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追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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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追究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源头监管监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控制风险,防范事故,进一步增强超前防范意识和能力,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健康,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或单位)、机关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含各种用工形式)。第三条 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违犯本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2、,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事故和严重后果的,建议追究法律责任。因违犯本规定受到的相应处罚应记入本人安全档案。受到开除或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应提交同级职代会主席团会议或职代会研究通过后执行。第四条 坚决遏制各类不安全行为。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不安全行为人员管理台帐,由所在单位安监(检)部门登记。因不安全行为参加学习班人员,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只发基本生活费。不安全行为人员12个月内未再次出现不安全行为,且出勤正常、表现良好,所在单位安监(检)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予以返还因不安全行为对其进行的罚款。(台帐范本见附件8)。第五条 实行隐患登记销号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对查出的隐患及治理情

3、况登记建档,复查验收合格方可予以销号。第六条 集团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现象,均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监人员意见书,按照“五定”(定时间、定标准、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人)、“四签字”(隐患区队(车间)、业务科室、战线领导、安全部门)的原则落实整改;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严重不安全行为,必须责令立即停产、停运或停止作业,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监人员意见书必须经单位战线负责人签字,隐患由战线负责人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整改落实。第七条 安监(检)部门罚款时,须填写四联单,一份交责任单位(或个人)、一份交安监(检)部门、一份交财务、一份留存。第八条

4、 集团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罚款,应分别纳入安全奖励基金帐户,用于安全奖励。第九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材料、产品(半成品、成品)、工具、设备、设施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不安全因素包括作业条件、作业场所、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状态和危险因素。管理上的缺陷包括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安全意识淡漠和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缺失、不

5、完善和落实执行不到位等。第十条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一)按隐患的严重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为:重大隐患(A级)、较大隐患(B级)、一般隐患(C级),具体见附件1。A级为重大隐患,重大隐患是指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要投入资金,实施工程,更换装备,并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需由集团业务主管和集团帮助组织整改的隐患。B级为较大隐患,是指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暂时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的隐患,需由单位、单位战

6、线组织整改的隐患。C级为一般隐患,是指已经危及安全生产,任其发展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二)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可能导致风险和事故发生的行为。根据不安全行为情节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轻重程度,将其分为A、B、C三级,具体见附件2。A级为严重不安全行为, 即情节或后果特别严重的不安全行为;B级为一般不安全行为“, 即情节或后果较严重的不安全行为;C级为不规范行为, 即情节较轻的不安全行为。(三)按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的种类可分为:原煤生产和建井单位分类为:资质证照类、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类、安全生产责任

7、制类、安全管理制度类、图纸管理类、作业(操作)规程类、隐患排查治理类、安全生产记录台帐档案类、应急救援预案与实施类、矿山救护类、建设项目类、事故管理类、职业健康类、教育培训类、采掘布置类、采煤类、开掘类、通风类、瓦斯类、粉尘类、防灭火类、防突类、瓦斯抽采类、地测防治水类、电气类、大型设备类、提升运输类、爆破作业类、安全标识类、安全监控类、人员定位类、压风自救类、供水施救类、紧急避险类、通信设备类。具体见附表1、附表2。危化及地面单位分类为:安全生产资质证照类、安全管理及组织机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类、安全管理制度类、安全生产记录台帐档案类、隐患排查治理类、安全生产标准类、安全评价类、应急管理类、

8、职业健康类、教育培训类、事故管理类、消防安全类、通用设施设备类、特种设备类、危化管理类、爆破器材类、洗选类、供发电类、通讯类、铁路运输类、装备制造类、建筑施工安装类、林场类、供热供水类、宾馆酒店类、医院类、学校幼儿园类。具体见附表3、附表4。第二章 职 责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格隐患排查整改过程的监管监控,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纳入奖惩考核体系,切实发挥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作用。第十二条 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生产经营单位党政一把手(以下称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

9、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战线负责人(以下称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业务保安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区队长(分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本工作区域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各作业人员对本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第十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部门是隐患治理的监督部门,对隐患治理的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分管安全负责人对隐患治理负监督监察责任。 第十四条 专业化公司(平煤股份、许平煤业、神马股份,以下简称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化工事业部、焦化事业部、物业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及其他业务职能部门(建工集团、物流贸易公司、

10、机械装备集团、医疗集团、质监中心、保卫处等,以下简称其他业务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责任;负责A级安全隐患治理的督促指导工作,并负责各基层单位A级隐患的备案审核,确定重点挂牌督办隐患。第十五条 集团安监局各监察部门对监管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责任。第十六条 各级工会、纪委、团委依法组织员工积极参加本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负民主管理和监督责任。总工程师负隐患排查治理技术管理责任。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整改难度较大或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向集团有关部门汇

11、报;集团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督促其制订整改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整改不落实,检查不认真,存在重大隐患而未查出的,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九条 集团专业化公司、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及其他业务职能部门,集团安全监察部门,对搁置隐患、重复隐患、反弹隐患和应改未改、应查未查、应停产未停产、应追究未追究隐患要逐条对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章 隐患排查第二十条 隐患排查周期。岗位、班组实行班排查;区队(分厂、车间)、其他人员实行日排查;单位战线实行旬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月排查;集团实行季排查

12、、督查。第二十一条 隐患排查方式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六级六步”隐患防控体系,把隐患排查治理延伸到各个岗位和每个员工,形成从岗位、班组、区队(分厂、车间)、单位战线、生产经营单位到集团公司的六级排查治理体系。岗位主要排查整改本岗位现场隐患;班组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隐患;区队(分厂、车间)主要排查整改本区队作业区域内的隐患;单位战线主要排查整改分管生产系统、区域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排查治理单位重大、较大隐患(A、B级);集团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隐患(A级)。(一)岗位隐患排查:员工在上岗前,对照岗位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进行岗位隐患排查,将本岗位和相关岗位的安全状况(包括本人安

13、全状态,岗位范围内存在的隐患等),如实汇报给班组长和安检员。存在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安检员和班组长验收后,确认无危险方可作业。(二)班组隐患排查:生产作业前由当班安全负责人、班组长和当班安检员对本班组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并由班组长将排查出的隐患记录在班组隐患排查卡上,由安检员填写在现场隐患牌板上。(三)区队隐患排查:区队(分厂、车间)每天(其中跟班干部每班)对照区队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卡反馈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信息中心(或安全信息管理部门)。同时,由区队值班干部收集整理后,形成区队隐患排查台帐,

14、并由专人负责。其它人员排查:安全检查人员、职能科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应携带被检查区队(分厂、车间)的隐患排查卡,对所检查区队(分厂、车间)工作地点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排查情况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信息中心(或安全信息管理部门);副总及以上领导对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后,应及时、准确、认真填写安全信息卡,对排查出的隐患应跟踪监督整改。安全信息中心(或安全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情况,下发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形成隐患排查日报,并建档管理。(四)单位战线排查:单位战线负责人,要根据战线特点和实际情况,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分管生产系统和区域的全面隐患排查。战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隐患排查资料的收集整理

15、,建立战线隐患排查台帐。并将本旬隐患的治理情况、治理措施、整改责任人等填表后,经单位战线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安全检查部门和分管安全负责人。 (五)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由安全检查部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台帐,分类登记、编号建档,以PDCA循环方法,实行闭环管理。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及时上报专业化公司、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其它业务部门和集团安监局各监管监察处室。(六)集团公司隐患排查、督查:集团各业务保安部门按分管业务范围、安监部门按监管范围,每次下基层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A级

16、)、较大隐患(B级)及员工不安全行为(A、B级),建立处室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跟踪、督查隐患整改情况,实施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并将基层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汇总,形成台帐,并抓好监督考核。集团每季度安全监察督查,重点要排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A级),监督检查隐患治理情况。第二十二条 各级各单位对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季度安全大检查、包矿(厂)监察督查、“八条线”安全检查等各项检查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定”、“四签字”的原则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落实“五到位”,并纳入隐患排查整改台帐,以PDCA循环方法,实行闭合管理。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特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各作业岗位隐患排查卡、班组隐患排查卡、区队(分厂、车间)隐患排查卡、战线隐患排查表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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