一定比例的股权分割出来,并授权执行董事集中管理,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按本制度规定,由符合条件的受益人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成为股权期权持有人。股权期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享有一定的利润分配权,并在股权认购行权期内有权将其持有的

7、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2、股权期权持有人:即满足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条件,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获得股权期权的人,即股权期权的受益人。3、行权:是指受益人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权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4、股权认购预备期:即满足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条件,并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即开始进入股权认购预备期。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股权仍属发起人股东所有,股权期权持有人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股权期权持有人进入股权预备期以

8、后,享有相应的分红权。5、股权认购行权期:是指按本制度规定,股权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的时间。第二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目的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公司引进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第三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原则1、受益人可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取得股权期权,具体办法由股东决议。但行权进行认购时,必须是有偿。2、股权期权的股权来源为公司发

9、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增加任何注册资本的方式来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3、收益人所持有的股权期权未经发起人股东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受益人转让行权后的股权时,收益人转让行权后的股权时,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与股权转让协议书之约定。第二章 股权期权的来源第四条 股权期权的来源:股权期权的来源由发起人股东提供,按照比例稀释。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享有对受益人授予股权期权的权利,执行董事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第三章 股权期权收益人的范围第六条 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按照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股权期权行为授予的随意性。第七条 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股权期权

10、受益人范围的,由股东会决定,执行董事执行。第八条 收益人因某一项目所累积的积分所对应的期权不因项目的终止而取消,其积分可累积到下一个项目。第九条 本制度确定的收益人条件如下:1、公司中层以上职位(职称比职位高的,以职称为准)及公司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年龄在40岁以下。3、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连续满1年。4、股东会同意。第十条 经股东会特批,受益人条件可不受上条限制。第四章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方式第十一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总额由股东会决定,股权期权占公司总股份12%。第十二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方式按照受益人所得积分兑换。积分的计提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收益人的工龄、职位及对项目的贡献度,学历可作为原

11、始积分只计提一次。受益人积分的计算依据在本制度的实施细则中做出详细说明。第五章 股权期权的预备期和行权期第十三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认购预备期共为 1 年,股权期权受益人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满 1 年且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标准,自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起,即开始进入股权认购预备期。经股东一致同意的,受益人也可以在签订股权期权协议后直接进入股权认购行权期。第十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收益人的股权认购权,自1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行权期内受益人未认购公司股权的仍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制度规定的行权期仍不认购股权的,收益人丧

12、失股权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分红权待遇。第六章 股权期权的行权第十五条 股权期权行权的条件1、股权认购预备期满;2、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和行权期内符合相关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详见本制度实施细则3、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受益人行权期内行权的,按照其所持有积分兑换的股权数量和股权期权存量的总数按比例由股东会决议股权认购价格。第十六条 股权期权的行权方式1、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2行权采用匀速行使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股权期权后,享有该股权期权利润分配权。在每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进行行权,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

13、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股权期权来源的发起人股东。通过行权,股权期股转变为实股,股权期权持有人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表更登记。在进行工商登记表更前,股权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之外的其他股东权利。3、受益人一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是暂存于公司作为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两年行权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4、受益人按本制度所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所应缴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

14、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行权。5、受益人按照本制度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股权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6、公司应保证受益人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除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提取其他费用。第七章 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第十七条 受益人在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尚未实际行驶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3、刑事犯罪被追

15、究刑事责任的;4、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7、不符合本制度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范围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八章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第一条 执行董事作为股东会的授权,作为股权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第十八条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1、向股东会报告股权期权的执行情况。2、组织发起人股东与受益人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3、发出授予通知书、股权期权调整通知书、股权期权终止协议书。4、设立股权期权的管理名册;5、拟定股权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及方式等。第九章 股权期权转让的限制第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受益人是依据公司海南宇能致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取得公司股权,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风险防范及股权结构的考虑,受益人的股权转让受如下限制:(一)受益人转让其股权时,公司发起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发起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益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二)受益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或还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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