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营业保养人员交通津贴支给办法

上传人:管****问 文档编号:119775323 上传时间:2020-01-25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7.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运输)营业保养人员交通津贴支给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交通运输)营业保养人员交通津贴支给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运输)营业保养人员交通津贴支给办法(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三、营业、保养人员交通津贴支给办法第一条 本公司营业、保养人员因执行经常业务,确需以机车为交通工具并自备机车经总经理核准者,由公司按其实际服务日每月发给980元交通津贴。但无能力自备机车者得申请公司补助购备机车。由公司补助购备机车者每月发给交通津贴500元。第二条 前条交通津贴于每月5日发薪同时发给之。第三条 依本办法支领交通津贴人员行车所需燃料费、保养修理费均应自理,不得向公司请领汽油费。除奉派远途出差,其交通费得按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核实支给外,概不得请领交通费。第四条 依本办法申请公司补助购备机车补助款以16300元为限。申请人得在气缸容量100CC至150CC范围内购买机车。第五条 依本办法申请公司补助购备机车以公司名义请领牌照,牌照税及保险费由公司负担该车使用期限为三年,使用满三年该机车即归申请人所有。第六条 依本办法公司补助购买机车人员因调职无需机车为交通工具或因故离职者,除停发交通津贴外,所补助购备机车应一次缴清折旧残值(折旧率为每月480元),但调职人员可申请分月摊缴至缴清为止。第七条 依本办法公司补助购备用机车在未满三年期限前若有遗失或损坏时应由申请人负赔偿或修复责任。第八条 依本办法申请补助购备机车人员应觅妥同事一人以上为保证人或铺保,如申请人发生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现象而无法清偿时应负连带责任。第九条 本办法呈奉总经理定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