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项)

上传人:管****问 文档编号:119663204 上传时间:2020-01-22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612.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工程)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项)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水利工程)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项)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水利工程)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项)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水利工程)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项)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水利工程)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项)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水利工程)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工程)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项)(2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28项)HZ 01 LSXK001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申请申请材料:1、要求审查审批的报告。2、开发建设项目立项(核准)批文。3、符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并经评审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受理职责:1、受理材料,检查材料的完整性。2、办理项目受理单。3、不予受理的,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退回申请材料。 初 审 审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职责:1、项目建设期间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可行。2、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听证权。3、

2、提出初审意见。复审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处长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职责:检查申请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听取申辩,组织听证,提出不予许可或准予许可建议。决定承办人:分管局长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职责:签发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制作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职责:打印水土保持方案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暂停办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职责:1、送达水土保持方案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暂停办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退回申请人材料。2、送达回证交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材料不齐全,告知补正。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

3、时限:5个工作日结案归档注: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环节向申请人公开,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处长办理时限:顺延10个工作日听证听证听证证听证听证职责:按档案要求整理归档。职责:法定或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听取申辩,组织听证。HZ 01 LSXK0016取水许可流程申请申请材料:1、申请书;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4.1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4.2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4.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4.4.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

4、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4.5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5、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6、属分级管理范围内的项目,提交属地水行政管理部门初步审查意见。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当天或5个工作日受理职责:1、受理材料,检查材料完整性,是否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3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内容填注不

5、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4、不予受理的,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退回申请材料。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 初审 审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职责:1、组织查看现场,审查材料;2、提交材料处室讨论,根据讨论结果形成初审意见;3、讨论同意许可的,则拟订批复意见;4、讨论不同意许可的,拟定不予许可意见及原因。复审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处长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职责:1、认为取水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核定初审意见,形成审查意见。3、提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建议。审核承办人:技术负责人、分管局长办理时限

6、:2个工作日职责:复核审查意见。制作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职责:1、准予许可的,制作打印决定书、批复文件、送达回证;2、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送达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职责:1、准予许可的送达或通知申请人来领取准予许可决定书以及批复文件;2、不予许可的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权利。3、送达回证交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材料不齐全,告知补正。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结案归档注: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环节向申请人公开,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处长办理时限:顺延10个工作日听证职责:取水涉及社会公

7、共利益需要听证的,组织听证审定审定承办人:局长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职责:签发许可和审查意见。发放许可证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报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审批机关后20天。职责:核实申请人报送的相关材料,验收合格后打印许可证并发放。职责:按档案要求整理归档HZ 01 LSXK0017入河排污口审核流程申请申请材料: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水利部监制);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3、经评审修改后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4、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轻微的,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

8、域管理机构同意,可以不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只提交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的简要分析材料。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当天或5个工作日受理职责:1、受理材料,检查材料完整性,是否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3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4、不予受理的,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退回申请材料。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 初审 审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职责:1、组织查看现场,审查材料;2、提交材料处室讨论,根据讨论结果形成初

9、审意见;3、讨论同意许可的,则拟订批复意见;4、讨论不同意许可的,拟定不予许可意见及原因。审查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处长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职责:1、认为取水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核定初审意见,形成审查意见。3、提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建议。审核承办人:技术负责人、分管局长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职责:复核审查意见。制作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职责:1、准予许可的,制作打印决定书、批复文件、送达回证;2、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送达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职责:1、准予许可的送达或通知申请人来领取准予许可决

10、定书以及批复文件;2、不予许可的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权利。3、送达回证交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材料不齐全,告知补正。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注: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环节向申请人公开,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处长办理时限:顺延10个工作日听证职责:取水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组织听证审定审定承办人:局长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职责:签发许可和审查意见。结案归档职责:按档案要求整理归档。HZ 01 LSXK001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流程申请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水利部、浙江省水利厅有关

11、规定,提交可研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申请范围:未扩权县市的小二型水库初步设计批复承办人:规划建设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受理职责:1、受理材料,检查材料完整性,是否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3、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4、不予受理的,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退回申请材料。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机关提出申请。 初审(踏勘) 审承办人:规划建设处经办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职责:1、修建水库是否符合规划要求。2、踏勘并提出初审意见。复审承办人:规划建设处处长办理时

12、限:5个工作日职责:1、依申请组织审查。2、审查通过的,书面提出补充完善要求。待报告补充完善后,提出批复意见。决定承办人:分管局长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职责:签发同意或不同意决定。制作承办人:规划建设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职责:制作打印批复意见。送达承办人:规划建设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职责:通过邮寄将批复意见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材料不齐全,告知补正。承办人:规划建设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注: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环节向申请人公开,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承办人:规划建设处处长办理时限:顺延10个工作日听证职责:法定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组织听证。结案归档职责:按档案要求

13、整理归档。HZ 01 LSXK0019河道采砂许可流程申请申请材料:1、申请书;2、中标文书;3、开采计划及河道防护措施。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当天或5个工作日受理职责:1、受理材料,检查材料完整性,是否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3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4、不予受理的,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退回申请材料。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 初审 审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职责:1、组织查看现场,审查材料;2、提交材料处室讨

14、论,根据讨论结果形成初审意见;3、讨论同意许可的,则拟订批复意见;4、讨论不同意许可的,拟定不予许可意见及原因。审查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处长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职责:1、认为取水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核定初审意见,形成审查意见。3、提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建议。审核承办人:技术负责人、分管局长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职责:复核审查意见。制作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职责:1、准予许可的,制作打印决定书、批复文件、送达回证;2、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送达承办人:水政水资源处经办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职责:1、准予许可的送达或通知申请人来领取准予许可决定书以及批复文件;2、不予许可的送达不予许可决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