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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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凭证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须使用修订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使用范围1、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2、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

2、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学校暂不办理)3、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一)省内转接:学校党委已授权二级党组织直接办理,由党委秘书负责办理。1、组织关系转移至省内单位的党员,直接到各二级党组织秘书处办理。开具抬头为去向单位组织关系所属的各市、县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去向单位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在宁高校(名单见附件),抬头为该高校党委组织部;去向单位组织关系非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省内其他高校,抬头为该校所在市(县)委组织部。2、省

3、内转入我校的,到二级党组织直接换取介绍信,并到指定支部报到,同时将回执返还来源地的党组织。(二)跨省转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1、组织关系转移至省外(自治区、直辖市)或跨系统(如铁路系统、军队武警、新疆建设兵团等等)单位的党员,先由学院党组织开具抬头为“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为实际去处(并了解清楚其组织关系所属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组织名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派专人到校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即可。2、外省(或跨系统)转入的,先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省教育工委的介绍信,再回二级党组织按省内转接办理。四、填写介绍信的方法和办理要求(一)介绍信的填写方法组

4、织关系介绍信按统一规格印制,需要填写的内容有:党员姓名、正式(或预备)党员、由何单位转往何单位、党费交纳月份、开信日期等等。1、党员组织关系编号(按连续顺序的方式)、组织部印章及骑缝章已经印制好,填写错误或废弃的要将介绍信下联粘回原介绍信存根处;2、介绍信需要用黑色或蓝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3、去往党组织抬头要填全称,去向写明党员的实际去向; 4、党员姓名不能有错别字;5、党费交纳月份大写;6、有效日期最长为“90天”,逾期不办理转移手续,介绍信自行作废;7、介绍信不得涂改,若填写有误,应作废,重新填写新的,作废的必须粘贴在新介绍信的存根上;8、党员所在的基层党委的通

5、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编都应详细填写,方便回收存根;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联为存根(妥为留存后交校党委组织部存档),下联由党员领取,并告之按期转接并及时返还回执。10、每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完后,需凭存根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1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过程中有关材料、有关数据要注意保存,并及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二)、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办理介绍的要求: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针对6月份大量党员毕业离校,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以学生支部(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为单位集中办理。出省或跨系统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统一开具抬头为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的介绍信,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一起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接

6、。2、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汇总好,于每年6月2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3、每年9月份统计介绍信回执的回收情况,对没有回执的,及时联系,教育督促其及时办理转接,并于9月20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的办法上报党委组织部()。五、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中特殊问题的处理1、待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暂时落实不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原则上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转至单位党组织不详的应由学生党员本人查明)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2、组织关系执意要暂存学校的处理。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

7、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师委组200817号)文件规定办理,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也可通过QQ群、博客、飞信等网络手段建立网上平台,加强与党员的沟通联系,督促他们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落实工作或找到愿意接受的党组织或存满两年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对那些漠视党的纪律,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也不与党组织联系的,一律作自动脱党处理。3、出国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公派出国留学、讲学和研究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党组织保留。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如人事关系仍在单位,在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回国后,经党组织必要的了解

8、,可以恢复组织关系。是预备党员的,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按期转正。因私请假出国探亲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党员出国、出境期间要委托他人代交党费,并定期主动与党组织联系、汇报情况。对出国定居的党员,在出境后,即停止其党籍,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对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提出退党的,可按党章的有关规定处理。4、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得处理。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及时向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及学校组织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学院党委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确有客观

9、原因可予补转。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5、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处理。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但未超过六个月的,如确有正当理由,凭个人申请及单位出具的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情况说明,本人回学校另行补转(需交回手中持有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对于无特殊理由,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也不向有关党组织汇报的同志,在介绍信开出六个月以后,学校不予补转,并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处理。6、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回原党

10、组织,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介绍信粘贴在新介绍信的存根上。7、组织关系转出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处理。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应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向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在转正过程中需要调用建党材料的,应由所在党组织出面向保管档案材料的人才中心或学校调档(预备党员个人的建党材料),转正手续完成后及时归还。8、其他未尽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附件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附件2: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名单附件3:组织关系隶属

11、于省委组织部的在宁中央企业和科研院所名单附件4: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国资委的企业名单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2010年5月15日附件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 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 (工) 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3) 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5)中央各金融机构

12、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同时具有相互直接转接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市(地、州、盟)各部门的机关党组织,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党(工)委,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企、事业单位党委,中国人民解

13、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或相当于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可以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接党员临时组织关系。附件2: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名单1.南京大学 21.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东南大学22.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3.三江学院4.南京理工大学2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5.河海大学2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南京农业大学26.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7.中国药科大学27.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8.南京邮电大学28.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9.南京林业大学29.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1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0.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1.南京工业大学31.江苏海事职业技

14、术学院12.南京师范大学3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13.南京财经大学3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14.南京医科大学3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15.南京中医药大学35.金肯职业技术学院16.南京审计学院36.应天职业技术学院17.南京体育学院37.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18.南京艺术学院38.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党总支)19.南京工程学院39.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20.江苏教育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注:转入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组织关系抬头开“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附件3: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组织部的在宁中央企业和科研院所名单1.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

15、司2.江苏省电力公司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仪化集团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5.江苏石油勘探局6.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7.江苏省石油集团有限公司8.江苏核电有限公司9.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10.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11.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12.中国东方数控公司13.中国联通江苏分公司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15.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16.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17.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18.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19.苏美达集团20.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21.中国冶金设备南京有限公司2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23.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4.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25.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江苏分公司26.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27.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江苏分公司28.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29.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3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二十八研究所31.大唐江苏分公司3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五十五研究所33.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仪器研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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