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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图书馆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图书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 或早退。 二、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闲谈、不穿岗、不做私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病、事假报馆办批准,二天及二天以下病、事假由各部部主任批准后报馆办备案;擅自离职(包括因病、事假不办理请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 四、有关迟到、早退、请假及旷工等人员的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每月初各部部主任把本部门上月的考勤记录交馆办公室。 宁波工程学院图书馆 200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