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晋煤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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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煤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十二五”期间,集团公司确立了新的发展路径和“5152、再造两个新晋煤”的宏伟目标,当前,正在积极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努力构建规范科学的现代企业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与“十一五”相比,企业面对的内外部形势与要求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此,为了不断适应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绩效管理水平,创新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调动各单位、各处室与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吸收借鉴先进企业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两个新晋煤的总体战略,以世界500强企业为标杆,

2、以提升管理效率为主线,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引深考核分配办法,形成科学规范的母子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激发全体员工创新创造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经营管理目标的圆满实现,使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二、遵循的原则(一)坚持继承发展,持续创新的原则 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充实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政策,使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在完善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始终保持与企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宜。(二)坚持统筹兼顾,分层管理的原则 根据股权多元化、产业多元化母子公司建设的要求,立足企业实际,围绕实现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统筹谋划考核分配体系,逐级落实考核分配职责,通

3、过目标设定与过程结果的挂钩考核,确保和谐稳定发展。(三)坚持价值导向,绩效优先的原则 以鼓励高效产出为目标,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为出发点,通过构建完善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的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模式,明确集团公司的行为要求,形成持续推动组织整体效率、效益不断提升的管理机制。(四)坚持科学可行,公正公平的原则 对归属不同产业板块、不同业务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组织,科学合理地进行类别划分,确定不同的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形式,做到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公平、公正,不搞平均主义。 三、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领导组。 组 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集团公司其

4、他领导、总经理助理 成 员:集团公司相关职能业务处室 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领导组的职责: 1、建立完善集团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体系。 2、制定、修订集团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3、组织协调与落实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4、提出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的总体要求,审核与审批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结果。 5、协调指导各单位、各处室开展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工作。 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开展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的日常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五、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模式(一)考核分配职责 集团公司负责各单位、各处

5、室及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和工资薪酬分配,各单位、各处室其他员工由各单位、机关处室逐级向下展开,逐级落实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责任。(二)考核分配模式 按照各单位、各处室的经营管理性质、所处行业和职能分工的不同,将各单位、各处室分为重要子公司、煤炭生产单位、煤层气子公司、电力子公司、化工子公司、煤机子公司、多经子公司、金融贸易子公司、非煤分公司、边筹备边建设单位、完全筹备建设单位、经费包干单位、机关处室13大类,分别设置基本指标、辅助指标、对标指标、项目投资指标和约束指标五大指标,实行百分制加减分考核,以考核得分和评价等级确定单位、处室的挂钩工资总额和处级人员的薪酬。 除了考核挂钩外,对于利润指标半年和

6、第三季度考核完成比例低于考核期目标95%的单位,由财务中心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共同分析查找未完成指标的原因;低于90%的单位,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查找分析未完成指标的原因。年终利润指标考核完不成的单位,对该单位负责人予以免职。 六、绩效考核指标设置 (一)指标类别 各单位、各处室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基本指标、辅助指标、对标指标、项目投资指标和约束指标五大指标。 1、基本指标 包括利润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反映不同经营单位业务性质、经营规模、经营效率的指标。主要有商品煤销量、商品煤块量、原煤产量、掘进进尺量、井下抽采瓦斯钻孔进尺、晋城矿区煤层气抽采量、煤层气销售量、供电电量

7、、甲醇产量、井下瓦斯抽采量、煤层气地面钻井数、矿区铁路煤炭外运量、功率因数、商品煤综合售价、现汇回款比率、合同兑现率、销售费用、价差率、收支净额等。 2、辅助指标 经济增加值、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单位成本费用。 3、对标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技术投入比率率、总资产利润率、人均利润。 4、项目投资指标 包括集团公司年度计划中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筹备建设目标。其中:重点工程项目是指本年度职代会确定的重点工程及列入集团公司“十二五”规划的在建、续建、改扩建、新建项目。煤炭生产单位、煤炭资源整合主体还包括“四量”管理和瓦斯治理专项工程。筹备建设目标是指集团公司安排下达的阶段性(季度、年度)工程进度

8、、投资、质量等建设目标。 5、约束指标 (1)在岗员工人均工资增长率; (2)节能降耗指标; (3)安全生产指标,包括瓦斯超限事故和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4)违纪经营; (5)重大不良影响事件,包括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社会治安治理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6)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和集团公司领导评议; (7)专业管理指标,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含员工培训管理)、审计监督管理(风险管控)。 (8)文明和谐指标,包括纪检、监察、消防、稳定、政治、法律、社会责任及党群工作。 (二)具体考核指标 根据各单位、各处室业务性质和工作内容的不同,分别设置考核指标。 1、重

9、要子公司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 (1)基本指标:利润总额40%、营业收入25%; (2)辅助指标:经济增加值10%、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 (3)对标指标:净资产收益率10%、技术投入比率率5%; (4)项目投资指标:重点工程项目; (5)约束指标。 2、煤炭生产单位 古书院矿、长平公司、凤凰山矿、成庄矿、寺河矿、赵庄煤业、沁秀公司、寺河矿二号井、赵庄二号井 (1)基本指标:高瓦斯矿井为利润总额20%、营业收入20%、商品煤销量10%、商品煤块量5%、掘进进尺5%、井下抽采瓦斯钻孔进尺5%、井下瓦斯抽采量5%;低瓦斯矿井为利润总额20%、营业收入20%、商品煤销量15%、商品煤块

10、量10%、掘进进尺5%。 (2)辅助指标:单位成本费用15%; (3)对标指标:总资产利润率5%、技术投入比率5%、人均利润5%; (4)项目投资指标:重点工程项目、四量管理、瓦斯治理工程; (5)约束指标。 3、煤层气子公司 蓝焰煤层气(集团)公司、铭石公司、晨光公司、山西能源煤层气公司、天煜公司 (1)基本指标:蓝焰煤层气(集团)公司为利润总额30%、营业收入15%、煤层气销售量10%、煤层气抽采量10%(其中晋城矿区煤层气抽采量占5%),地面钻井数(不占权重);山西能源煤层气公司利润总额40%、营业收入25%;其他子公司为利润总额30%(其中晨光公司非煤业务利润占15%)、营业收入15%

11、、煤层气销售量20%。 (2)辅助指标:经济增加值10%、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 (3)对标指标:蓝焰煤层气(集团)公司、铭石公司净资产收益率10%、技术投入比率5%;其他子公司净资产收益率15%; (4)项目投资指标:重点工程项目; (5)约束指标。 4、电力子公司 金驹股份公司、沁水晋煤瓦斯发电公司 (1)基本指标:利润总额50%; (2)辅助指标:经济增加值10%、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 (3)对标指标:净资产收益率20%; (4)项目投资指标:重点工程项目; (5)约束指标。 5、化工子公司 晋丰公司、晋开公司、金石公司、天和公司、恒盛公司、明水化工公司、联盟化工公

12、司、日月公司、三宁公司、中能化工公司、昊源公司、联盟石油公司、双多公司、晋巨公司、晋银公司、太阳石煤化工公司、金象公司、晋煤天源公司(1)基本指标:利润总额40%、营业收入25%;(2)辅助指标:经济增加值10%、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对标指标:净资产收益率10%、技术投入比率5%;(4)项目投资指标:重点工程项目;(5)约束指标。 6、煤机子公司 金鼎公司(1)基本指标:利润总额40%、营业收入25%(其中自制产品及修理对外销售收入占12.5%);(2)辅助指标:经济增加值10%、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对标指标:净资产收益率10%、技术投入比率5%;(4)项目

13、投资指标:重点工程项目;(5)约束指标。 7、多经子公司 徐州港务集团、铭基公司、勘察设计院公司、海斯制药公司;宏圣公司、金驹实业公司、宇光公司(1)基本指标:利润总额40%(其中宏圣公司非煤业务利润占20%)、营业收入30%;(2)辅助指标:经济增加值10%、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对标指标:净资产收益率10%;(4)项目投资指标:重点工程项目;(5)约束指标。 8、金融、贸易子公司 财务公司、国贸公司、石涅公司(1)基本指标:利润总额40%、营业收入30%;(2)辅助指标:经济增加值10%;(3)对标指标:净资产收益率20%;(4)约束指标。 9、非煤分公司 铁运分公司、天溪

14、分公司、供电分公司、总医院、物业分公司、通信分公司(1)基本指标:利润总额30%、营业收入20%;铁运分公司矿区铁路煤炭外运量30%;供电分公司供电电量20%、功率因数10%;天溪分公司甲醇产量30%;物业分公司、总医院、通信公司主要业务指标30%。(2)对标指标:总资产利润率10%、人均利润10%;(3)项目投资指标:重点工程项目;(4)约束指标。 10、边筹备建设边生产经营类子公司 天安煤业、晋圣公司、晟泰公司、晋牛公司、金明公司(1)基本指标:利润总额10%、营业收入10%、原煤产量30%;(2)项目投资指标:筹备建设目标50%;(3)约束指标。 11、完全筹备建设单位 晋煤太钢能源公司

15、、内蒙古恒源公司、阳城晋煤能源公司、鑫海能源、胡底煤业、东大能源有限公司、晋东能源公司、华昱公司、天庆公司、宏圣煤炭物流贸易公司(1)项目投资指标:筹备建设目标100%。(2)约束指标。 12、经费包干单位 运销分公司、装备物资公司、林业分公司、救护消防中心、技术中心、职教中心、新闻中心、北京办事处、太原办事处、深圳办事处、党校、退管中心、蓝焰文工团、社保中心、文化活动中心(1)基本指标:运销分公司为商品煤综合售价50%、现汇回款比率30%、合同兑现率10%、销售费用10%;装备物资公司为价差率40%、主要业务指标60%、管理费用、环节成本(不占权重)。其他单位为主要业务指标100%、收支净额(不占权重);(2)约束指标。注:社保中心不考核收支净额。 13、机关处室(1)基本指标:主要业务指标80%、通用要求与精神文明20%;环节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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