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心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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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文件采购计划编号: 0411-1149-07/11/13/14/152005年3月范本文件编号A0301D第一部分商 务 文 件第1章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受长春市中心医院的委托,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一、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包号货物名称数量包预算总金额交货时间0411-1149-071电脑视野计1240,000.00元合同签订后60日0411-1149-112移动式C型臂

2、X线机1750,000.00元合同签订后60日0411-1149-133中央监护(有线系统)7500,000.00元合同签订后30日0411-1149-134监护仪6240,000.00元合同签订后30日0411-1149-145电动综合手术床2100,000.00元合同签订后30日电动脑外科手术床1电动骨科手术床10411-1149-156高频电刀1100,000.00元合同签订后30日三、采购计划编号:0411-1149-07/11/13/14/15四、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领取时间:从即日起至2005年3月18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五、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领取地点

3、: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05年3月21 日下午13:00-13:30将报价文件递交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同时交纳7,5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七、报价截止时间及谈判会时间:2005年3月 21日下午13:30时。八、谈判会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一室。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五年三月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开 户 行:交通银行长春市德惠路支行 户 名: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帐 号:221000611018170004220邮政编码:130011电 话:(0431)7638080 7630988传 真

4、:(0431)7630588 联 系 人:张华宇 马驰第2章谈 判 须 知谈判须知前 附 表项号编列内容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内容: 见邀请函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联系人:张吉山 联系方式:8916232-5512付款方式:自筹资金分期付款的,第一期由国库集中支付,其余各期由采购人自行支付 第一至六包验收合格后付90 的合同价款半年内付清余款供货期要求:见邀请函售后服务要求:操作培训、维修24小时内到位2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自筹资金 共计1,930,000.00元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1、 经工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2、

5、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和较强的垫付能力;3、具有制造厂商销售授权书(正式授权书);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6、提供进口医疗器械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许可证;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报价有效期:60天(日历)5谈判保证金:每包均为7,500.00元6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7报价文件递交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长春市普阳街

6、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接收人:马驰8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05年3月 21 日下午13:00-13:30(北京时间)9报价截止时间及谈判会时间:2005年3月21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谈判会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一室谈判须知一、 总 则1.项目说明本须知前附表中写明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现就前附表所述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 共计1,930,000.00元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见前附表第4条。4.禁止一标多投 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报价文件及一个报价。否则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报价无效。5.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报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二、单一来源谈判文件6.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内容 6.1 本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 第1章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第2章 谈判须知第3章 合同条款第4章 合同格式及履约保证金格式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中所有的谈判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格式、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能符合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7.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解

8、释要求澄清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以书面 (“书面”包括手写,打印,也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本文件下同) 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解释)。答复将发给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供应商。8.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修改 8.1 在报价截止期之前和谈判中,集中采购机构可以用补遗、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8.2 据此发出的补遗文件将构成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该补遗将以书面方式发给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遗文件或通知。8.3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把补遗、

9、通知考虑进去,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期。三、报价说明9.报价价格9.1 报价价格 9.1.1 除非谈判文件另行规定,具有标价的货物数量价格表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一览表中的价格应包括货物、运输费用、安装调试、维护、培训、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9.1.2 供应商应按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需求计算项目单价和合价。货物数量价格表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项目清单中其它单价和合价之中。9.2 固定价格合同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即市场价

10、格波动对货物成本的影响不予考虑(不调差)。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9.3 报价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和总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四、报价文件的编制10报价文件的语言报价文件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报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报价文件的组成11.1 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述各项内容:l 报价函l 报价一览表l 货物数量价格表l 货物性能偏离表l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l 谈判保证金l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l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l 报价货物证明文件l 辅助资料表l 根据本须知要求供应商填写和提交的所有其它资料112 供应商

11、必须使用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12 报价有效期121 报价文件应在本须知第16项所规定的报价截止期之后的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122 在原定报价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谈判保证金13.1 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

12、第6项所述金额的谈判保证金,此谈判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3.2 根据供应商的选择,谈判保证金可以是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银行保函、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格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超出报价有效期90天。13.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价,集中采购机构将视为不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谈判会后,谈判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成交结果确定后7天。 13.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谈判保证金。 13.5.1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书; 13.5.2 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或提供履约保证金。14.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

13、供应商须编制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报价文件正本一套,并按前附表第8项要求的份数编制副本,并相应地在报价文件封皮处标明“报价文件正本”和“报价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4.2 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14.3 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五、报价文件的递交15.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5.1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包封,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封中,并在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报价文件正本”或“报价文件副本”。15.2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货物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并注明在谈判会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在内层包封上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当报价文件出现逾期送达时原封退回。15.3 如果内层和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报价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供应商。15.4 报价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地址。15.5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谈判会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应与报价文件相一致。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单独递交。 16.报价截止期 16.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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