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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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是一种传染性较强的新发呼吸系统疾病,又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ARs)。为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监测、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各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同内,以较小的社会成本,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年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传染性非典型肺袋防治工 :作预案。 一、目标与原则 任务与目标 通过本工作预案的实施,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

2、治相关机构的组织协调,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强化预警预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降低死亡率,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控制,分类处置;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科学防治,依法管理。 二、组织管理 区政府应急处理中心进一步建立完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的相关组织。应急指挥部立即成立应急督导、医疗救治、疫情监控、宣传报道、综合信息、后勤保障六个组,各应急小组组长由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应急小组各负其责,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起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工作体制,积极为市政府当好参

3、谋,确保我区不发生大规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 (刁综合信息组: 1、傈证信息通畅,做好数据上报工作。负责搜集、审核全市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数据报表。 2、按要求汇总医疗救治及疫情控制的相关报表和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3、全面掌握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编辑亭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简报,及时反映应急处置工作的动态和进展。 (二)医疗救治组: 1、制定和修订适合我区辖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相关技术方案; 2、加强对医疗机构流调、现场处置和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3、督促检查、指导定点医院、监测点、留观站、发热门诊诊治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监测点、留

4、观站i发热门诊监测及医疗机构内部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4、参与病人诊断和鉴别诊断: 5、参与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医护人员业务培训和对各地部门各单位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 疫情监控组 1、收集、整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资料。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归档。 2、根据上级要求,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网上直报工作,参与疫情的监测、分析预警和报告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疫情动态。 3、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点消毒处理,参与实施隔离、留验等现场控制措施; 4、做好医院外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的有关采样工作。 5、做好疫情现场处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宣传报道组: 1、针对事件性质,有

5、针对性的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恐慌心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一r作。 2、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特别是新发现的突发性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戍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 虑急督导组: 1、对全区应急:r作进行督查指导。负责监督检查应急jl:作的组织落实情况、标准执行情况、措施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咨询指导,加强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沟通,及时指导基层开展有关防治jjj作,对基层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疑难问题及时与指挥中心沟通、研究、予以答复。 3、收集廊急1:作情况,发现苗头及

6、时纠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发现典型及时推荐,发现经验及时推,“。 后勤保障组: 1、负责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和资金使用监管,指导物资采购、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 2、负责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 3、完成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Ij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j监测对象 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医学观察病例;根据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临床诊断标准(试行)确定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医学观察病例。 2、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根据卫生部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试行)确定。 监测方法 1、主

7、动监测:区卫生局组织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定点收治医院疫情报告等一作进行主动监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观察,对来自疫区人员进行医学观察等都可归于主动监测的范围。 2、被动监测:所有的疫情监测报告单位和法定责任报告人都应按法定职责和监测系统所规定的要求报告疫情,并逐级上报。 病例诊断流程 市防治专家组负责对我区首例临床诊断病例的确认:区防治专家组负责本区内其他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市属医院医学观察的诊断:对诊断确有困难者,按规定填写专用会诊单,可请市防治专家组会诊确认。辖区内市级以上医院医学观察病例由各医院防治专家组确认。对诊断确有困难者,按规定填写专用会诊单,可请

8、市防治专家组会诊确认。 疫情报告 。 根据卫生部“关于全国医疗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卫发电【2003】109号)精神,在开展原有方式报告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工作。 四、疫情的分级、判定和解除 (一)疫情的分级 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严重程度及疫情变化情况,分级实施紧急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 1、级疫情预警(蓝色)警戒 国内已有疫情或其他国家或地区有疫情发生,我市未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人。 2、I级疫情(黄色)警戒 我市出现1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学观察病例,或虽然我市拳出现但我区出现传染性非典趔肺炎多个医学观察病例或疑似病

9、例l例,未出现临床诊断病人;或省内及周边地区有疫情发生,我市存在疫情传入可能。 3、II级疫情(橙色)警戒 我市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或我区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病例(病例数6);或我区己出现续发临床诊断病例或医源性传播;或有2个以上其他(含2个)县(市)、区发生疫情,并有在我区传播的趋势。 4、I级疫情(红色)警戒 我市内出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我市未出现临床诊断病例但我区出现6例(含6例)以上临床诊断病例或有5个(合5个)以上其他县(市)区发生疫情,并有较明显的流行趋势。 预案的启动和警戒疫情的判定及分布 区卫生局依据疫情报告的病例数、疫情范围、严重程度及可能流行趋势,依据疫情

10、预警和疫情等级标准作出初步判定,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专家咨询小组进行判定;经判定达到疫情预警及III级以上疫情,报市卫生局同意后,由区卫生局向I戛政府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由区政府决定启动预案,并由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协调小组办公室或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区政府批准,发布相应级别的疫情警戒。 0疫情警戒的降级和解除 1、疫情警戒的降级和解除标准 I级疫情警戒发布后,经采取现场控制措施,疫隋得到有效控制,我区临床诊断病例全部治愈出院,全区住院临床诊断病例不超过10例,我区连续14天无新增临床诊断病例,全区每天新增临床诊断病例不超过1例,且发病区域不超过2个县(市)、区,并维持

11、14天的可以降为“II级疫情警戒” II级疫情警戒发布后,我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全部排除或经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我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临床诊断病例治愈出院,全区住院临床诊断病例不超过5例、无新增临床诊断病例,并维持14天的可以降为“I级疫情警戒”。级疫情警戒发布后,我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学观察病例全部排除或经采取有效措施后,我区疫情得到全面控制,临床诊断病例治愈出院,全区住院临床诊断病例少于2例,无新增临床诊断病例与疑似病例,并维持14天的可以将为“疫情预警” 根据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公告,国内及全球疫情已得到控制,我区病例和疑似病例得到有效隔离,其密切接触者经14天留验观察未出现病例和疑

12、似病例的,解除疫情警戒。 2、疫情警戒的降级和解除程序 疫情警戒的降级或解除,由区卫生局提出,上报市卫生局同意后,请区政府批准。宣布疫情的降级或解除疫情警戒。 五、疫情的应急响应 疫情预警警戒的响应 1、区卫生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疫情应急处理第一梯队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启动发热门诊日统计报告,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报高和零报告制度。 2、根据市卫生局指示对本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根据市卫生局统一安排设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咨询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为广大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4、加强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科普宜传,开展学校、

13、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培训作,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 5、物资准备到位。预警警戒响应后,物资保障组应该以最快的速度收集、整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所需的个人防护、消毒刚品,保证满足防治j:作的需要。 6、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现场模拟疫情的应急演练。 I级疫情警戒的响应 区政府成立亭湖区卫生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在疫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家消毒等,确定并追踪密切解除者a迅速开展现场控制,并及时将采集的样品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同时进一步加强本市的疫情监测,

14、密切注意疫情动态。 II级疫情警戒的响应 进一步在上述响应基础上,提出划定疫点和实施管制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后,按照疾控机构的职责,付诸实施。同时加强各项预防控制工作。 I级疫情警戒的响应 I级疫情警戒发布后,在2级响应的基础上,开展以下工作: 1、及时收集和掌握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等动态变化。以利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专家咨询小组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向上级提出下一步预防控制疫情的建议。 2、根据控制疫情的需要,切实加强预防控制力量。必要时请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出专家指导防控工作。 3、进一步强化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科普宣传,引

15、导舆论,防止社会恐慌性情绪的出现。 4、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及时组织疾病防治物资的供应,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疫情现场控制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后,区传染病疫情控制应急小分队1小时内到达现场,按卫生部办公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的要求,对报告疫情进行核实诊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做好记录。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获得的信息,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同时,做好病人和疑似病人样品的采集j作,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负责采集住院病人和疑似病人的样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集非住院对象的样品。具体要求见卫生部办公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体样品采集、保藏、运输和使用规范(卫发2003139号)和亭湖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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