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篇

上传人:他**** 文档编号:119843326 上传时间:2020-01-27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查报告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自查报告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自查报告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自查报告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篇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自查报告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篇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自查报告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查报告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篇(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篇本文目录政策落实自查报告关于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镇“保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委老干部局: 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的要求,近日我区对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运行、两费的清欠、省两办xx1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运转良好,做到了应保尽保 我区已建立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成立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离休干部在两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三个机制在我区建立运转后,离休干部两费得到了充分保障。 1、离休干部离休费得到保障。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纳入财政统

2、一打卡,优先发放,彻底解决了老干部离休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鉴于原企业离休干部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不同步,老干部有意见的情况,区委、区政府授权区社保局在以后的调资中和人事局同步进行,不再另行汇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区还及时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安葬费、抚恤金等标准,老干部都非常满意。 3、财政全力支持。区离休干部两费都已纳入财政预算。老干部增资、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陈欠和几年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特需费等,区财政都及时安排资金。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给全区离休干部每人每天订购一瓶鲜牛奶、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检查、春节期间对离休干部及遗属走访慰问等多项活动,所需资金财政都给予全力支持。 二、

3、离休干部离休费无拖欠、医药费拖欠已清理完毕 全区离休干部离休费没有发生拖欠,由于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之前,区党政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都享受公费医疗,而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都由单位解决,加之区企业大都经营困难,所以造成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存在拖欠。经过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老干部局、财政局、医保中心的呼吁支持,现在已把拖欠的医药费补偿到位,全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已无拖欠。 三、省两办xx11号文件得到很好贯彻,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的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省两办11号文件下发后,我区着重采取在涉及到有离休干部的企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进行层层传达学习,层层贯彻落实的办法,并对照要求补差

4、补缺。我区企业离休干部分布在9个部门、38个单位,由于受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单位多数很早就开始不景气,经过努力,这一部分离休干部的两费已陆续收归区级财政管理。现在,所有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区财政拨付,区社保局统一打卡发放,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进行;看病就医也已全部纳入医疗统筹机制,所需经费区财政全力支持。企业离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原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 特此报告。关于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政策落实自查报告(2) | 返回目录 市委老干部局: 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的要求,近日我区对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运行、“两费”的清欠、省两办XX1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

5、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运转良好,做到了应保尽保 我区已建立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成立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离休干部在“两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三个机制”在我区建立运转后,离休干部“两费”得到了充分保障。 1、离休干部离休费得到保障。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纳入财政统一打卡,优先发放,彻底解决了老干部离休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鉴于原企业离休干部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不同步,老干部有意见的情况,区委、区政府授权区社保局在以后的调资中和人事局同步进行,不再另行汇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区还及时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

6、、安葬费、抚恤金等标准,老干部都非常满意。 2、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体系。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区先后出台了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办法和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从XX年起正式建立了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从而保证了全区离休干部的看病就医。随着区财政状况的不断改善,老干部医疗统筹和门诊费标准也不断提高,统筹经费从开始的每人每年6000元,增加到现在的每人每年9000元,门诊费从每人每年1800元,到XX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又到XX年每人每年3600元。老干部若有大病即可住院,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小病不用住院,可凭门诊卡到门诊看病,刷卡拿药。到年终门诊费结余归己。

7、 3、财政全力支持。区离休干部“两费”都已纳入财政预算。老干部增资、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陈欠和几年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特需费等,区财政都及时安排资金。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给全区离休干部每人每天订购一瓶鲜牛奶、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检查、春节期间对离休干部及遗属走访慰问等多项活动,所需资金财政都给予全力支持。 二、离休干部离休费无拖欠、医药费拖欠已清理完毕 全区离休干部离休费没有发生拖欠,由于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之前,区党政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都享受公费医疗,而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都由单位解决,加之区企业大都经营困难,所以造成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存在拖欠。经过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

8、,区委老干部局、财政局、医保中心的呼吁支持,现在已把拖欠的医药费补偿到位,全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已无拖欠。 三、省两办XX11号文件得到很好贯彻,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的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省“两办”11号文件下发后,我区着重采取在涉及到有离休干部的企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进行层层传达学习,层层贯彻落实的办法,并对照要求补差补缺。我区企业离休干部分布在9个部门、38个单位,由于受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单位多数很早就开始不景气,经过努力,这一部分离休干部的“两费”已陆续收归区级财政管理。现在,所有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区财政拨付,区社保局统一打卡发放,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进行;看病就医也已全部纳入

9、医疗统筹机制,所需经费区财政全力支持。企业离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原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 特此报告。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老干部局 XX年年6月5日镇“保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政策落实自查报告(3) | 返回目录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县开展“保民生”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保民生

10、”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把全镇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大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和推动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上。 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保民生”专项督查工作的重要性,把“保民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程海镇“保民生”工作专项督察组,对程海镇的低保补助资金、良种补贴、“五保户”供养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中小学生生活补助等涉及城乡居民的各种政策性补贴和补助的发放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

11、了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 x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五个一号文件,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纷纷出台,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镇党委政府狠抓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实。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加大对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栏,积极宣传国家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支农惠农政策,让农民掌握市场信息,并根据市场信息安排生产。向农民解释支农惠农政策,促进了农业的生产发展。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定期不定期采取专项督查与全面检查、明查与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涉农收费、教育“一费制”、筹资筹劳以及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进行了检查与督促。二是加强了对扶贫项

12、目工程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15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聘请一至两名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施工过程,实施实时质量、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了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业再获丰收,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三、各种补助和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全年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21324.2元;发放小麦良种补贴资金27344.10元;发放综合直补资金1742096.78元;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8600.00元、发放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136342.00元、发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1636104.00元;发放农村低保167760.00

13、元;发放城镇低保384486.00元;扶贫资金支出477400.00元;全镇共补贴机具297台套,使用补贴资金指标90.7万元;享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特别扶助等政策,发放奖金及补助20.6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75.76万元;中小学生生活补助费84.15万元。未发现有违规和违法现象,全部政策性补贴和补助发放到位。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镇的“保民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1、对惠农政策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的打算 1、加强保民生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监督落实好中央

14、、省、市、县的各项保民生政策的落实,提高监督实效。 3、进一步加强各项保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 | 返回目录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XX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XX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

15、、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XX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xx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XX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XX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